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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补缴社保怎么办理

发布时间:2021-01-14 08:25:46

㈠ 个人怎么申请公司补缴社保

一般情况下,到了退休年龄社保不足15年的人,大多可通过一次性补缴的方式予以办理退休,但自从2016年后,这类情况就很少出现了。
这是因为自2016年开始,基本已经叫停了灵活就业人员一次性补缴的政策,也许存在个别小地方还保留这种方式,但基本上大面的城市已经不可能这样操作。并且今年以来,这种情况更加不可能了,因为再次严控了。
虽然不能一次性补缴,但想要办理退休的人也不是没有办法,这3种方式可供操作:
第一,继续缴纳社保,到符合退休条件,然后办理退休。
第二,因单位原因造成的社保未缴,可以进行一次性补缴,如果过往有工作,但没有社保的缴存记录,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第三,对于有经济实力的人来说,可以找一个单位帮忙代缴,比如人人保这类的正规代缴公司。

㈡ 企业怎么办理社保去哪里办理

1、网上登记。登陆市、区/县的社会保险官方网站,进行单位初次参保信息登记,输入公司相关信息(信息详细录入方式参考网站提示信息),打印《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

(2)公司补缴社保怎么办理扩展阅读:

社保注意事项:

1、员工查询、打印本人明细参保信息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社保卡原件(验原件,收复印件);员工委托他人查询本人参保信息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社保卡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除授权委托书收原件,其余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2、单位查询、打印本单位员工个人参保信息的,需提供盖有单位公章的查询证明材料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证明材料收原件,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3、查询、打印个人参保明细清单属不收费业务。

㈢ 社会保险公司如何补缴

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间几个月没有缴费,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分地域)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注意事项:
1.社保政策是最多可以补交两年,意思是从补交的月份开始像前推算(是按补交的时间段来计算,不是按累计月份计算。例如:10年4月-09年4月的任意的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一年来计算。如10年4月-09年的3月到08年的4月任意一个时间段都是按两年来计算,只单独补交08年9月这也是按两年来计算)。
2.补缴金额=补缴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应补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应补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缴费比例*补缴系数。
3.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4.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5.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㈣ 公司补缴社保怎么办理

社保是可以补缴的,不同城市的补缴政策和补缴流程是不一样的,跟城市政策规定有关。您可以问问我们官网的专业顾问看看怎么处理。

㈤ 公司如何补缴员工社保

公司补缴员工社保需要的资料:

1、填报《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补缴期间的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补缴期间的职工原始工资表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补缴期间含工资发放情况的原始会计凭证(装订成册)。

需要补缴的费用=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滞纳金+利息。

注意事项:

1、办理业务时提交的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表格中单位经办人、负责人及日期均需填写完整。

2、用人单位申报涉及或包含非当前缴费年度内月份的漏缴少缴社保补缴时,需要先到社保中心稽核科审核。

《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㈥ 在职员工要求补缴社保,如何办理补缴手续

公司帮员工补缴社保手续:

企业为员工补缴社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回:

缴费单位(不含答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社保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企业为员工补缴社保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下卸用人单位及职工相关参保信息导入本地《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

2、用人单位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录基郑入社保补缴明细。

3、用人单位补缴搏答颂录入完成,导出社保补缴报盘文件并打印出《社会保险补缴明细表》、《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表》各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4、职工在参保期间,因工作单位变动等原因中断社会保险举穗关系需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费时,用人单位可直接通过《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报盘,并打印相关社保补缴明细表进行申报。

㈦ 公司补缴社保,个人部分不交怎么办

公司补缴社抄保,个人部分只能个袭人承担补缴。
一、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并且补缴。
二、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交基本养老保险》;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三、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

㈧ 个人如何补缴社保

一、根据《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在存档机构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本市城镇户籍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其在国家规定劳动年龄内(不包括已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可向存档机构提出书面补缴申请。

第三条、申请补缴人员应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一)在存档机构个人委托存档的本市城镇人员,由本人到现存档机构填写《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承诺书》及《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办单》申报办理补缴手续,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二)档案关系在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填写《个人委托存档人员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承诺书》及《个人委托存档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补缴申办单》申报办理补缴手续,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正在履行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用人单位提供的申请人档案原件(申请人档案原件经存档机构审验后返还用人单位)。
申请补缴过程中,个人的社会保险关系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

(三)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其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等相关手续后,按照第三条第一款申报方式办理补缴手续。

办理补缴的人员,一定要仔细阅读补缴养老保险通告上的说明,带齐证件,除了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三、可以补齐。

个人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时,相应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档次分为以下三档:

(一)第一档为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第二档为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三)第三档为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下限。

