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海公司办理社保 综保的流程
现在上海已经取消综保了,全部缴纳社保。
现在外地人员的城镇户口需要与上海市本回地户口一样答缴纳五险,基数为2599元,外地农村户口缴纳三险基数为1949元,当然单位愿意为员工缴纳五险也是没问题的,以上问题可以归为三类,
1,上海市本地户口办理,先去职业介绍所办理用工报备,后带报备好的表去社保局办理即可;
2,外省市户口,五险办理,先去外管所办理用工登记,后带登记表格去社保局办理即可;
3,外省市农村户口,三险办理,直接去外管所办理用工登记即可。
所需要表格均可在12333网站下载。
Ⅱ 上海社保办理流程
1、申请人携带资料前往社保卡服务站提出办理申请。
2、服务站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过后,通过市级信息交换平台下载申请人相关信息。
4、相关信息一致,受理社保卡办理申请。
Ⅲ 上海公司帮员工办理社保流程
首先要去公司所属的区社保中心给单位开户,带上营业执照,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内身份证、经办容人身份证过、公章等,开户后会有一张工商银行的借记卡,这就是用来给员工缴纳社保的。
先到职介所为员工办理录用手续,然后去社保中心为员工办理养老金的手续,不过这些都可以在网上办理,你去职介所或社保中心(因为忘了是那个部门了)申请一个网上办理的密码,带上营业执照等资料,有了密码就可以在12333网站上办理员工的录用、离职以及养老金的转入和转出,都不需要去职介和社保了,很方便。只是在办理员工辞职后,还需要去职介所办理一下员工档案的转出。
每月按照社保寄来的缴款通知单,在10号之前把应缴的款项用贷记凭证划入那张工行的卡里就可以了,社保会自动扣款的。
Ⅳ 怎么从上海一网通办进入企业社保网上办理业务
上海一网通半进入企业社保网办理业务,可以直接下载企业社保App。
Ⅳ 上海市企业如何办理社保开户
上海市社保开户流程
第一步:准备材料
首先,您需要到注册地或者经营地的社保中心办理登记,登记所需的材料如下: 1、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登记1)(可网上下载);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网上办事承诺书一份;
5、《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持卡办事承诺书一式两份;
6、如果您是在非注册所在区办理登记的,即在经营地所在区办理登记,则另需提供经营地所在区房屋租赁证明或单位房产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证明上需有明显证明该办公地确实为办公所用,不可以是民住房,需是办公用房或商住二用房) 7、 最好带上公章,有些文件需要盖章的,免得来回跑了。 另外按照单位性质需要其他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二份);
(2)分公司同时附上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及授权委托书。
注:单位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确认。所需要的表格可以到社保中心服务台领取。当然最好还是先打电话给社保中心,确认所需材料。
第二步:到社保中心柜面办理开户登记(这个很简单,经办人带好材料去社保中心挂号排队办理就行了)。
1、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相应《核定表》一式二份,单位经办人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社会保险缴费卡领取通知书》一份交单位经办人;
2、材料不全,社保经办机构打印《业务登记回执》一式二份,单位经办人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社保经办机构打印《业务告知单》一式二份,单位经办人签名确认后,与社保经办机构各执一份。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4、办理完开户手续后,社保机构会给你一个社保登记证书和一份办理《牡丹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所需材料的说明,此卡用于信息查询和缴费。同时建议开通网上办事功能。
第三步:备好材料致电银行
这里的材料是指工商银行办理《牡丹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所需材料,一般会社保中心会发给你一些表格,然后按照要求填写并签名盖章,准备好上面列示的要求提供的证件及复印件。然后,致电银行专门的上门服务热线,等待银行上门领取材料(会收取工本费20元)。10个工作日后卡会邮寄至公司。拿到这张卡之后,您就开户完成了。 第四步:办理用工备案登记
上海市户口和持有上海市A类上海居住证员工到经营地职介所填写《上海市单位招用从业人员备案登记表》,需提供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同时还需要办理档案代保管协议书(也可以选在在人才市场保管档案,只是人才市场钱会贵点),一人一年100元(办理当天缴纳响应人数一年的费用,今后只需在每年12月统一缴纳一次即可,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 5、可同时开通网上办事。
第五步:外地员工招工手续及外地农村户口参保手续办理
外来农村户口员工到经营地外来务工管理所,办理《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外来从业人员信息采集表》,以上均需加盖公司公章,一寸照片2张,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需要材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或者《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4、社保登记证(社保开户时提供)
外来城镇户口员工到经营地外来务工管理所办理招工录用手续(同上)。 第五步:本市户口、A类上海居住证员工及外来城镇户口办理参保手续
本市户口、持A类上海居住证员工以及外来城镇员工到社保中心办理参保手续,外地农村户口在外劳办办理参保手续,需带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 《在职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文件)复印件; 3、地税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参保单位近期工资名册表一份;
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外来务工另需户口复印件)
