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个人缴纳的社保,要转到公司怎么办理
您如果是同个城市的话,就不需要转移,直接把养老保险手册、医保卡、就业(失业)证等交给公司去办社保增员手续就行了,如果你是当地户口可以直接找人才市场交社保。
如果是不同的城市的话,就需要新单位先给办理了社保增员手续后,再去两边社保局办理转移手续的,一般带上身份证和养保手册就可以办了。不过有的地方不同县级市之间需要转,比如苏州和昆山好像就是要互转的,转的手续很简单不用担心。如果不是同省的话,养老保险可以转,医保不能转。
拓展资料
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按照《暂行办法》第六条和第十二条执行,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
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缴费年限,除另有特殊规定外,均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⑵ 个人交的社保能转到单位吗
不能,也不需要转。社保只有跨区域转移,没有单位转移的。
⑶ 以个人名义上社保,将来有工作单位了可以转到工作单位吗
以个人名义上社保,将来有工作单位了可以转到工作单位.
手续很简单,提供你交纳的内保险的社保登记容号码,单位就可以继续给你交纳社会保险了,并且你原来所交纳的年限和你单位交纳的合并计算,
个人交纳保险是自己和单位的你要自己全额负担,单位缴纳社保是单位缴的一大部分,你缴纳的部分也就占一少部分。
⑷ 买了个人社保如何转为单位社保
之前参过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到用人单位就业参保,需由个人办理停保手续后再由单位续保。停保手续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原参保地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其次,个人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好停保手续后,由单位人事进行申报即可,个人之前缴纳的养老和医疗的费用是可以合并到单位给自己开设的社保账户中的,缴费年限和金额都是可以合并在一起。
(4)将个人社保转到单位吗扩展阅读:
我们通常所说的以个人名义参保按照文件的话说,应该是“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这种办法参保的条件,按照文件规定,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之内,有劳动能力的个体劳动者、自由职业人员。
所称个体劳动者指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受雇人员;自由职业人员指在没有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期间,依靠提供劳务,并获得合法劳动报酬的人员。
实际上就一个前提:必须是本市城镇户口(本市城镇才有档案,能存到职介或人才;外地城镇的存当地职介或人才,也可以通过当地职介或人才办理自己缴费参保;农村户口没有档案,暂不能按此办理个人参保。)
如果市民对社保的办理还是有疑问,可以到当地的社保局去咨询,毕竟各位办理社保过程中会有一些细微额差异。同时,市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对于不给市民办理社保的公司一定进行举报。
社保-网络
⑸ 个人交的养老保险要转到单位怎么转
一、参保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
1、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
2、在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之间流动的;
3、因辞职辞退等原因离开机关事业单位的。
二、养老保险如何转移
1、发凭证
当劳动者离开一个城市,一定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一张参保缴费凭证。
该参保缴费凭证最关键的信息有三项:一是在当地参保的起始时间;二是实际缴费的月数;三是参保期间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是多少。
2、打电话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已经在网上公布了全国2800多个县级和县级以上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全部联系方式。劳动者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有关情况。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事务也可以通过这个电话进行联系、核对。
3、办手续
就是流动人员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向新的就业地提出接续申请,其他的事情就由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来办理。
4、转移资金
除了转关系之外,要把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的资金,还有企业、单位缴费规定比例的资金转移到新的就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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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⑹ 自己交社保了可以转单位吗
可以。
1、先在自己交的地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让其出具《参保凭证》。
2、携带所以证件到当前办理区(县)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3、受理申请后,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接到参保人员的材料为其出具《参保凭证》。
4、参保人员将《参保凭证》送到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单位。
5、新参保地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确认情况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保险基金来源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缴费及财政的支持。保险对象范围限于职工,不包括其他社会成员。保险内容范围限于劳动风险中的各种风险,不包括此外的财产、经济等风险。
(6)将个人社保转到单位吗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费的分担主体是国家、企业和个人。这三个主体的不同组合就产生了许多费用的分担方式,即使同一国家,在不同的社会保险项目中可能使用不同的保险费用分担方式,其中以雇主雇员双方供款、政府负最后责任最为普遍。
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⑺ 社会保险从个人转单位的的流程
社会保险从个人转单位的的流程:
1、先在自己交的地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让其出具《参保凭证》;
2、携带所以证件到当前办理区(县)申请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入;
3、受理申请后,区(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接到参保人员的材料为其出具《参保凭证》;
4、参保人员将《参保凭证》送到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单位
5、新参保地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社会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确认情况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对你不利,因为如果企业给你缴纳,你自己负担一部分保险,公司还要给你缴纳公司负担的那部分保险,这两部分保险都是属于你的。
但是如果是你自己交,按照社保规定,你只能缴纳个人负担的那部分,公司的你缴纳不了,而此时公司也不用帮你缴纳公司负担的那部分保险,然后你去公司报销你缴纳的这部分保险,无疑公司是少交了由公司负担的保险费用,等于原来属于你的钱没有了。
(7)将个人社保转到单位吗扩展阅读:
申请资料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参考资料:网络——社保转移
⑻ 个人交社保转单位交怎么办手续
社保从单位转个人需办理的手续是在确定单位与你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后,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的劳资人员持单位与你《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及《社会保险证》或《养老保险手册》、《社会保险卡》等资料到社保部门办理报减手续就可以了,在那你没有新单位就业之前,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续缴社会保险费。
个人社保参保需提供的资料
1、填报《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及《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2、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
3、某某建行、中行、农行、工行之一开立的本人储蓄银行存折的户名和帐号页复印件(验原件);
(8)将个人社保转到单位吗扩展阅读
社保办理人离开了原办理地,退保会造成一定数额的经济损失,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社保卡可通过转移社保来处理。
根据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09]191号)文件,流动人员跨统筹区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可以自由转移。
对于跨省市转移,其手续需要分别向两地社保局提出申请,且只能转移个人帐户部分,不能将个人账户和统筹账户一起取走,做好心理准备.
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所交的费用是由两个帐户进行管理,即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如果拿出来的话就只能领取个人帐户里面的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