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鄂州个人社保缴费查询
两种办法:
1、如果当地的社保开通了网上查询功能,你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保障局网站上凭个人身份证号码查询;
2、拿本人身份证到当地的劳动保障局查询
Ⅱ 鄂州市社保局管理中心电话是多少
07113257891
Ⅲ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是多少啊
前台接待0711-3358511
查职称:0711-3358472
Ⅳ 鄂州市社保局规定哪些工种为特殊工种
鄂州市的特殊工种范围与全国一样。
特殊工种指: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特殊工种是根据本行业主管部门报请劳动部门审批的有关文件执行的,文件批复里面有特殊工种的名录,名录里有的工种,就是特殊工种,名录里面没有的,就不是特殊工种,各级劳动部门和企业的劳资部门都掌握着这样的文件,并且各个行业之间,特殊工种是不可以参照执行的,只能按照本行业的执行。
你是那个行业的,说出工种名称,可为你查一下是不是特殊工种。
劳人护[1985]6号对审批提前退休工种标准和注意事项做了如下规定:
(1)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现在或过去从事这类工作,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的规定办法提前退休:
①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
②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
③从事其他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2)高温作业,应当符合GB4200-84《高温作业分级》标准中第四级;繁重体力劳动作业,应当符合GB3869-8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的第四级;高空作业,应当符合GB3608-83《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的第二级,并经常在5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无立足点或牢固立足点,确有堕落危险的。
(3)常年在海拔3500米以上高原地区和常年在摄氏零度以下的冷库、生产车间等低温场所工作的工人退休时,可以参照从事井下、高温作业工人的有关规定办理;常年在海拔4500米以上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工人退休时,可以参照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工人的规定办理。
Ⅳ 鄂州市社保局转诊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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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回答医保这部分的社保不太清楚建议到社保大厅5号窗口询问
医保部分要从鄂州转到黄石先到社保大厅5号窗口参保参保后黄石这边会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联系函拿函去鄂州当地再办转移手续一般来说医保卡里的钱是可以转到黄石来的至于黄石发医保卡和你转不转都没关系只要在黄石参保缴费了就会发给你医保卡自己可以拿身份证到社保大厅12号窗口办理医保卡
Ⅵ 鄂州农村社保局电话是多少
无论是哪里,都可以在上班时间拨打12333咨询社保政策或者具体业务流程。也可以向12333咨询当地社保机构的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等。
Ⅶ 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职称管理、人事争议仲裁、人事考试、人才交流服务、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事管理的职责、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将原市卫生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的职责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加强事业单位人员统筹管理的职责,完善劳动收入分配制度。
(四)加强统筹全市城乡就业政策的职责,依法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统筹全市城乡社会保障政策的职责,建立健全社会保险管理和服务体系,提高经办能力。
(五)加强统筹全市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整合的职责,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统筹开发各类人力资源。
(六)加强统筹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的职责,深化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险制度,推进城乡养老保险一体化建设。
(七)加强促进就业的职责,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和职业(技工)教育培训制度,促进全市社会就业更加充分。
(八)加强统筹规划全市城乡一体化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职责,做好相关医疗保障制度配套政策实施工作。
(九)加强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建设、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农民工工作协调的职责,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Ⅷ 鄂州社保局医保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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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有关社保的问题,可以登陆当地社保局、卫生局的网站,或亲自到社保局、卫生局去,进行相关政策、法规和问题的了解与咨询。
那里的回复应该是最权威、最全面、最准确的。
祝你好运!
Ⅸ 鄂州市个人医保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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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社保从鄂州转回武汉,是需要员工在武汉存在社保账户,在鄂州市申请社保转出,并在武汉市社保账户所在地的社保中心申请社保转入即可进行对接累计。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社会保险法》
第十九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三十二条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五十二条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