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北京社保跨区怎么查询,是到现在公司的区域查询吗,能查到以前的记录吗
可以在劳动局网站-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个人用户登录上查询,但是要输入身份证号和四险电脑号码,医保手册号码。
⑵ 我以前在北京工作 公司给交的社保 现在工作的单位要缴纳社保 我怎么查不到我的社保信息我要去哪里才能查
你现在还在北京吗?社保不是全国联网,所以只有在北京能查到。
上社保内局的网站http://www.bjld.gov.cn/csibiz/home/也能查容。
⑶ 单位能查到个人的社保记录吗
1、原则上,公司只能查询员工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记录。
2、员工之前的缴纳记录属于个人隐私,需要社保账号和查询密码来查询。
但实操中,还是很多公司会查员工的社保记录。
查询社保卡方式:
1、社保中心查询。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触摸屏查询。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内如果设有社会保险触摸屏查询系统,刷卡或根据屏幕提示输入卡号或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个人交社保和单位交社保的区别:
一、缴费险种不同
以个人身份缴纳的社会保险只有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种。按照规定,灵活就业的人员,以个人名义自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不纳入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的参加人群范围。
而且,单位为职工缴纳社保是带有强制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72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是由个人和企业分别缴纳的,一般企业占大头(全国各地缴费比例有所不同),如北京市2016年的社保缴费比例为:
1、养老保险费:单位缴纳19% ,个人缴纳8%
2、失业保险费:单位缴纳0.8% ,个人缴纳0.2%
3、医疗保险费:单位缴纳10% ,个人缴纳2%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不需要个人缴纳的,全部由企业缴纳。而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则需要全部由个人负担了。
⑷ 北京社保只能查到上上个月吗
应该都能查到。除非你不在同一个地方办的社保,目前社保还没有联回网。所以只能分开去查答你的交费记录,而你最近一直交的记录,缴费缴了多少年就可以查到多少年的。
网上登录的社保信息要相对滞后的,你可以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到缴费当地的区养老保险中心,会查到当月的信息的。
北京社保从今年7月开始,查询延迟一月。以前是7号可以查上个月的4险,现在改成7号可以查上上个月的4险。
⑸ 北京社保U盾怎么查询本公司参保人数
网上数字证书登陆 看左边有相关的查询
⑹ 在北京上班,现在换新公司了,社保转入新公司后,只能查到医保,其他都是未转入!这个是什么原因
断交了,补交一下。社保补缴是指由于某种原因导致社保中断缴费,中回间几个月没有缴费,答而现在由于招调或者落户其他原因,需要补之前没有交到的部分,从而获得完整的社保时间段,以确保招调落户等工作正常认可。正常情况下,一般单位(分地域)只能做2个月的补交,如果需要更长时间只好通过一些代理机构来操作。
⑺ 北京公司怎么查社保缴费记录查询系统
社保查询主要方式:
1.社保中心查询
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版保险经办机构权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
登录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4.可通过亲亲小保公众号查询。
5.在支付宝也可以查询社保卡的信息,不过目前开通的城市有限。
⑻ 您好,在北京新参保的话,现单位会查到我以前的缴纳记录和缴费单位吗
目前社保尚未实现全国联网,因此你在北京以外的省份的参保缴费信息在北京的版社保机构是没有记录的。权
所以你在北京完全可以办理新参保缴费手续,今后可以将原参保地的参保缴费信息转移到北京,与本次办理的新账户办理合并账户手续。至于转移、合并时间,就看你自己了。根据目前政策,应该在退休10年之前办理。
⑼ 社保资料是不是只有本人可以去查询,别的单位政府部门都不可以查询吗
不是,缴费单位也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专》对其有相应的规属定:
第十六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并应当按照规定记录个人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存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通知单。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9)北京社保只能查本公司的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相关法条:
第四十一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本企业职工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列入成本。
补充医疗保险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国家公务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医疗补助待遇,具体办法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
第四十三条对于享受本市城镇居民家庭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上给予照顾。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监督医疗保险基金的管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