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公司拖欠社保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吗
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公司不缴纳社保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因为国家有相关法律规定:
《社会保险法》规定的用人单位的义务主要有两项:
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在成立时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还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缴费义务由用人单位与职工共同承担,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义务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还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险行政部 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 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1994/12/26)
第十七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应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除责令其补交所欠款额外,可以按每日加收所欠款额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收入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办理程序:
1、劳动保障当事人提出仲裁的,应当从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2、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应当由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作出不予受理通知,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被诉人没有按时提交或不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案件审理。
3、仲裁庭应当于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的书面通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收到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撤诉处理,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4、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案,案情复杂确需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十五日。
5、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收费标准:不需要收费.
2008年5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㈡ 离职后,公司要求索赔社保问题
以你的情况来看,现在你是想离开这家公司了,那工资的多少就无所版谓了,可以先向公司权提出补交社保,因为国家有法律明文规定,公司必须给所有在职员工交社保,不得以任何理由不交.公司会以你们当初协商不交来拒绝你的要求,此时你再以公司拒绝给你交社保而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给你补交社保并赔偿你一个月的税前工资,因为是公司明显违反了有关规定,而新劳动合同法又有相关的条款,当公司方违反相关法律时,员工可以随时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做出相关赔偿.这里面有一个先后的程序.要先向公司要求,然后辞职,此时你就可以按合同法要求赔偿.如果你是要先辞职的话,你得不到任何的赔偿金.当然,最初公司是不会理你那么多的,在你向公司提出补交要求被拒绝而提出辞职再要求补交加赔偿金被拒后,应该向当地的劳动局去投诉,让劳动局介入协调.
㈢ 公司怎样赔偿社保医保 具体多少钱
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的“稳定器”、“减压阀”,是维系社会和谐的一条重要纽带。然而,湖北随州铁树纺织印染公司1554名退休老人因为公司没有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企业破产后退休职工养老金锐减,不得不经历一连串的集体上访,最终走上民告官之路。
当前,一些地方在发展中将效率优先原则绝对化,造成社会公平缺位,加上劳动保障部门缺少刚性手段,以及在严峻的就业形势下职工对未来权益顾及不到等因素,职工社保权益被架空的现象比较普遍。
“随州社保第一案”敲响警钟
湖北铁树公司曾是随州市最大的国有企业,2002年12月宣告破产。令全厂一千余名退休和内退职工没想到的是,从2003年元月开始,他们的退休金突然减少了109元到156.56元不等,人均减少127元。
铁树公司早在1988年就参加了社会养老保险,企业破产,退休金何以锐减?退休职工们四处走访才了解到,在企业破产前,铁树公司并不是按照法律规定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而是瞒报、少报了缴费基数,其“差额”部分由企业自己支付。企业一破产,就无人支付这部分“差额”了。
每月100多元的退休金对这些老人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收入,从2003年1月开始,1000多名退休职工不断到相关部门上访。长时间上访没有任何结果,这些老人却熟悉了社保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便开始了漫长的“依法维权”之路。
2005年6月21日,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责令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履行依法审定1554名退休人员自1996年至2002年间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履行责令铁树公司破产清算组补缴相关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行政职责。
这起历时两年多、涉案人数1500余人的官司似乎已经一锤定音。然而,记者采访时发现,官司虽已终审,问题却远未解决。退休职工代表说,二审判决已经半年多了,执行却不见动静。
令人更加担忧的是,铁树公司职工社保权益被架空在全国并非个别现象。基层社保工作者说,社会保险政策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以前有许多企业是协议缴费,并没有依法足额缴纳。
资本与民生孰先孰后
记者在调查中看到,企业少报、漏报、欠缴社保费用的现象非常普遍。湖北省有关部门对天门、荆门、荆州、咸宁、孝感五市的市直企业参保情况进行抽样调查,养老保险参保户数占当地工商登记户数的比例不到10%,最低的只有2%;占税务登记纳税户数的比例不到30%,最低的只有5%。另一方面,伴随国企改组改制力度不断加大,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问题暴露得越来越多,全省仅养老保险欠缴保费就有45亿元。
