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公司社保 > 军人转业进单位社保查不到

军人转业进单位社保查不到

发布时间:2021-01-05 01:55:03

㈠ 转业军人是不是到单位都要买五险一金

买社保是企业必须为职工做的,和是否转业军人无关。

㈡ 军人转业社保能否取出

在一般情况下,任何人的社保都不能取出来的,只有出国定居或者投保人死亡的才可以取出来,并且所取金额只有所交金额的三分之一,其他三分之二都进了统筹帐户,就无法取出来了。所以不到万不得已千万别把社保取出来。

㈢ 外地转业军人,如何上社保

哪些人可以申请落户?

(一)专业人员落户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有接收单位的人员可以办理落户。

(1)年龄40岁以下,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学士学位人员、经教育部认证取得学士学位以上的留学人员。三区放宽到普通专科学历。

(2)年龄40岁以下,与接收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师和高级技工。三区放宽到本市急需紧缺的中级技工。

(3)年龄20岁以下(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获得全国性正式比赛前6名、省级正式比赛前3名或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的人员。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本人可办理落户;配偶有接收单位的可随迁落户;未成年子女,病残成年子女或独生未婚子女可随迁落户。

(1)年龄45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者、双学士学位者、硕士学位以上的留学归国人员。三区放宽到具有普通本科学历(具有学士学位)和留学学士学位人员。

(2)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和省级以上专业技术拔尖人才。

(3)年龄45岁以下,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50岁以下,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三区放宽到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

(4)年龄45岁以下,与接收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技师。三区可放宽到技师。

(二)投资创业人员落户条件

1.在青注册个体、私营企业的创业人员,配偶有接收单位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病残成年子女或独生未婚子女办理落户。

(1)当年实际纳税10万元、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20万元或连续5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30万元。

(2)招用青岛市城镇失业人员30人,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2.外地来青注册的各类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允许本企业距法定退休年龄15年以上、签订5年劳动合同、在技术或管理岗位工作满3年以上的业务骨干办理落户

(1)当年实际纳税200万元、连续3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300万元或连续5个纳税年度累计实际纳税500万元,可迁入5人户口。三区落户条件同比减半。

(2)招用青岛市城镇失业人员100人,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为职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迁入5人户口,三区落户条件同比减半。

(3)留学回国人员创办企业当年实际纳税5万元,可迁入2人户口。

(三)组织调动安排落户条件

1.青岛市及以上组织部门批准的领导干部调动者。

2.公开招考录用的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

3.中央、省驻青单位组织人事调动者。

(四)复转退伍军人及随军家属落户条件

1.复转退伍军人(含转业士官)进市落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家《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随军家属落户按国发〔1991〕41号文件和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五)投靠收养落户条件

1.夫妻一方具有市区户口,婚龄满3年,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独生未婚子女可办理落户,三区取消婚龄限制。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未成年子女、独生未婚子女或病残成年子女,可进市区落户:

父母双方均为市区户口的;

父母离异,一方为市区户口的;

父母离异,一方死亡,来青投靠具有市区户口的另一方的;

父母双亡,需投靠具有市区户口的其他亲属的;

父母在青藏高原工作或在边远省区从事地质勘探工作,无法随身抚养,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为市区户口的;

符合《收养法》规定,办理收养登记的。

3.本人为市区户口,如其父亲满60周岁,母亲满55周岁,且为城镇户口,身边无子女,可办理投靠落户。

4.经批准回市区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可进市区落户。

5.原系我市户口的在外地上学人员、退学人员、境外人员、劳改释放及解除劳教(少管)人员,可回原户籍地落户。

如何办理落户手续

(一)关于专业人员进市落户的办理程序:

1.符合《通知》“专业人员落户条件”第一条中(1)(2)款的,由市(或三区)组织、人事、教育、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审批。落户人应持上述部门出具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及户籍证明到公安分局开具户口准迁证。

