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看待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问题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如何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
从4100万人享有“低保”谈起
如何看待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问题
“低保”是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简称,在2007年全国“两会”上成为代表、委员们热议的话题之一。早在1993年,党和政府就开始了城市“低保”制度的试点工作,到1999年覆盖了全国城镇。2007年中央决定在全国范围建立农村“低保”制度。8月13日,国务院发出了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对落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提出了明确要求。截至5月底,全国超过4100万人享有“低保”,切实保障了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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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 “低保”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成就。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指出,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保障群众生活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改革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最近又在“6·25”重要讲话中明确强调,要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这些都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指明了方向。
为什么要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
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礼记?礼运》中写道:“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这些古语大家都十分熟悉,表达了古人对社会和谐的憧憬,也反映了古人对良好的生活保障的期待。
一般说来,社会保障制度是指国家和社会对生活困难的社会成员予以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和措施。它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社会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19世纪80年代,世界上第一个完整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德国建立。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它已成为现代国家一项不可或缺的社会经济制度。
在我国,虽然“社会保障”这一概念提出得比较晚,但历史上出现的救灾备荒、扶贫济困、养老抚幼的制度和机构,实际上发挥了社会保障的功能。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建立了与计划经济相配套的社会保障制度,但当时的保障水平比较低,效率不高。改革开放以后,尤其是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后,我们开始探索建立健全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并相继建立起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制度。
改革开放29年的实践证明,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我国社会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现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有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概括起来,社会保障制度有以下4个作用。
一是“安全网”的作用。社会保障,民安所在。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功能就是保障人民群众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收入和基本医疗不受影响,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人民群众有生活来源,满足他们的基本生存需求,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为人民群众筑起一道“安全网”。
二是“平衡器”的作用。社会保障制度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调节中高收入群体的部分收入,提高最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标准,减少贫困,适当缩小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使其保持在一个适度的水平。这样,不仅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缩小我国目前城乡、区域和社会成员之间的差距,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而且能够增加社会整体的福利水平。
三是“助推器”的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既有利于提高劳动者自身素质,促进劳动
力的有序流动,一定程度上激发我国经济的活力,推动经济更快地发展,又可以避免社会消费的过度膨胀,引导消费结构更为合理,平衡社会供需的总量,有利于防止经济发展出现波动,实现更好地发展。
四是“稳定器”的作用。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能为劳动者建立各种风险保障措施,帮助他们消除和抵御各种市场风险,避免因生活缺乏基本保障而引发一系列的矛盾,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此外,积极鼓励先富的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帮助那些困难群体,也可以融洽社会各阶层的关系,使社会不同阶层和谐相处、共同进步。
怎样看待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成绩和面临的挑战?
“交上十元钱,看病管一年!”这是不少农民兄弟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生动描述。从2003年1月开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部分地区开始试点。这项制度的主要做法是以大病统筹为主,适当兼顾小病,农民个人只要缴纳10元钱,就能享受中央和地方财政的双重补贴,最多可获得上万元的补助。截至2007年3月底,全国31个省区市的2319个县(市、区)开展了试点工作,占全国总数的81.03%,有6.85亿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占全国农业人口的近80%。预计到2008年年底,我国广大农村将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和推进,是我国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的一个剪影。经过长期努力,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有了长足进展,初步形成了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框架,在促进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在社会保险方面,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覆盖的范围不断扩大,社保基金的支撑能力逐步增强。近几年,社会保险覆盖人数每年递增6%左右,社保基金收入每年递增20%左右。截至2006年底,全国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保人数分别为18766万人、15732万人、11187万人、10268万人、6459万人。五项社保基金总收入8626亿元,支出6472亿元,共积累8239亿元。全国农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了5374万人,积累基金354亿元。
在社会救助方面,初步建立了以城市低保、农村五保、农村特困户救助、灾民救助为基础,临时救助为补充,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相衔接,政策优惠和社会互助相配套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框架。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城市有2240.9万人、农村有1509.1万人被纳入“低保”,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1249.8万人次农民、85.6万人次城市居民分别从医疗救助中受益。未开展农村“低保”工作的地方,775.8万人得到了特困户补助。 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方面,初步形成了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供养机构为补充,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为重点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慈善事业进入政府全面推动的新阶段。截至2006年年底,全国收养性福利单位4.2万个,床位187.1万张,收养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等147万人。全国共建立经常性社会捐助工作站点和慈善超市3.3万个,接受捐款捐物折合约100亿元。
