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企业不给劳务工交纳社会保险是不是违法的
签的劳务合同公司是不需要给员工交社保的,这并不违法。
劳务合同一般是临时的,类似承揽性质的,签订的劳务合同,双方就不属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
如果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则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否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就属于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
从2008年1月1日开始,不签订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起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从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不签的话,视为同单位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从一年期满之日起,劳动者可要求支付双倍工资,直至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至。
不缴纳社会保险金的,除补缴外,还给予一定经济处罚。
(1)公司需要给劳务工交社保吗扩展阅读
部分用人单位为了降低用人成本,在雇用劳动者过程中希望通过各种办法规避《劳动合同法》的适用。
甚至有些用人单位为了达到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缴纳社会保险金的目的,通过变更劳动合同或者采取不同的用人方式雇用劳动者而不考虑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这种做法致使企业面临非常大的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等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行为,所导致的法律后果主要体现在:
1、支付双倍工资;
2、有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3、在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补缴保险金甚至会产生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后果。
因此,企业等单位在雇用劳动者的过程中,为达到自我保护的目的,应当自觉适用《劳动合同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劳务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劳动合同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公司不与员工签劳动合同 被判罚付双倍工资
B. 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务派遣的员工缴纳保险吗
被派遣员工与劳务派遣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劳务派遣企业应当依法为被派遣员工建立社会保险关系。
在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劳务公司是用人单位,劳务公司应当承担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其中包括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没有按照规定帮劳动者缴纳保险的行为是违法的。
根据法律规定,劳务派遣人员的保险支付方式由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协商确定,并书写在劳务派遣协议中。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C. 劳务派遣工人,公司要给交社保吗
贵公司的劳务派遣违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工用工单位在哪里就应该为其在哪里参保,所以你应该在杭州参保。
如果在宁波参保,劳务公司也应该为你办理社保卡等相关事项
D. 企业应该给劳务派遣员工上社会保险吗
应该买社保,你公司是违法行为,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
湖南省岳专阳市君山区柳林洲镇属柳林大道100号赵鹏
企业一定必须要为员工购买保险不管是劳动派遣工还是正式工也好,也不管是农业户口还是城镇户口
试用期后没签合同
公司将从你的试用期开始到现在给你赔偿双倍工资
但是要有公司你在公司上班的证明
E. 在办理社保中,合同工和劳务工有什么区别
1、签订合同不同。劳务工是基于雇佣合同的,一般是短期的,劳务工确切的说就是临时工,是单位或公司编制外的工作人员。合同工自然就是和用人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并且享受保险和各种补贴,是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
2、主体资格不同。劳务工与雇主之间的关系是由《合同法》所调整的。合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由《劳动法》所调整的。
3、缴纳社保不同。劳务工通常是不交“四金”的,即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社会保险金;合同工的待遇是由《劳动法》而强行规定的。
4、福利待遇不同。劳务工没有住房、医疗等待遇,就是纯粹干活挣钱,工作期限较短,没有退休概念。合同工的工资高于劳务工,国家规定的保险、基金等费用缴纳由用工单位缴纳。
1、合同工:工人直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直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所有的福利待遇均在你单位享受,所有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义务都由你单位来承担。
2、劳务工:工人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签订上岗协议,与用人单位不产生直接的劳动关系;福利待遇由你单位与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派遣单位共同承担。
3、招用劳务工的条件。用人单位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劳动保护、安全卫生生产条件和具有按期支付劳动报酬、提供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的能力。劳务工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年满十六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好。
F. 企业要给兼职员工交社保吗
企业聘用兼职员工,如果是劳务关系,不需要缴纳社保;如果是劳动关系,是否需要办理社保以及如何办理社保,需要根据劳动关系的不同类型来看。
兼职员工的情形主要有:非全日制员工、被劳务派遣员工、特殊劳动关系员工等。
1、非全日制员工
依据2003年5月30日发布、实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非全日制员工可自行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应当为其缴纳的只有工伤保险。
如果非全日制用工单位未为非全日制员工办理工伤保险,非全日制用工在该单位发生工伤事故的,仍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2、被劳务派遣员工
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被派遣员工与劳务派遣单位之间订立劳动合同,由劳务派遣单位为被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办理社保相关手续。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3、特殊劳动关系员工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6)公司需要给劳务工交社保吗扩展阅读:
一、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1、主体不同,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
2、关系不同,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
3、关系的稳定性不同,劳动关系比较稳定,反映的是一种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的结合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多为一次性或临时性的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
4、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了定期得到劳动报酬外还享有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待遇,如社会保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一般只涉及劳动报酬问题,劳动报酬都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而无社会保险等其他待遇。
二、劳务关系的基本特征
1、 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
2、 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 基于民事法律规范成立,并受民事法律规范的调整和保护。
4、 主体具有不特定性,提供劳务方和用工方都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是其他组织。
G. 签的劳务合同,公司需要给员工交社保吗
签的劳务合同,公司是不需要给员工交社保的。
一、劳务合同一般是临时的,回类似答承揽性质的,才是劳务合同,签订的劳务合同,双方就不属于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的。
二、如果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则必须给劳动者购买社保,否则,用人单位的行为就属于违法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H. 企业不给劳务工交纳社会保险是不是违法的
不是
首先要搞清楚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劳动关系依照的是《劳动法》,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缴纳社保。
劳务关系依照的是《合同法》可以口头约定,随时解除,不享受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