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龙岩新罗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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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龙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闽政(2007)20号文件,省政府同意从今年8月1日起,再次上调福建省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同时将执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范围由去年的设区市城区扩大到全省各县(市、区)。即,从今年8月1日起,我市新罗区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由2006年的480元/月调整为570元/月,长汀、永定、上杭、武平、连城、漳平等6个县(市)由去年最低工资标准400元/月调整为480元/月。另外,新罗区城区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去年的4.5元/小时调整为5.5元/小时,漳平市、长汀县、永定县、上杭县、武平县、连城县规定为4.7元/小时。
据了解,这是自1998年福建省执行最低工资制度以来,第7次上调最低工资标准,也是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负责人介绍,我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企业要严格执行和落实好调整后的标准,今年年底,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对此开展专项执法大检查活动。
B. 龙岩市连城县社保可以自己交吗
本地户籍,可以自己去社保中心办理,外地户籍,只能找单位挂靠,或者找劳务公司代办。
C. 福建连城社保退休人员认证
参保人符合下列条件抄之一的,可袭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1998年7月1日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6月30日 前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2013年7月1日后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1998年6月30日前应参加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998年7月1日以后办理参保补缴手续,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
按月领取:
基础养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a+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 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以上两项之和为每月领取额。
注意:基本养老金每年7月根据全省统一公布的方案实施年度调整。
D. 福州社保,医保转回龙岩连城要什么手续,或者说该怎么办理转移社保
从原单位辞职之后,带着身份证直接到福州的社保中心结算你的社保内和医保,医保不能转,会容结算成钱给你,社保是给你开张缴费凭证,带着这张缴费凭证去你龙岩的新单位报到交给人事就可以了!很简单,我从苏州转到上海10分钟搞定!
E. 连城县医保卡社保去哪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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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单位停止缴费后,你医保卡上的个人账户就没有增加的钱了,但是卡里的“钱”还是可以用的,还是你的。
医保卡,是含有芯片的功能卡,用于就医或药店消费时身份确认及医保个人账户支付用。同时也是社保卡,以后可以再用的。
F. 请问现在龙岩交社保和在连城交社保以后退你金是一样吗
你好,养老金的影响因素很多,比如缴费基数、是否有视同缴费的年限、退休地的社平工资、缴费时间长短等。如果你缴费基数等因素一样的话,建议在社平工资比较高的地方办理退休手续,相应养老金也会比较高些。
G. 连城县医保中心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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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账户不会被取消。
养老保险的参保年限在同一统筹范围内还可以续算累积;
医疗保险的参保年限,原则上欠费达3个月以上,续保视同重新参保。
H. 连城县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吗
有的,莲峰镇新莲路98号
I. 连城县存放档案的是什么地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J. 龙岩市连城县社保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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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能和任务一、主要任务〈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制定的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直接经办全县和省、市驻清新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三〉负责全县和省、市驻清新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工作,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费用结算并参与监督管理;负责离退休人员、失业人员、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废军人的医疗保险管理;负责全县和省、市驻清新单位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管理;经办补充医疗保险的相关业务。〈四〉承担全县各项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及其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全县和省、市驻清新单位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五〉编制全县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财务报表和社会保险基金稽核工作。〈六〉负责全县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工作和退休人员、失业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七〉负责社会保险基金存储、划拨工作。〈八〉拟定社会保险宣传具体计划,开展社会保险宣传工作。〈九〉负责社会保险的行政复查工作。〈十〉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二、内设机构:根据上述任务,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内设5个股(室):〈一〉、办公室负责党组织、人事、纪检、工、青、妇工作以及会议、文秘、保密、档案(含失业人员档案管理工作)、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支付、结存的核算管理,编制基金年度预算、决算报表和会计、统计报表,处理银行票据,统计分析和基金到帐业务;负责本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管理。〈二〉、企业保险股负责参保企业的社会保险登记发证、年审和征缴工作;按规定调整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衔接参保单位的税务征收和基金到帐业务;负责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中止工作;建立和管理参保单位个人帐户、档案资料以及参保单位各项社会保险征收台帐。〈三〉、机关事业保险股负责管理机关事业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发证、年审和征缴工作;按规定调整参保机关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衔接机关事业单位缴费的税务征收和基金到帐业务;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后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建立和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参保后的个人帐户、档案资料以及各项社会保险征收台帐。〈四〉、待遇计发股负责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的认定和待遇审核;建立和管理领取待遇人员的资料以及各项社会保险支付台帐;核发有关凭证,定期调整待遇水平;负责管理社会保险社会化管理工作和退休人员、失业人员的社会化服务工作。〈五〉、医疗保险股负责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监督和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对参保单位以及参保单位人数的核定和增减变更,发证登记工作;负责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的刷卡工作;负责对异地就医、特殊门诊的单据、处方、检查单的审核工作;负责离休人员、二等乙级以上革命残疾军人的医疗保险管理;负责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的管理;经办补充医疗保险的相关业务;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进行费用结算并参与监督管理;负责审核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负责各项结算标准的核定;负责管理医疗保险的协调工作。服务电话:0597-8928281传真:0597-89282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