不过,客观地讲,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很不完善,存在覆盖范围窄、保障水平低、法律不够健全、监察执法不严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比如,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主要是针对城镇居民的,即使在城镇,也有不少居民依然被排除在社会保障的范围之外。到2006年年底,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参保职工,分别只占到城镇就业人员的66.3%和55.6%。而且,从长远来看,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将承受来自三个方面的巨大压力。 一是人口老龄化使老年人的养老、医疗、社会服务等问题更加突出。目前,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已经超过11%,预计到2020年比重将升至16%,达到2.4
亿人。我国养老保险长期实行现收现付制,没有留出积累资金。老龄化提前到来,意味着“未富先老”,我国社会保障制度面临着养老负担重、筹集资金难和医疗费用大等诸多挑战。 二是就业方式日益多样化使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问题更为凸显。近几年,我国就业格局发生明显变化,全国职工中,有超过一半的人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浙江、广东、江苏等省的比例还要高。然而,长期以来,相当数量的非公有制职工没有享受社会保障。在当前情况下,如何把这些人纳入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是我们必须研究解决的问题。
三是城镇化进程加速给社会保障制度带来新问题。截至2006年年底,我国城镇人口已达到57706万人,未来15年城镇化将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城镇人口将年均增加1300万人,这些新增城镇人口亟待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另外,目前失地农民有4000多万人,每年还有1亿多农民进城务工,他们已成为产业大军中的重要力量。而我国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是针对城镇人口设计实施的,如何适应城镇化过程中数亿农村转移劳动力的需求,是一个重大课题。
如何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2007年7月,国务院启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并将在3年内全面推开,2亿多城镇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将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的实施和推开,意味着我国城镇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向实现城镇居民人人享有医保的目标迈出了重要一步。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最近,胡锦涛总书记在“6?25”重要讲话中提出了要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和任务。“覆盖城乡居民”是我们党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在科学分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础上,对我国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出的新的发展目标。
应该说,实现这一发展目标,目前有许多有利条件。经过29年的改革开放,到2006年年底我国经济总量超过了20万亿元,国家财政收入近4万亿元,这为我们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但实事求是地讲,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是一项艰巨任务,任重道远,需要全社会付出更多的努力,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社会、市场等各方面的作用。
从世界其他国家来看,建立基本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在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过程中,政府首先要发挥主导作用。根据我国基本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积极借鉴世界其他国家发展经验,探索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模式,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逐步实现覆盖城乡居民的发展目标。一是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建立规范的社会保障预算制度,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目前,我国财政在这方面的投入偏少,2006年的比重不到13%,低于许多国家。二是科学规划,使社会保障体系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适应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城镇化加快的特点,完善现有的保障制度,有计划地把应该纳入而未纳入的人切实纳入进来,真正实现“应保尽保”;探索新的制度建设,针对不同群体增加新的保障项目,如建立符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等。三是加强社保基金的筹集和监管。通过各种方式,积极引导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鼓励社会捐赠,扩大社保基金的筹集渠道,不断做大做强全国社保基金。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社保基金的监管力度。2006年的上海社保基金案,以及国家审计署查出省级社保基金违规金额70多亿元,都暴露出基金监管存在的问题。要进一步提升基金的统筹层次,建立健全各项制度,促进基金管理的公开、透明,确保基金的安全运行。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还必须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企业要切实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逐年增加养老金积累,建立健全福利集体协商机制。社会组织和服务机构要积极行动起来,在社会救助、济贫帮困、慈善服务等方面发挥作用;家庭和个人要依法缴纳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发挥好赡养、自助、互助等功能,推动形成团结互助、和谐融洽的社会氛围。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也要积极发挥商业保险的补充作用。商业保险虽然是一种经济行为,与保障基本生活为目的的社会保障制度有差别,但在减少危险、补偿损失、保障生活、安定社会上与社会保障制度又有相通之处。特别是商业保险投保水平可高可低,多投保多受益,能够满足人们更高层次和多样化的社会保障需要,有利于提高我国社会保障的整体水平。因而要大力发展商业保险,完善人寿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保险等险种,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此外,要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法律体系,加快出台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法、慈善法等法律,制定养老保险条例、医疗保险条例、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条例等法规。同时要严格执法,依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规范企业用工、清理社会保险关系等方面的监察执法,提高社会保障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㈡ 压低工资基数交社保,HR你是如何看待这个问题的
压低基数交社保,您说的应该是社保中的养老保险。因为目前我国的养老金计发办法,退休后专的养老金的多属少,与在职时缴纳的保费的关联度不是太强,也就是说,在职时缴纳的保险的多少与领取的养老金的关系,是正关联,但不是1:1关系,所以作为用人单位,为降低人力成本就压低缴费基数。这种作法近期看是单位降低了成本,但长远看,职工是吃亏的。另外,按国家规定,社保费的征收将全部移交税务部门后,压低缴费基数的作法将行不通了。
㈢ 如何看待那些不交保险的单位
如果是合法用人复单位不交社制会保险,违反了社会保险法与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同时也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主张自已的法定权益,也可以向税务机关负责社会保险征收的部门投诉。
同时,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而遭受损失的,劳动者还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
㈣ 试用期的新员工向hr申请试用期不交社保,HR会如何看待员工的用意呢
试用期也必须缴纳社保,正规企业不会同意不缴纳社保的,不缴纳社保属于违法,用人单位会担心你以后会对单位追责。
㈤ 怎么看待当前中国的社保问题
你想问哪方面的事??