7、首次参加医疗保险人员提供一寸红底相片(有二代身份证读取器的社保不需要照片要身份证原件)。
外地保险转入上海
上海保险在缴费状态中才可以办理转接
可以转过来的。
跨省转移社保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3、今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接接续暂行办法》,这是继半个月前出台基本养老关系跨省转移办法后的又一项惠及个人基本保障的政策,这一办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实行。
4、暂行办法规定,从2010年7月1日开始,流动人员跨省就业时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可以跟随转移划转。具体实施细则尚未出台。
在你父母交社保的当地的社保中心查询,要他们出具证明。或者父母退休公司所在地社保中心开具。
Ⅵ 上海企业社保申报需要什么材料
用人单位办理社保需要的材料有:
1、《XX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通过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机构代码证原件;
4、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
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事项:
“当月15日(含当日)内所申报的社保业务属当月缴费记录,15日后的属次月缴费记录”的含义是,例如:
9月16日至10月15日申报:1、开始缴费时间项是10月单位开始缴费;2、开始缴费时间项是11月单位开始缴费
Ⅶ 上海公司人事缴纳社保流程。
社保开户:
请携带单位的相关执照: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银行开户许可证、批准证书(外资企业)原件及复印件,及公章,前往单位注册所在地的社保中心进行单位社会保险开户。如有外来从业人员的,还需同时开设外来从业人员的社保户。具体可在前往前致电12333再确认一下资料。
给员工办理录用。
1) 如果是上海市本市户口人员,登陆12333==>网上办事==>单位办事==>就业培训==>招工登记备案,就可以办理了。用户名是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好,密码你可以问一下12333,他们给每个新单位都有一个初始密码的。
2) 如果是非上海本市户口人员,且这个员工本来已在上海就业且缴纳过社会保险,登陆12333==>网上办事==>单位办事==>就业培训==>外来从业人员招工登记备案,也可以办理。用户名和密码同上。
3) 如果是非上海本市户口人员,且这个员工第一次在上海就业,请登陆12333==>网上办事==>单位办事==>表格下载==>来沪人员,下载《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和《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变更)表》,然后到你单位注册地所在的外来劳动人员管理中心进行柜面的就业登记。
人员录用办理完毕后,就可以在网上办理社保。社保办理的时间集中在每月的5-25日,超过这个时间段是不可以办理的。办理流程为:
1) 登陆自助经办平台(地址:https://zzjb.12333sh.gov.cn/),将单位申请的法人一证通U棒插入,输入密码,然后选择社会保险,选择缴费变更,按流程操作。
2) 如果你单位还没有申请法人一证通,请前往单位注册所在地的社会保险中心进行证书申请。具体要携带的表格可致电咨询12333,法人一证通工本费为50元。
Ⅷ 关于缴纳上海社保的流程
一、申报范围二、报送材料三、办理程序
一、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
----①社会保险登记
一、登记范围
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根据当地政策)。
二、报送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批准执业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单位开户银行全称及帐号。
三、办理程序
1.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手续。
2.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章。
3.社保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及纸质副本。
四、注意事项
1.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到市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参保手续;在各区工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到相应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2.按企业办法参保的单位,还应立即到地税征收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缴费单位应将《社会保险登记证》纸质副本悬挂于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并于每年规定时间内持《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到劳动监察机构办理劳动保障年检手续。
4.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单位依法终止的,须在变更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文件及证明材料,填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或《上海市参保单位结户审批表》,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结户)手续。
----②缴费基数的申报
一、申报范围
市区所有缴费单位及其职工。
二、报送材料
1.《职工缴费工资申报花名册》及盘片;
2.经主管部门盖章的本单位上年度劳动工资年报和财务年报;
三、办理程序
1.缴费单位于每年1月15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购领盘片。
2.缴费单位根据盘片中提供的上年12月份结算人数,按规定的格式输入职工上一自然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年工资收入总额,核对无误后打印《花名册》,并将《花名册》经单位盖章、职工签字(或单位工会、职代会盖章确认)后,与盘片一起于3月5日前报社保经办机构。
