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我们老板有两个公司,社保都是在另外一个公司交的,请问我在社保方面做账分录要怎么做呢
因为社会保来险中有部分是公自司承担,另一部分属于个人承担 分录如下: 缴纳相关保险费用时: 借:营业费用-社保(公司承担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 贷:现金/银行存款 工资发放: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银行存款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冲平
B. 我自己注册了一家公司,我在另外一家公司上班,老板要给我交社保和公积金,他会知道我注册了一家公司吗
这个是会知道的
但是应该没有太大的关系
只是公积金需要原单位开具转移手续才可以
C. 我现在去老板的另一个公司上班,社保会接着交吗
既然你来已经办理了社保缴纳的手续,源不管你是上班还是不上班,这个社保费都是要续交的,只不过有单位的部分由单位帮你交而已,所以你到你老板的另个公司上班,社保还是要接着交的,因为社保是关系到你退休以后的生活质量问题
D. 老板注册了2家公司,现在要把员工的社保转到另一家公司
第一个问题,不能。。。。。第二个问题,有争议,没有经济补偿金。
E. 怎么把社保从一个公司转到另一个公司 这两个公司的老板是一个人
把社保从一个公司转到另一个公司,跟公司老板是否是同一个人无关,存在以下两种情况,具体操作如下:
1、两家单位缴纳社保的地区是同一个地区,这个就比较简单,需要在原公司将员工停保,之后在另一家公司参保。同时员工需要在原单位办理离职,在新单位办理入职手续。
2、两家单位不在同一个地区,那么是需要为员工办理离职,并办理社保转出,之后在另外一家单位办理入职办理社保登记,之后进行社保转移才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扩资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国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F. 为同一老板的两家公司在一家领工资另一家交社保,欠社保可以维权吗
你这种情况是可以维权的。但是你维权应该是维权你领工资那家公司。我觉得你还是首先和你老板谈一下。最好能够谈好谈妥。如果谈不妥,你可以上劳动仲裁去告他。仲裁结果不满意,然后再起诉他。
G. 怎么把社保从一个公司转到另一个公司 这两个公司的老板是一个人
如果两复个公司都在一个地方制,给你交纳社保的社保局都是同一地方的社保局就不需要转,他们只要接着给你缴费就行了,只是他们自己公司的人事处的人要;到社保局去做变更手续,自己不需要去办理,公司的HR都应该给你处理好的
H. 在一家公司上班,但是在另一家公司交社保合法吗
不违法。
因为根据国家法律规定,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公司委托第三方劳务公司缴纳社保是公司和其之间的协议,只要给员工缴纳社保就不算违法,只不过将保险业务外包而已。
(8)老板用另外一家公司买社保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七条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
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企业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前款规定以外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九条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第十条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并按核定数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I. 关于与公司签订合同,但工作及社保都在另一个公司(同一个老板)的问题
理论上是没有效。
公司法人是同一人,公司不是同一公司,劳动事实关系是B公司,与A公司签合同无效。
个人看法,仅供参考~
祝好运~
J. 我缴税一个公司交社保另一个公司同一个老板合法吗
一人在二家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其中一家公司给我交了社保,劳动者又去另一家专公司上班算违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属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