社保是社会保险的简称,包括五项:养老保险回、工伤保险、答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
咱们常说的主要是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目前和西方国家基本相同,但养老金待遇偏低。
医疗保险中,如果是企业职工目前政策还不错,新农保类缴费金额太,报销待遇比例也低。
当然。细节上有问题就太多了。
㈥ 怎样看待买社保
社会保障制度是以国家或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公民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因各种原因生活发生困难时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我国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但是,我国现行的社会保障制度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研究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于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养老保险是一种对退休人员的生活费用给予保障的制度。我国的养老保险事业发展很快,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
1.国家对老职工有隐性负债。我国养老保险改革的主要特征是由现收现付制向基金积累制为主的养老保险制度转变。这个转变的难点主要是对老职工和退休职工而言,过去他们的养老金是由国家和企业负责的,现在一下子要他们依靠个人账户养老,是不现实的,因为他们的个人账户基本上是空的,这实际上就存在一个国家没有对他们的过去贡献做出补偿的隐性负债问题。
2.养老保险金缺口大。据有关资料统计,就全国而言, 1998年缺口为162亿元,到2002年就达到411亿元,若考虑省际之间的不平衡,缺口则在500亿元以上。2003年按县计算的缺口近700亿元。1998~2002年的5年间,在使用了参保职工缴费1807亿元之后,缺口合计高达1439亿元。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补助,5年来不仅不可能有增加的1254亿元积累,甚至连以前的511亿元积累也会支付殆尽。而如果继续走现收现付之路,从2004年到2050年间,养老保险年平均缺口近2900亿元,越往后缺口越大。
3.挪用基金现象严重。审计署的相关统计表明:自1999年以来,审计署组织审计养老保险金共5825亿元,查出违规违纪基金269亿元,其中挤占挪用110亿元,大部分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委托金融机构贷款或自行放贷、投资入股和经商办企业,有些甚至无法收回。
4.资金存储管理混乱。由于社会保障基金滚存数额较大,成了众多金融机构争拉存款的对象,个别金融机构甚至为了拉存款,为保险机构提供办公场所、交通、通信工具及工作人员福利,把应属基金增值的利息变通为小集体的利益甚至个别人的利益,出现了私设小金库、贪污私分等现象。
5.基金保值增值措施难以奏效。鉴于普遍的工资水平上升较快并有时伴随较高的通货膨胀因素,而所积累的基金又不能保证较高、稳定的收益串,致使未来的养老金收益存在明显的不确定性,事前测算的收益率和到期实际兑现的收益率之间可能存在很大的差距。如在基金积累问题上,一方面,因老职工的养老金缺乏来源,被迫挪用进入个人账户的资金,致使基金积累难以形成;另一方面,有限的积累也因缺乏有效管理和投资手段而难以保值增值。
(二)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医疗保险制度是对社会成员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一种制度。我国医疗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保障范围狭窄、社会化程度低。截至2005年8月底,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是1.32亿人,从总量上看,参保率很低.从结构上看,现在的医疗保险主要覆盖的是国有企业和一些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还包括部分集体企业职工。其余社会成员还没有被制度所覆盖。
2.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尚未真正形成。尽管目前我国医疗保障体系的框架已经基本形成,但合作还有明显欠缺:一是农村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二是现有体系中各个层次的运行还没有纳入正轨。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救助、社会医疗救助、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社区医疗服务等还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
3.医疗保险费用的征集有困难。社会统筹账户的特点是个人的医疗费用支出同个人的缴费联系不紧,再加上国有企业效益低下、人口老龄化日趋严重,许多企业无钱可缴、有钱不缴和缓缴,造成医疗费用征集不足。同时这种病人看病、医生开药、国家和企业付账三不联系的机制,又造成医疗费用浪费和部分职工得不到基本医疗保障的问题同时并存。
4.除“大病”以外的医疗费用由企业自行解决,这样造成企业苦乐不均、甚至完全变成自费医疗,这样不利于公平竞争、深化改革和为职工提供可靠的医疗保险。
5.管理机制不健全。现在的医疗保险政出多门、医疗基金增值缓慢、对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管理不严、部分老职工和退休职工的医疗费用没有着落等问题仍然存在。
(三)失业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