符合《通知》“专业人员落户条件”第一条(3)款的,由市体育局受理后,持联系函,全国、省级正式比赛获得名次荣誉证书及复印件或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属于干部身份的,报市人事局受理;属于工人身份的,报市劳动局受理;属于无业人员(含“农转非”)的报市公安局审批。

2.符合《通知》“专业人员落户条件”第二条的,除提供上述相关证明外,其随迁人员属病残或未婚成年子女的,还须提供相关证明,由公安分局开具户口准迁证。

3.对符合《通知》“专业人员落户条件”的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进市落户前,还须由市劳动保障部门对其进行职业技能复核。其中,对符合“专业人员落户条件”的高级技工,由劳动保障部门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情况,按年度公布引进的工种范围。

对符合《通知》“专业人员落户条件”第一条第2款和第二条第4款“与接收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的高级技工技师、高级技师,应确定为“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履行一年期限以上的”上述人员方可办理落户。

4.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应先到市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处、属师范类的到市教育局毕业生就业分配办公室办理派遣手续,然后持人事、教育部门出具的入市落户通知书、报到证(就业推荐书、就业通知书)、户口迁移证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属市内四区院校的毕业生可按规定办理网上户口迁移。

5.符合《通知》“专业人员落户条件”系农业户口,由相关部门直接送市公安局办理“农转非”手续。涉及省内中小学和师范学校调入人员落户,仍由市教育局人事部门审批办理。

(二)关于投资创业人员进市落户的办理程序:

1.符合《通知》“投资创业人员落户条件”第一条的,由市国内经济合作办公室受理,填写《投资纳税迁入人员情况审批表》,报市公安局审批;三区(高新区除外)由公安机关受理、审批。所需证明材料:①创业人员申请;②营业执照复印件;③完税(国税、地税)凭证复印件,或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证明(已招收本市失业人员人数、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④迁入人员的户籍证明(其内容须证明夫妻关系或父母与子女关系);⑤配偶接收单位证明;如所携带子女系病残未婚成年子女的,还需出具相关证明。

2.符合第二条的其办理程序及所需证明材料与第一条类同。其户籍证明只需出具迁入人员本人的,及出具单位对业务骨干的聘书或任命通知。

3.属于外商投资企业的,按照“投资创业人员落户条件”中第2条“外地来青注册的各类企业”条件办理,由市外经贸局或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按前款程序及手续受理。其中,“招用青岛市城镇失业人员”人数的认定,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相关的证明。

对于留学回国人员创办企业的,还需人事部门出具其身份证明。

(三)关于组织调动的人员进市落户的办理程序:

1.符合《通知》“组织调动安排落户条件”的,落户人员应持市(或三区)组织、人事、教育、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本人的户籍证明到公安分局开具户口准迁证。

2.符合“组织调动安排落户条件”的人员,其配偶有接收单位的,与“可迁子女”可同时办理落户。

3.“中央、省驻青单位组织人事调动者”是指中央、省驻青单位系统内组织、人事部门的调动人员,此类人员只要单位系统内部有调令,即可以出具入市介绍信办理落户手续。

(四)关于复转退伍军人及随军家属进市落户的办理程序:

1.符合《通知》“复转退伍军人及随军家属落户条件”第一条第1款规定的,原系本市户口,从本市入伍的退伍军人,持市安置办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及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对异地入伍退伍军人安置本市落户的(含农村入伍,需按有关规定办理“农转非”的),由市安置办将材料报市公安局批准,到派出所办理落户;军队转业干部以及复员干部、转业士官落户的,持市军转办或市安置办出具的入户介绍信到公安分局审核签章,然后到派出所办理落户。

2.符合《通知》“复转退伍军人及随军家属落户条件”第二条的,仍按国家原规定执行,家属随军调动工作的,由市(或三区)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审批。对无职业的家属随军,由公安机关按原规定受理审批。

(五)关于投靠收养进市落户的办理程序

1.符合《通知》“投靠收养落户条件”第一、二、三条的,属于“非迁非”、“农迁农”夫妻之间、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可迁子女”投靠父母的“三投靠”户口由分局审批,“农转非”等其他户口由市局批准。