3.社保经办机构对单位申报的工资收入总额进行审核,并按上、下限规定统一处理。凡申报工资低于下限的,缴费基数按下限基数执行;高于上限的,按上限基数执行。
4.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启用新一结算年度(4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职工社会保险各险种缴费工资基数,月缴费工资基数按年缴费工资基数的月平均数确定。
四、注意事项
1.职工工资收入总额按国家统计局的口径掌握,各单位须按实申报。每一结算年度的缴费工资上、下限基数由市劳动保障局、市财政局确定并公布。
2.逾期未申报者,社保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按3月份结算基数的110%及上、下限规定调整后进行结算。
3.首次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工资基数,由单位在办理人员增加手续时按起薪月工资申报。
----③申报、结算和缴费
一、办理程序
1.缴费单位于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次月参保职工及离退休人员、供属等人员增减及基本情况变更的有关材料和报表。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每月5日进行结算,确定当月应收应付项目及金额,生成《结算表》,并于6日完成数据核对。缴费单位可于每月7日起至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结算表》。
3.企业缴费单位于每月25日前,按《结算表》上确定的应缴金额解缴至在地税部门指定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专户”(已开设地税纳税专户的可合并使用)。
机关事业缴费单位在每月25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缴纳,或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单位的开户银行代为扣缴。
二、有关规定
1.从2004年5月1日起,市区缴费单位社会保险各险种的缴费比例如下:
险种 单位缴费比例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 备注
基本养老保险 20% 8%
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 9% 2%
地方补充医疗保险 1% —— 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人员不参加
失业保险 2% 1% 外地户口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 1% ——
生育保险 1% ——
2.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含退休人员),须同时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
3.各项社会保险费中的职工个人缴纳部分和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的退休(职)人员,其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由社保经办机构在发放养老金时直接扣缴。
三、注意事项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必须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欠缴的,除按规定收取利息外,另按欠缴额每日加收2‰的滞纳金。
----④人员增减及基本情况变更
一、申报期限
缴费单位于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次月参保人员增减、变更情况。
二、参保人员的增加
缴费单位新录用人员后,须填写《上海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或《上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参保花名册》,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从起薪之月起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
1.首次参保人员:须携其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证件照2张,并填写《苏州市首次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表》。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结算部门审核登记并生成个人编号后,单位至社会化管理服务部门购领《职工养老保险手册》、《职工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社会保险卡》等参保证卡。
2.市区统筹范围内续保人员:须附报《上海市区职工统筹范围内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单》,其中转入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还须提供进编审批表和经市区人事部门核定的工资套改表。
3.市区统筹范围以外转入人员:须附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转移情况表》,并提供职工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养老保险1992年后历年缴费工资基数及1996年后个人帐户情况,以及医疗保险首次参保时间、实际缴费年限、个人帐户情况等;按规定转移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的人员,还须提供本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出具的基金到帐证明等。
4.视同缴费人员:对复退转军人,须提供其在部队服役期间的有关证明,其中转业到企业工作、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军官和文职干部须提供军队开具的《转业到企业工作的军官、文职干部养老保险一次性补贴资金转移凭证》;对从未实行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调入人员,须提供其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期间的有关证明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按规定不参保证明,其中流动到企业、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的人员须提供人事、财政部门核准的《机关事业单位流动到企业的人员补贴发放核准表》。
