Ⅰ 不在公司上班,可以继续交社保吗
1、你不在此公司上班了而且在待业期间交社保的话可以从原公司转出社保关系,再到专当地社保局按照自属由职业者的缴费水平(社平工资20%)接续社保。
2、在同一地方换公司的,新公司会替你办理社会保险的接续工作,个人无需担心。
3、如果是在本省内跨城市转移的,在已经实行养老保险全省统筹的省份可以转移社保关系,在新地交费新地领。
4、如果是在省际间转移的,由于目前我国还未能全到全国统筹水平,所以你的社保关系可以转移,但是你账户上的资金只能转移你个人账户上的储存额,即原公司替你所交的20%社会统筹你带不走,只能归在原地。
目前我国已加快社会保障改革步伐,养老保险的统筹水平也正在逐步推进。
Ⅱ 我在公司上班,可以不交社保吗
您好,扬州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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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路竹西中学北菜场地下室内有个二手自行车市场,公交23路,25路,坐至“市干休所“下,向北跑200米,可见市场大门。
Ⅲ 企业上班可以可不可以不交社保
不可以只要双方未解除劳动合同是不能停缴社保的,员工长时间不上班是什么情况?依法请病假还是旷工?依法请病假,是有医疗期时间规定的,超过医疗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病假期间按病假工资支付。旷工,先按法定流程解除劳动关系再停缴社保。未解除劳动合同直接停缴社保的风险:劳动者可因为单位未缴纳社保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并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Ⅳ 员工在另一家单位上社保,来我公司后不上社保是否合法
不合法,以后很多待遇享受不到。比如工伤、失业、生育等。
可以挂在别的公司名下办理社保,不过对公司来说风险比较大,因为挂在别的公司的名下办理社保的话,这些挂的人要跟这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当然这些劳动合同书在社保局那边是有备案的,如这些被挂的人出了工伤保险的话,这个公司还是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赔偿一定金额赔偿金的。
因为与这个公司有劳动关系,部分人可能会因为这个伪劳动关系而要求公司支付工资等,为公司带来不少的麻烦。挂别的公司名下办社保对个人来说是没有什么风险的,可能办事的时候不太方便,不过只要公司同意就可以。
(4)在公司上班能不能不交社保扩展阅读
其他人挂靠公司交社保的会计处理
假如员工社保为200元
公司缴纳社保时: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养老等社保明细 5000(公司承担)
其他应收款—社保 5000(个人承担)
贷:银行存款 10000
扣员工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应发工资 300000
贷:其他应收款 —社保 4800(个人承担)
银行存款 295200
收到非本公司员工社保200元现金时:
借:库存现金200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 200
Ⅳ 我只在公司上班两个月可不可以不让公司买社保
可以呀
找你的领导说明情况就可以了
Ⅵ 同时在两家公司上班怎么交社保
一、两家公司同在一个地区,你不能同时在两家公司参保缴纳社保。你只能选择在其中一家公司参保缴纳社保。
1、可以与另一家公司协商,因不用参保缴费社保提高工资待遇的问题。
2、一名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只能是一个社会保险号码,若是重了也只能是享受其中一个的社会保险待遇。所以没必要缴纳双份社会保险费。
二、我国的《劳动法》都是排斥这种情况的。(见《劳动法》第九十九条、这样你的第二个劳动行为是不受该些法律保护的。
第九十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Ⅶ 我在上班时公司给我交了五年社保。我现在不上班了社保也没交了,我不知该怎么
如果之前已经交了五年社保的话,你可以让公司把你的社保关系转出来,你再找一个代缴公司就可以,当然现在也可以自己缴纳社保的,直接去社保局办理就行的。
Ⅷ 在单位工作两年都没有交社保,现在不想做了,可以让公司补交这两年的社保吗个人交的那部分还需要交吗
建议你收集你在单位工作的证据,并向社保局投诉,要求单位补缴应交社保。
根据专相关规定,用人单属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
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等。
如果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者要求赔偿损失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1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