对夫妻一方具有市区户口,且系离休干部的,户口材料由市委老干部局受理,报市公安局审批。

2.符合《通知》“投靠收养落户条件”第三条的,父母双方均为城镇户口来青投靠子女的,只要有一方达到年龄条件的,其夫妻双方可同时办理迁入落户;若一方为城镇户口的,只要符合我市入户条件,可先办理“非迁非”落户手续,后对农业户口的一方,按照“农转非”夫妻投靠办理落户手续。

3.符合《通知》“投靠收养落户条件”第四条的,经批准回市区定居的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凭批准的定居证明复印件直接到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4.符合《通知》“投靠收养落户条件”第五条的:

(1)原系本市户口在外地上学毕业后回原户口地的,须到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落户手续。凡无接收单位,要求回本市落户的,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3日内开具《入户介绍信》,直接办理入户手续。

(2)退学人员,凭退学证明、户口迁移证直接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

(3)回国留学人员(含因公(私)出国(境)回国(境)人员)原系本市户口的,持护照及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到落户地经派出所所长批准办理恢复户口手续;跨市、县安置的,凭教育部的有关证明或市人事部门的证明、护照等,到公安分局签章后,再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恢复户口手续;外地回国留学人员凡未被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注销户口的,公安分局凭上述部门的相关证明及户籍证明为其办理户口准迁手续。

(4)刑释人员,持释放证明、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注销户口证明,到落户地派出所办理恢复户口手续。

㈣ 自主择业干部可以再买一份社保吗

可以再买一份复社保,属于个人权益制,无业人员都可以。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当地的平均工资数据相挂钩。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确定的。每年确定一次,且确定以后,一年内不再变动,社保基数申报和调整的时间,一般是在7月。

企业一般以企业职工的工资总额作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一半则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在我国,缴费基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申报,依法对其进行核定。

(4)军人转业进单位社保查不到扩展阅读

男职工60岁;从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干部55岁,女职工50岁。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个人缴费满15年的,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市(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

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基金支付,月发放标准根据本人账户储存额除以120。个人账户基金用完后,由社会统筹基金支付。

㈤ 90年当兵转业分配到粮库单位一直到04年买断没给交社保怎么办

当兵转业回来的人是应该给交社会养老保险的,如果断交了也应该可以让单位给补上。因为各地都有这个政策,你可以到退伍军人事务局咨询一下。

㈥ 军人转业安置社保怎么转接

退伍或者转业的时候,部队给退役的人员一张光盘及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把这些交给当地的社会保险即可。
《社会保险法》生效之后,全国自由转,而且算年限。缴费满15年是退休金领取最低条件。《社会保险法》草稿征求意见刚结束。内地的你要先到设保部门补缴费,越早越好,年限比资金重要。内地的社保,应该有个红色皮的册子的.
军人转业回地方后可以续交医疗保险。通常分两种情况:一是有单位,企事业单位都能代交的;二是个人到当地社保局自行交纳。但不管哪种情况都需要把在部队时所交的社保的相关手续办出来转入新的单位才可以的。
单位上社保一般需要的材料: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单位法人代码副本复印件;
3、人员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人员类别、缴费工资基数) ;
4、参加过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员工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转移单》和《基本医疗保险手册》 ;
5、单位的开户银行全称、帐号、行号等信息;
6、其它需要提供的材料。
社保补缴所需提供资料
一、未参加过社保的人员
1、户口簿第一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2张
2、身份证复印件 2张;
3、一寸白底冲洗彩照 3张;
二、有过在京参保记录的人员
1、身份证复印件1张即可;
补缴时间
每月5号至15号是社保中心办理补缴时间。即每月不超过15号。

㈦ 新参加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业军人与其他参保人员的区别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具体网址可查看:北京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