四、滞纳金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章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滞纳金计算规则:每月应缴社会保险费×欠缴天数×万分之五=滞纳金(四舍五入到两位小数);

滞纳金天数计算方法:滞纳金计算止日期-滞纳金计算起日期+1;

滞纳金计算起日期:取结算日期的第二个月1日开始计算;

滞纳金计算止日期:取生成申报表补缴生成日期的前一天。

(8)公司补缴社保怎么办理扩展阅读: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实施细则》要求,以下时间段内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得申办补缴: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

(2)被判刑劳教收监执行期间;

(3)办理外埠户籍进京之前;

(4)办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

㈨ 社保怎么办理补缴手续

社保办理补缴的手续:

一、补缴条件:

1、当地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

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3、社会保险账户在本地

4、社会保险账号处于暂停参保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

二、补缴材料: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4、其他相关材料。

参保单位填写《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补缴申请表》,附职工劳动合同复印件、工资表等资料交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9)公司补缴社保怎么办理扩展阅读

个人补缴注意事项

1、以个人名义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从1998年1月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

2、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以个人身份继续参加养老保险的可以补缴单位及个人1992年1月后曾经参保以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带本人身份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相关证明。

(2)填报城镇个人缴交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在大厅办理缴费。

3、在确无能力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城镇用人单位中就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后,可按个人参保办法参加养老、医疗保险,但不得由个人补缴以往基本养老保险欠费;如需补缴,由单位填报《补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补缴社会保险费明细表》各一式三份,以单位名义补缴。

4、在1998年前应缴养老保险费而从未缴纳的从业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档案、劳动合同等)审批后,均可办理补缴手续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本金及利息。

(1)提供从业人员档案材料到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申请审批

(2)拿参保人员补缴审批表到缴费大厅填写个人缴费申报表进行缴费。

5、已参加医疗保险有基本医疗待遇的退休人员.累计缴费年限男未满30年,女未满25年的,按规定可以一次缴纳余期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时间、需缴纳的余期年限由参保人到三亚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科确定后,到缴费大厅办理。

6、关闭破产企业缴费后,原参保人员可按社会平均工资60%补缴差额,核销企业除外

补缴申请书

我单位职工** 性别:* 家庭住址为:北京市顺义区** 户口性质为:**** 身份证号码为:****。 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在我单位从事**工作,是我单位职工。

由于*原因,我单位没有为其缴纳**年**月至**年**月的养老保险,现及时发现,特此申请为该职工补缴**年**月至**年**月共计**月的养老保险。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单位(公章)

**年**月**日

㈩ 公司补缴社保怎么办理呢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相关政策,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国家及本市规定的不缴费情况除外),可以按程序进行补缴;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仍参照相关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办理补缴手续。
方法/步骤:
1、《关于城镇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涉及的人员类别为哪些?
《通知》中明确,涉及人员为“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本市户籍人员”,因农业户口不涉及档案问题,故应明确为“本市城镇户籍”人员。
2、已退休人员是否可以申请补缴?
《通知》中明确,应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可以提出书面补缴申请,故申请人应在到达退休年龄且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前申办补缴手续。
3、个人可以申请什么时间段的补缴?
按照《通知》要求,在个人提出申请,经存档机构初审材料并报请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后,个人可以补缴1992年10月之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4、补缴的比例是多少?是否涉及补缴系数?是否记个人帐户?
《通知》规定,补缴时,以本人确认的相应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乘以办理补缴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与相应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比值(即补缴系数),作为相应补缴年度的补缴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均以本人确认的缴费工资基数按历年规定的比例计入。
5、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的中断是否可以通过本《通知》补缴?
《通知》中提到,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仍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7]21号)及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6、补缴基数如何确定?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个人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时,相应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档次分为以下三档:
(1)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2)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3)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下限。
7、个人办理补缴应通过什么部门?
根据《细则》要求,已在存档机构个人委托存档的本市城镇人员,本人可向现存档机构申请补缴;档案关系在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由本人向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申请补缴;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等相关手续后,可以申办补缴手续。
8、如果个人档案既不在单位,也不在存档机构的,是否可以申请补缴?
根据《细则》要求,档案关系不在存档机构或用人单位的本市城镇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在户口所在地存档机构办理个人委托存档等相关手续后,可以申办补缴手续。
9、补缴时是否需要中断在缴的保险?
根据《细则》要求,申办补缴过程中,个人的社保关系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
10、那些情况下不得申办补缴?
根据《细则》要求,以下时间段内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得申办补缴:
(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
(2)被判刑劳教收监执行期间;
(3)办理外埠户籍进京之前;
(4)办理本市户籍农转非之前。
注意事项
办理补缴的人员,一定要仔细阅读补缴养老保险通告上的说明,带齐证件,除了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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