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湖北宜昌的社保转移到深圳要办什么手续
只有养老险可以补,其它的不用补的!要转移按以下的方法去办吧:
1、同城的社保无需办理版社保转移,参保人权离开原工作单位到同一城市的其他单位工作的,参保人只需向新的工作单位提供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能办理社保费的缴纳。并将会与原社保档案合并计算缴费时间和累计缴费金额。
2、跨地区流动就业参保人员离开就业参保地时,持身份证到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到新的就业工作单位参保并缴纳社保费后,由参保人或用人单位凭《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向新的参保地的社保局申请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成功后,两地的社保合并计算缴费时间和累计缴费金额。
2. 请问,从湖北省职工社保中心转出的社保,转移到宜昌后,再转出到武汉社保怎么办
您好,欢迎您对从武汉社保转移回宜昌问题的咨询!
如你是宜昌市专城区非农业户口,结束省属内的工作后,可持本人户口本原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或缴费的相关证明,到宜昌市社保经办服务大厅(市环城北路40号)二楼东大厅5号窗口开具《社会保险关系接收函》,再返回转出地办理转移相关手续。
医疗保险转移政策目前正在制定中,待转移政策及实施细则出台后,再致电咨询(电话号码6756030)。
上述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还有疑问,请致电宜昌市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稽查处申报核定科,联系人:李华,联系电话:6770736。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3. 湖北宜昌社保局如何查询个人社保,企业没把社保卡发给我们个人,我们如何去查询我们的社保交费情况。
你的工资条可以看到每个月交社保的钱数,另外你还可以自己查询社保,,社保查询方法如回下:可以根据如下情况答,自行选择查询方式。
1. 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
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4. 宜昌社保可以取出来吗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回缴费至满十五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可以参看《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5. 我的社保交在武汉,现在离职回宜昌发展,请问社保如何转回去在什么单位办理求高人解答,谢谢
单位做减少后去社保办理转出手续,带回现有单位(宜昌)交给现有单位(宜专昌)负责社属保的人员就可以了。
具体是你的看看武汉单位的缴纳社保在哪个区,(也就是:武汉市XXX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问下你武汉单位管理社保的人员就知道了。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6. 在宜昌单位辞职了,现在转入襄阳单位,社保怎么转
宜昌社保先办理转出手续,然后襄阳的单位先参保,参保缴费后的次月到襄阳当地办理转入手续。
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国办发[2009]66号)
第八条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7. 武汉的社保转到宜昌
首先社保只要参保了,就不可能无故的没有了。
你现在可以在武汉根据自回己的身份证号答码参保,跟之前在武汉参保的会自动合并在一个帐户内。
宜昌的社保也可以转到武汉去。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8. 武汉社保如何转到宜昌
社保是可以随人工作地转换而迁移合并的,不影响你的累计缴费年限。
在离开武汉工作地时,可以拿身份证、社保卡、离职证明,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缴费证明。到新工作地办理好社保帐户后,拿武汉迁移缴费证明到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异地社保帐户合并即可,迁移合并的社保,不影响你的累计缴费年限。
(8)宜昌市社保局社保转出扩展阅读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9. 宜昌社保转到江汉油田怎么转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员工需要在原工作地停缴社保,并申请社保转出,在转入地缴纳社保存在社保接受账户,申请社保转入即可进行对接转移累计。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申请资料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