网上申报业务办理
一、网上申报人员增加
(一)职工新参统
1.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在网上申报系统录入职工新参统信息时,须分别选择四险和医疗相应的增加原因。
四险增加原因包括:新参加工作、外省(行业统筹、军队)调入、机关事业转入、复员军人、转业军人、其他新参统。
医疗增加原因包括:新参统
2.参保单位于申报一至两小时后查询网上申报系统职工新参统信息的导入情况,导入不成功的需要更改信息后重新提交。申报五险新参统的人员,五险均导入成功后,参保单位从网上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两份,并携带相关资料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相关资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的复印件;新参加工作和其他新参统的还需携带《招工表》或《劳动合同书》、《商调函》;外埠参统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的还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员转业军人还需携带《复员转业通知书》或《复员证》、《转业证》;外省市(行业统筹、军队)调入还需携带《转移单》。参加医疗保险的还须按规定携带两张一寸照片。
3.通过网上申报系统进行职工新参统增加的单位,在办理完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后再办理四险的审核增加。
4.参保单位应依据网上申报系统反馈的办理职工登记成功信息,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并盖章,同时连同其他相关材料留存备查。
特别提示:
※单位在办理人员增加业务前可先查询该人员缴费状态确认是否符合办理条件。
※当月导入成功符合新参统条件的人员,如当月未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提交新参统表格及相关材料并办理审核的,则当月新参统职工未增加。
(二)参保人员的转入及恢复缴费
1.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在网上申报系统录入职工增加信息,并选择相应的增加原因。
增加原因包括:失业转就业、外区转入、本区转入、其它。
2.参保单位应依据网上申报系统反馈的增加成功信息,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并盖章,同时须留存《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转移情况表》、劳动合同书复印件等相关资料备查。
特别提示:除上述增加原因的其他人员增加业务仍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网上申报人员的减少(一)参保单位根据参保人员的情况在网上申报系统录入职工减少信息时,须选择相应的减少原因。
减少原因包括:农民工解除合同、转外国籍、转往本区、转往他区、转外省市申请中断、判刑、劳教、参军、出国、非带薪上学。
(二)参保单位应依据网上申报系统反馈的办理减少成功信息,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并盖章,留存备查。
特别提示:
办理减少原因是转往外(本)区的,转出成功后,无需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网上申报业务管理岗办理转出审核。办理以下减少业务的,还需携带签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及相关材料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网上申报业务管理岗打印相关表格:
※选择减少原因为判刑、劳教、参军、出国及非带薪上学的,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表二十二—1)。
※选择减少原因为转外国籍的,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
※选择减少原因为转外省市申请中断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三)办理网上申报的单位须留存《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表二十二—1);农民工解除合同的还须留存《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关系证明》;判刑、劳教的须留存法院判决书复印件;参军的须留存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出国的须留存本人申请、护照复印件;转外国籍的须留存本人相关证明;非带薪上学的须留存入学通知复印件。
办理医疗减少的按规定留存相关资料。
特别提示:除上述减少原因的其他人员减少业务仍需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三、网上申报信息变更(一)单位信息变更
1.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的单位信息变更内容包括:
单位简称、单位电话、单位经营(办公)地址、邮政编码、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姓名、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所在部门、单位缴费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支付业务经办人姓名、支付业务经办人所在部门、支付业务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法人联系电话、单位电子邮件地址、单位网址、单位传真号码。
2.参保单位在办理变更业务成功后,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变更登记表》,并盖章留存备查。
(二)个人信息变更
1.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的个人信息变更内容包括:
文化程度、居住地(联系)地址、居住地(联系)邮政编码、选择邮寄社会保险对账单地址、个人身份、户口所在地地址、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参保人联系电话、参保人员手机、联系人姓名、联系人电话、联系人EMAIL地址。
2.参保单位在办理变更业务成功后,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并盖章留存备查。
特别提示:除上述变更信息外,其他项目的单位及个人信息变更仍需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五、网上申报职工缴费工资收入(一)网上申报系统缴费工资申报时间为每年1月5日到4月22日。
(二)参保单位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录入本单位参保人员的职工本人上年月均工资,已办理过“四险”和医疗缴费中断的人员可勾选“减员标识”不再申报缴费工资,单位须录入本单位所有人员的职工本人上年月均工资后才可提交。
(三)参保单位于提交一至两小时后查询缴费工资申报结果,对于申报不成功的人员可查询不成功原因并重新申报。
(四)参保单位在查询反馈结果同时可定制查询本单位月均工资为空或0的人员,于次日查询反馈结果。如反馈结果存在此类人员,单位可于下月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为其进行缴费工资申报。
特别提示:如定制查询出本单位月均工资为空或0的人员,单位可于下月通过网上申报系统为其进行缴费工资申报,或通过企业版及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等方式办理缴费工资申报。
(五)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完成所有人员的缴费工资申报后,可查询并打印办理成功人员的《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盖章后报送所属社保经办机构。
六、网上申报职工补缴(一)网上申报系统职工补缴申报时间为:
1.每年3月份为1日至14日,其他月份为全月均可办理。
2.系统特殊维护期间不可使用,具体时间见网上申报系统公告。
(二)网上申报补缴模块可办理本单位职工的养老、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的补缴业务。
(三)参保单位须认真阅读《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补缴业务办理须知》,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需补缴人员的基本信息及缴费情况,确认补缴人员的补缴险种及补缴起止月。
(四)网上申报系统补缴业务办理流程:
第一步:录入补缴明细并提交。
第二步:提交一至两小时后查询反馈结果。如果补缴明细通过系统校验,可预览补缴金额并确认提交,确认提交后补缴明细不可修改;如未通过系统校验,需要查询申报失败原因,修改相关信息后重新申报。
第三步:补缴金额确认提交后,可于提交一至两小时后查询反馈结果,反馈不成功的人员需重新申报,反馈成功的人员须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如果申报的补缴明细包含历年补缴,则须携带盖章后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核及汇总业务。如果申报的补缴明细只包含当年补缴,则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或携带盖章后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核及汇总并现场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
第四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后,须于打印一至两小时后携带盖章后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核及汇总业务。
(五)通过网上申报办理补缴业务的,须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报表日期自然月的14日前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完毕补缴业务的缴费手续。
(六)出现以下情况,申报的补缴记录作废:
1.未按第五条中规定时间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业务。
2.因补缴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补缴不成功的。