我国的失业保险制度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建立起来的,目前还是不成熟、不完善的。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方面:
1.失业保险资金单一,缺乏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国外失业保险金的来源多数为政府、企业、个人三方共同承担,而我国失业保险金的来源为企业和个人共缴,而且缴纳的比例较低,现行的失业保险金,按企业工资总额的3%缴纳,企业缴纳2%,个人缴纳1%,但按工资总额3%提取的失业保险金只能承担不到2%的城镇失业率,但目前的城镇失业率为 9%。另外,对失业保险金的管理又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
2.失业保险金支出结构不合理,保险标准确定比较混乱。失业保险在本质上是不同于社会救济的,它主要是对参保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再就业支付的费用。由于失业保险是由劳动者个人和企业、单位按规定缴纳保险费用,从而获得享受失业保险的权利。所以,不能把失业保险当作失业救济来使用。但在实际上,我国失业保险积聚的相当部分的支出是用于失业救济。
二、建立健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对策思考
(一)建立健全养老保险制度的对策
1.政府通过多种途径偿还应对老职工的养老金隐性债务。据世界银行测算,我国中老年职工积累的养老金权益占年度GDP的比重只有40%多一点,较之于其他许多国家仍处于很低的水平。从动态过程看,因为老职工养老金并不需要一次支付,而是在相当长的年份内逐年偿还,每年支付的数量并不是很大,所以不存在偿还能力不足问题。包括:(1)结合对国有企业的公司化和股份制改造,将国有企业的部分股权划归专门的社会保障机构,用股权收益支付隐性负债;(2)将部分国有企业划归社会保障机构进行经营,以其经营收入偿债;(3)将一部分国有资产(例如一些中小企业、部分国有房地产等)进行出售、租赁,以销售和租赁收入偿债。
2.完善现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管理体制。改革现行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管理体制,必须真正实现行政管理机构与基金投资营运机构,执行机构与监督机构的分设。在保持必要的政府监管的前提下,可以考虑将投资机构交给市场,例如,像智利那样培育一个养老金基金的托管人市场,成立多家形成竞争态势的基金管理公司,通过建立在规范的信息披露机制之上的市场竞争降低管理成本与管理风险。
3.选择多种投资方式,确保社会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养老保险基金如不能有效投资运营,便难以保值增值,难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养老保险支付需求。为确保社会养老基金的保值增值,可选择以下几种投资工具:(1)银行存款是当前的主要投资工具,但其比例应该逐渐降低,可保持在不超过 20%的水平。(2)国债是养老基金较好的投资选择。从国债二级市场中寻找获利和以更低成本变现的机会。另外,养老基金可以中央养老基金为主,争取获得国债一级承销资格,从而减少国债持有成本,增加收益。(3)有选择地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可以从两方面向证券投资基金投资,一是新基金发行时,规定一定比例向养老基金发行;二是在二级市场上选择业绩良好的基金,在适当的时候购买基金份额。(4)可以有选择地以一般投资人身份投资上市流通股。这是有较大风险的投资,要十分谨慎,投资比例不宜过高。(5)可以有选样地投资于优良的企业债券或基本建设债券和金融债券。
4.改革养老金的计发办法。按照现行计发办法,缴费满15年以上的,基础养老金按当地职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的 20%计发,个人账户的养老金按账户储存的1/120计发。这种办法存在两个问题:一是缺乏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缴费15年以上的参保人员多缴不能多得。二是不符合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目前我国退休人员退休后的平均余命在25午以上,而按现行计发办法个人账户储存额领取10年后就领完了。因此,这种不够合理的办法必须予以改变。按照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参保人员每多缴一年增发——个百分点,L不封顶,有利于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约束机制,而且这样也符合退休人员平均余命的实际情况。
㈦ 如何看待2019年的社保政策,对企业和个人都有些什么影响
2019年国家社保政策与往年没有什么变化。
㈧ 上海久谦咨询在我离职后,以工作没做好为由,最后一个月工资不发,社保不交,如何看待这种行为
到当来地有管辖权的劳动监察大自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要求解决。《劳动法》规定,工资按月发放,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发放工资,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
㈨ 如何看待社保7不管!
一、社保“七不管”
1、异地就医不管。
2、住院最高赔付15天!
3、意外不管,包括回交通意外。
4、第三者责答任不管。
5、丙类药不管。
6、住院费1500元以内不管!
7、60岁前身故只给四千丧葬费! 所以,不要觉得我有社保就什么都不怕,关键时候还是要靠商业保险来补充和保障!
二、社保“九没有”
1、没有生命保额(身故无保额理赔)
2、没有投资功能(无预定利率和分红)
3、没有贷款功能(急需要钱不能抵押贷款)
4、没有灵活领取功能(按法定,不能提前)
5、没有豁免保费功能(遭遇意外仍需缴费)
6、没有确定领取功能(无法确定退休时的领取额度)
7、没有灵活缴费功能(按法定)
8、没有提前给付功能(重大疾病不能提前领取)
9、没有住院补贴功能(无法获得额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