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社保缴纳问题,当月离职,公司是否应该为我缴纳社保
应该缴纳,按照国家的规定你在那里上班领取的当月的劳动报酬就应专该相应的缴纳社属保,没有说什么发工资的周期问题,你可以看一下你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日期是什么时候,如果是2月15日那么就应该缴纳保险,有工资就该有保险。
⑵ 员工入职时已经个人缴纳当月社保,公司如要重复缴纳吗
最普遍的介绍:社保问题
特点是什么:已经缴纳
举例说明应用场景:社保规定
其它含义:公司需要当月做增员,不重复缴纳。
举例说明应用场景:应缴纳社保金,退入职员工。
⑶ 个人本月已交了社保,再转成公司社保可以吗,还是当月,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本月已经缴纳了社保,如果要转成公司社保,可以将个人社保办理停缴,办理停缴需要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请以当地社保局要求为准),会为出具变动通知单。将变动通知单交予公司即可。当月已经由个人缴纳了,那公司只能在下月为你缴纳。
个体参保人员被用人单位录用,本人凭用人单位出具的已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到其原参保代理点办理缴费核减手续。然后由用人单位到市社会保险征缴中心基金征缴管理科办理续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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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⑷ 原单位当月已交社保,又在代缴公司交了一次,会重复吗
你这个月的社保肯定是重复了。因为原单位已经给你交了本月的社保。现在代缴公司又交了一份。社会养老保险是不允许重复缴费的。你应该退回一份儿来。
⑸ 用人单位给员工交社保是当月交还是本月交上月的
基本都是本月扣除上月的了,社保每月10日前地税统筹,当月的就划转过去了,员工是没办法实现当月缴纳的,都是推后一个月才能缴纳。
这种情况其实是原来国有企业的一些操作办法不延续了或者说个体、私营和有限责任公司普遍了后,国家对工资总额没有控制了后才导致政策的脱节。
当月发工资会扣除两个月的保险,但在员工实习转正后的那个月,是发两个月的基本工资的,这样,员工的月度收入是上月的考核加上本月的工资,保险是本月扣除本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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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的计算标准
社会保险必须根据各种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并按照给付标准事先估计的给付支出总额,求出被保险人所负担的一定比率,作为厘定保险费率的标准。而且,与商业保险不同,社会保险费率的计算,除风险因素外,还需要考虑更多的社会经济因素,求得公平合理的费率。
社会保险费的分担主体是国家、企业和个人。这三个主体的不同组合就产生了许多费用的分担方式,即使同一国家,在不同的社会保险项目中可能使用不同的保险费用分担方式,其中以雇主雇员双方供款、政府负最后责任最为普遍。
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⑹ 月底辞职后前用人单位无法办理当月社保办停,多交了一个月的社保,公
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如果在30天内的用人单位因为停缴时限问题而继续缴纳版社保的,单位部分权员工由用人单位承担。30天以后的应该由劳动者承担,因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缴纳社保的期限也是30天内,参照《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⑺ 刚交了一个月的社保,就离职了,要怎么办
辞职的同时找用人单位办理《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然后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如果未找到新单位接收社会保险关系,可以先选择个人缴费,等入职新单位后进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劳动合同法》第50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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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⑻ 当月5号离职,公司当月社保已经交了,现在要我把当月公司交的部分还给公司,我怎么办
你好楼主,公司说的存在这种情况,因为社保现在是由税务局代扣代缴,每月的版1号到20号之间权进行代扣,如果已经代扣并且成功缴纳了你的社保,你就需要把公司缴纳的部分补给公司,因为你已经离职,同样的的道理如果你已经到新单位,本月的社保你已经缴纳,新单位不需要帮您缴纳这个月的社保了,望采纳!
⑼ 新人当月社保由前单位交,我单位次月交如何处理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回,缴纳社会保险费。”只答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了正常、合法的劳动关系,单位和个人就应按规定依法缴纳各自应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当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
1、 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与个人自建立劳动关系起,30日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在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用工登记的同时,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员工9月4日到单位,单位须在10月3日前签订劳动合同后,在10月份当月办理用工登记,并作为10月份新增职工参保。
2、个人的社保账户,在同一时间不能重复参保。因此,该员工在9月份尚未停保的情况下,单位无法为其办理9月份参保。
3、建议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由该员工出示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如无法提供,建议单位停止该员工的工作,以免发生劳动纠纷,增加单位的用工风险。
⑽ 医保社保单位已经交了个人交的时候单位交了一个月手机上面还有怎么办
医保社保单位已经交了,个人怎么还用交?如果手机有,说明单位给缴纳成功了,如果有冲突,可以直接把钱缴纳给单位就可以了。单位需要办理减员之后,个人才可以自己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