㈧ 我是一名转业军人,我办关系时把事业单位社保打到了企业社保的帐号上了,该怎么

只有去社保局咨询办理了,个人办不了。

㈨ 转业到安置这段期间我个人不补交社保到单位交这段时间工龄还算么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目前多数城市个人不能补缴社保专(到属时需要自己咨询本城市社保部门)·断了这段日子没工龄。
但如是城市户口可户口地人才存档按照灵活就业人员自己缴费社保(跟职工社保一个待遇)

㈩ 转业军人社保问题

户口抄转深圳后,社保可以转,但社保先不要转 ! 现在转吃亏:只算资金不算年限,等《社会保险法》生效之后,全国自由转,而且算年限。缴费满15年是退休金领取最低条件。《社会保险法》草稿征求意见刚结束。

内地的你要先到设保部门补缴费,越早越好,年限比资金重要。
内地的社保,应该有个红色皮的册子的,或在 **市社保网 上查查有没有你的记录。

阅读全文

与军人转业进单位社保查不到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司社保账户变更说明 浏览:719
威远县严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797
鄂州住房公积金帐号 浏览:250
江都区建设局与引江棚户区 浏览:717
扬州住房公积金比例 浏览:516
无业买社保还需要买公积金吗 浏览:403
退伍军人住房补贴新政策 浏览:385
工资5000深圳交社保后最后拿到多少 浏览:373
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招聘 浏览:777
杭州滨江住房公积金 浏览:856
社保缴费基数有试用期工资吗 浏览:377
建筑工程城市规划专业 浏览:656
现代设计建筑设计 浏览:9
2014年天津社保缴纳基数是多少 浏览:758
社保交基数高 浏览: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还多少 浏览:732
北京社保卡办理点 浏览:827
黄陂前川卫生院生化分析仪中标公告 浏览:677
安徽和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浏览:455
社保卡上没有录入缴费信息吗 浏览: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