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在单位刚入职时未给缴纳社保,现在到了退休年龄,社保不够15年,怎么办,要求单位
你在单位抄刚入职会给缴纳袭社保,现在到了退休年龄社保不够15年。嗯,其实就是说你现在在这一个月期间内,如果跟你的单位,嗯,要求单位给你全剩下的部分的连线给他脚脚全。应该是可以的,但是得看一下你们那单位的。领导们他们。不允许你这样子做做,不允许的话你就没办法啦,你就拿不到退休工资了。
Ⅱ 18年后才发现入职第1年单位未给我交社保怎么处理
18年前是2002年。这个时候是应该给交社会保险的。这种情况要先去跟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向上级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希望回答可以帮到你
Ⅲ 工作1年,入职时因个人未提交资料,公司没买社保,可以要求公司补缴或经济补偿吗
没买来社保的主要过错在你,源是你个人在入职时未提交资料(买社保只要有身份证号就可以了,缘何没提交?),就莫谈什么要求公司给你补偿了。
公司可以在你提交资料后开始为你参加社保。可以积极想办法给你补缴,也可以不给你补缴。因此你只能请求公司补缴。
Ⅳ 有的公司入职一年后才给缴纳社保,该如何处理
社保是强制险,公司必须要为员工购买,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与给你交社保,若公司没有买社保或没有按实际工工资交社保,员工可以向社保局要求公司补交过去1年的社保,但员工向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交社保,仲裁委会以此事不是仲裁委的受理范围,不会处理。
Ⅳ 单位未在员工入职时间缴纳社保,员工有什么维权手段
单位未在员工入职时间交纳社保员工有什么维权手段。这个可以到相关部门举报。让单位给补交社保。因为他们有这个义务。帮助员工交社保。国家也有相关的,不规定。
Ⅵ 有的公司入职一年后才给缴纳社保,该如何处理
建议先跟人事主管人员协商,协商不成,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所有的用人单位和个人都要参加。
《社会保险法》第一章总则第四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6)入职单位未给缴纳社保扩展阅读
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时建议注意保留相关证据材料,如工资条、工作证等。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但是为了让劳动者在处理劳动纠纷过程中由被动变主动,建议劳动者在维权之前要有证据意识,注意保留对自己有利的一些证据原件,以备后用。
Ⅶ 入职公司不给缴纳社保,变相让我离职
因没签合同,可以要求支付从入职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并要求补缴社保内。
公司规定每周底薪也属于违法容。劳动合同法规定,合同法规定约定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也应该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
Ⅷ 入职新单位,发现前一家单位在2014年给自己暂停缴费,自己就职的单位一直没跟自己缴纳社保,该怎么办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齐社保。成功希望不大,有个明知收侵害6个月不申诉就默认的说法。
Ⅸ 在公司入职一年了还不给交社保合法吗
用人单位缴纳复社会保险的总制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Ⅹ 新员工入职,公司就必须缴纳社保吗合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只要签订劳动合同就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为单位入职员工缴纳社保,是用人单位的基本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不缴或少缴,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10)入职单位未给缴纳社保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机构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