5.外国人、华侨和台港澳人员:须提供外国人、华侨的有效护照和《外国人就业证》、《华侨回国就业证》,台港澳人员的《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台港澳人员就业证》。
6.原参加本市农村养老保险人员:须提供经转出地农保经办机构盖章确认的《上海市农村向城镇转移养老保险关系换算表》,并先到本社保经办机构财务部门进行转移基金的到帐确认。
三、参保人员的减少
参保职工、离退休人员及供养直系亲属等因各种原因发生减少,缴费单位须填写《上海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携有关证明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人员减少手续。其中:
1.因终止解除合同减少人员:单位须提供退工证明等材料。
2.因死亡减少人员:单位须附报其死亡证明或户籍注销证明复印件,并持《社会保险卡》对其医疗保险个人帐户进行清算。
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以及纳入养老保险基金支付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结付丧葬费及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按失业保险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其中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先从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个人缴纳部分余额中列支。丧葬费、抚恤费的标准由劳动保障部门确定并公布。
四、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
参保人员的姓名、社会保障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户口性质、人员属性、享受补充医疗保险类型等需要更正或发生变化的,单位须于月底前持《社会保险卡》,填写《上海市参保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表》或《上海市区社会化发放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变更表》,分别到社保经办机构业务结算部门和社会化管理服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须知
1、企业自网上申报成功之日起(不含当日)5个工作日内需将登记表及以下相关需提供的材料交到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系统将自动取消企业网上申报的数据;
2、企业已成功办理登记手续后,当月15日(含当日)内所申报的社保业务属当月缴费记录,15日后的属次月缴费记录;
3、社保机构统一在每月的20日(含当日)至当月底托收社保费。
三、需提供的材料:
1、《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通过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机构代码证原件;
4、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
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注意事项:
“当月15日(含当日)内所申报的社保业务属当月缴费记录,15日后的属次月缴费记录”的含义是,例如:
9月16日至10月15日申报:1、开始缴费时间项是10月单位开始缴费;
2、开始缴费时间项是11月单位开始缴费;
Ⅸ 在上海办公司交社保怎么办理流程
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1.到单位所在地社保中心,申请单位社保帐户。
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盖章),
填写《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登记1》
2.到工商银行中山南路支行,开立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
所需资料:开户许可证正本复印件(盖章),
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盖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复印件(盖章),
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盖章)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盖章),
《<社保缴费专用卡>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协议》(盖公章,法人章),
《<社会保险缴费专用卡>承诺书》(盖公章,法人章),
《开立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申请书》(盖公章,法人章),
3.到所在地社保中心为员工办理社保转入。所需资料如下:
上海户籍员工:工商银行缴费专用卡
社会保险业务办事提示单(盖公章)
上海居住证员工:工商银行缴费专用卡(盖公章)
居住证复印件(盖公章)
领取通知书复印件(盖公章)
社会保险业务办事提示单(盖公章)
外省市城镇户口: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个人社会保险登记表》(申字0-2表)
《外来从业人员用工备案登记表(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
注:办理社保转入之前,先到所在地职介所(上海户籍)和外管所(外地户籍)办员工招工备案。
具体可问12333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Ⅹ 在上海,公司给员工缴纳社保需要怎么做
先到企业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企业开户。后面的社保就告诉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