虽然许多地方反复强调社会保险的重要性和基金征缴的紧迫性,但同时又强调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要考虑一个地方的实际情况,面对实际问题时往往牺牲社会保险,强调企业发展。有的地方以为外来投资企业、民营企业创造“安静日”为由,为部分企业逃避缴纳保险费创造“避风港”,有的地方甚至把不参加社会保险作为招商引资的一项优惠条件。另一方面,“老板”即资本所有者是社保扩面的阻力之一,由于资本追逐利润最大化的本性,“老板”们往往把缴纳社保费当作企业的成本能省则省。
针对以损害职工社保利益为代价来发展经济的现象,一些基层社保干部提出,在当前体制下,应该将基金征缴作为政府的硬指标,增强考核的刚性。孝感市孝南区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唐道文说:“建立和谐社会应该将社会保险作为评价政府政绩的核心指标。”
“围桶战术”凸显法治尴尬
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早有强制性规定:1993年劳动部发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规定》,对单位和职工不缴、少缴、拒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999年国务院发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及劳动保障部制定的《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对缴费基数与强制性作出规定,并明确了劳动保障部门的征收、监督、管理职责。
尽管法律对社会保障早有刚性规定,但是这种刚性还十分脆弱,劳动保障部门对此深感无奈。随州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孔祥迎说:“接到法院的判决,我们觉得十分委屈,说我们不作为是不可能的,劳动保障部门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来扩大征缴面,提高基金征缴率,但是我们没有强制手段,法律法规与实际运作不能对接。”
事实上,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为加强社会保险的征缴采取了很多措施。唐道文用“围桶战术”来形容他们的工作:通过舆论和典型案件曝光,通过与企业主开联席会议寻求互动平台,通过与相关部门联动,公正、公平、公开地处理投诉、举报案件等等,不断给企业施加影响,促使其参保缴费。像孝南区一样,中部地区的基层劳动保障部门普遍都是靠“跑断腿、磨破嘴”的方式来加强征缴。但是,谈到法律刚性,他们都说,不可能刚性执行,也不能刚性执行,只能循序渐进。
因为职能部门的征缴手段过于弱化,造成社保基金缺口不断扩大,基金压力越来越大,这已经成为当前社会保险面临的首要难题。据了解,去年湖北省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达20亿元左右。基层社保干部呼吁,完善社保体制关键是要完善社保立法与执法体系,以法治精神实现社保体制的刚性。
“饭碗”大于保障的无奈
社保权益得不到真正落实,也有职工自身的原因。一方面,面对目前我国劳动力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社会保险的需求往往让位于就业岗位的需要。本来,企业主不给办社保,职工可以向劳动部门提请监察,甚至可以请求法律援助,但是他们却往往保持“沉默”,特别是在新兴的私营企业里。对此,许多职工给记者的回答是:能够找到“饭碗”已属不易,谁还有勇气为今后的保障跟老板“翻脸”呢?
另一方面,与社会保险相比,职工对当前收入的要求更为迫切。目前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女工生育五项保险的费用合计占到了工资总额的40%左右,全部缴纳许多企业难以承受,对职工当前的收入预期也影响很大。
采访中,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讲了一件事情:一个招商引资的新企业,社保部门已经做通了老板的思想工作,准备参保了,却遭到全厂60多名职工的反对,他们不愿意参加社保,因为他们宁肯领到更多现时的工资。唐道文对记者说,尽管各级政府以开会等形式反复强调参加社保的重要性,但这些工作并没有发挥太大作用,职工参保的积极性还是不高。
综上所述,尽管职工社保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各种困难或阻力,但这项制度必须往前推,因为它是一种保障,事关职工切身利益及社会的稳定与和谐。(记者 皮曙初 袁志国)
㈣ 离职后可以要求公司赔偿未缴纳月数的社保吗
用人单位不交保险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回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答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 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 你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六、四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 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 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 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一年的时效)
㈤ 个人要求公司赔偿社保费最多几年
这个要看你的个人合同合同什么时候签订的?按照劳动法从合同签订之日起就需要交社保,如果没有签合同那就需要你自己拿出合法劳动收入的证据。
㈥ 不能补缴社会保险,如何要求公司赔偿
一、《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失业险缴费一年给三个月,最多可以领二年。可以申请九个月的赔偿,赔偿金额根据缴纳基数定。各地有所不同,请咨询当地失业保险局。
(6)要求公司赔偿社保费用吗扩展阅读: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故应当是应发工资
劳动者的以下劳动收入不列入经济补偿金基数的范围:
(1)劳动保护费用,如工作服、解毒剂、清凉饮料费用等;
(2)按规定未列入工资总额的各种劳动报酬及其他劳动收入,如创造发明奖、国家星火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中华技能大奖等,以及稿费、讲课费、翻译费等。
㈦ 有了社保补偿金还可以在仲裁时要求赔付社保费用吗
我也是在上个月办理一起社保返现但最终补缴的投诉事宜。大体情况和楼主一样。员内工在第一次和公司容协商未果后到稽查投诉,第二天又到公司协商,协商的结果是公司将社保费用按其要求进行单位承担费用的返现,同时在协商协议中强调了一点“公司以现金形式返还应由公司缴纳的社保费用,若员工再因社保事宜到稽查投诉,员工将返现费用补还公司,公司将按照正常手续给予补缴。”在我们打算第二天支付该笔费用时,迎来了稽查的调查人员,一样也是说我们的协议是无效的,即便我们返现了,也必须给员工做补缴。于是我们在提报了稽查所需调查的资料后,又做了补缴,将补缴的明细递交到稽查后,方才无事。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㈧ 这个社保问题我还能要求公司进行赔偿吗
如果公司没有给员工缴纳社保,是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投诉的。可以给员工经济内补偿。
根据容《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处理。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㈨ 单位没有给缴纳社保,现在要求公司经济补偿可以吗
你可以向单位申请经济补偿,工作一年,按一个月工资标准计算,依次累推。
肯定回是违规了.
看得出答用人单位极不负责任.
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
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
单位方式参保,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