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北京市单位缴纳哪些社保费用
社保中职复工需要缴费保险为制: 1、养老保险,一般缴费比例为单位20%,职工8%; 2、医疗保险,一般缴费比例为单位8%,职工2%; 3、失业保险,一般缴费比例为单位2%,职工1%。以月工资5000的职工为例,每月交社保的费用为:5000*8%+5000*2%+5000*1%=550元。
2. 北京公司怎么给公司员工上社保
去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可以给公司里面有劳动关系的所有人交,个体户也可以缴纳社保的。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二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以下统称社会保险费)的征收、缴纳,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范围: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规定将城镇个体工商户纳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的范围,并可以规定将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以及有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纳入失业保险的范围。
第八条 本条例施行前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30日内,本条例施行后成立的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2)北京公司缴纳社保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的缴纳方式和滞纳金处罚: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3. 北京社保企业与个人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部分企业是按工资总额做的:
1丶 养老20% 医疗(9+1)% 失业1.5% 工伤0.5% 生育0.8% 其中工伤要按企业类别划分。
2丶个人部分是按上年个人月平工资做: 养老8% 医疗2%+3元 失业0.5% 工伤和生育个人不缴费。
3丶 第一年参加工作的按第一个月工资做。
4丶住房一般按8%做,走税前。可以做到10%或12%,取决企业效益。 各项总数没有办法计算,当中涉及最低工资和上年社平工资及3倍社平工资,社平工资的60% 。
5丶上述不包括农村工和农民工的。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在讨论社会保险的历史时就不能把社会保险从社会保障中抽出来。
社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对参加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在丧失劳动能力或失业时给予必要的物质帮助的制度。社会保险不以盈利为目的。
(3)北京公司缴纳社保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主要是通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并在一定范围内对社会保险基金实行统筹调剂至劳动者遭遇劳动风险时给予必要的帮助,社会保险对劳动者提供的是基本生活保障,只要劳动者符合享受社会保险的条件,即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或者已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即可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中的核心内容。
特征:
特征1:社会保险的客观基础,是劳动领域中存在的风险,保险的标的是劳动者的人身;
特征2:社会保险的主体是特定的。包括劳动者(含其亲属)与用人单位;
特征3: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
特征4:社会保险的目的是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
特征5: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4. 北京社保企业与个人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本市城镇、外埠城镇和外埠农村劳动力缴费比例样养老:企业20%人8%;失业:企业1%人0.2%;工伤:按照企业所属行业行业费率算;生育(本市及外埠城镇有北京市居住证):企业0.8%;医疗:企业12%人2%+3
5. 北京社保公司给缴存多少是正常的
单论社保的话,按照目前的政策,截止到2019年7月前,城镇职工类社保这边,需要缴纳的最低限是1622元(单位部分+个人部分)。这个钱数上下浮动不会超过10元。单位承担大概是1247-1250的费用,你个人承担375-385的费用。这个浮动是根据每个单位工伤保险比例不一样,失业保险农业户口或城镇户口不一样而导致的。
按照规定,单位给员工缴纳保险的话,标准应该是按照应发工资的那个数发。但是,好多中小型单位为了省成本,给员工按照最低基数缴纳的。这个怎么说呢,国家这边也知道这个事儿,但是除非是稽查到了,要不一般情况下不会改。如果给你按照最低基数上的保险,单位省成本了,你个人也跟着省了。单位按照真实数据上报的话,你自己承担那部分也会上涨。这个问题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6. 北京开公司交社保吗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保和公积金现在都是国家强制缴纳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为在职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就算是确有困难的单位也只能是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但是绝不是不缴。
企业不给员工缴纳社保或公积金违反了国家规定,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举报、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有不懂或者其他社保问题的可以去官网问问我们的专业顾问看看怎么处理
7. 北京社保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
仅对北京的!
企业部分是按工资总额做:
养老20%
医疗(9+1)%
失业1.5%
工伤0.5%
生育0.8%
其中工伤要按企业类别划分。
个人部分是按上年个人月平工资做:
养老8%
医疗2%+3元
失业0.5%
工伤和生育个人不缴费。
第一年参加工作的按第一个月工资做。
住房一般按8%做,走税前。可以做到10%或12%,取决企业效益。
各项总数没有办法计算,当中涉及最低工资和上年社平工资及3倍社平工资,社平工资的60% 。
上述不包括农村工和农民工的。
(7)北京公司缴纳社保扩展阅读:
社保缴费基数是社会平均工资的60%--300%为缴纳基数,比如社会平均工资是1000元,缴纳的基数可以是600元--3000元。上海市 2004 年的情况为例, 2003 年社会月平均工资是 1847 元。
调整情况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2008年本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标准。与2007年相比,2008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下限从1478元提高到1735元,增加了257元,上限则提高到8676元,提高1284元。
本次公布的标准运行期从2008年4月1日起到2009年3月31日止,上海市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个体商户,自由职业者,缴费基数下限为1735元,上限为8676元,工资平均数不到下限的按照下限算,超过上限的按照上限计算。
与2007年缴费基数从1478元到7392元比,缴费下限提高257元,上限提高1284元。同时,非正规劳动组织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比2007年也提升,从960元到8676元。
2008年本市小城镇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综合保险费基数均为1735元,比2007年的1478元提高257元。
计算
计算方法
一般以上一年度本人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
(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
(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3月或者7月,各地不同)核定基数,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8. 北京市 有关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时间问题
1.交不了的,北京是25日之前办理申报,申报不了的,只能是下个月了,25日之前办理的都可以交当月的
2.这个倒是没有明确规定,按照程序来说,只要25日之前在社保减员,那么就可以不交当月的保险了,实际中怎么操作,就看单位了吧,像很早就离职的那种,就不需要给交了
9. 北京公司一般为员工交多少社保
这个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得看员工的工资和公司政策。
在北京,公司为员工缴纳社保的比例是:
养老保险:20%,生育保险:0.8%,医疗保险:10%,失业保险1%,工伤保险0.5%-2%,
工伤保险的费率需要根据行业性质来定的,不是高危行业通常是0.5%。
2015年北京社保基数最高是:19389,最低是2585
如果按最低基数来交的话,公司一个月要交:981.06。
不过,还是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所以,你可以咨询下相关专业人士!(你可以详细问下51社保网,他们为公司做社保代理,比较懂。)
10. 北京公司一定要交社保吗
用人单位缴纳社来会保源险的总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 ,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