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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为少缴社保大规模裁人

发布时间:2021-01-01 12:23:49

⑴ 用人单位少报社保缴费基数员工应该怎么办

据悉,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版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权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为加强社保基金管理,按照全市社保基金管理规定,万州区社保局采取多项措施做好参保、缴费及待遇领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基金安全完整。万州区社保局相关负责人称,这些措施包括:深入实施社会保险审计稽核,对漏报参保、少报缴费基数等行为进行了规范;严格社会保险内部审计监督,基本建立起了“靠制度管理队伍,用制度规范权力,按制度经办业务”的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协议医疗机构监管,采取专项检查、业务培训、工作指导、明察暗访等措施,切实加强协议医疗、康复服务机构和工伤、生育职工的就医管理;严格退休申报及审核工作。1至6月万州1859人退休,其中正常退休1426人、病退休105人、特殊工种等提前退休328人;持续加大待遇领取资格核查,对2011年12月仍然在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全部进行了资格认证,共涉及155人,资格认证率100%、真实准确率100%;全面开展重复领取养老待遇清理。

⑵ 对于单位少缴社会保险应该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2)单位为少缴社保大规模裁人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五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加强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保险费实行统一征收,实施步骤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

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⑶ 少缴社保提出辞职有赔偿吗

单位少缴社保辞职可以要求补交社保。
有些用人单位虽已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但不按规定为劳动者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对此,劳动者应当前往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或者人民法院进行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该解释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但是,对于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补充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赔偿损失,人民法院是否应当受理的问题,却没有明确说明。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10年12月21日、2011年11月23日和2011年12月20日在其官方网站(www.court.gov.cn)对网友的相关问题进行答复,大致内容为:如果用人单位已为劳动者办理了社会保险手续,但用人单位不按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无论少缴社会保险费或者拒缴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均可依法强制征缴。这种争议并非单纯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保险争议,而属于行政管理的范畴。因此,此类争议不宜纳入民事审判的范围,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因缴费数额等发生争议的,应向相关部门申请解决。
可见,劳动者以用人单位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部门、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那么,劳动者应当如何维权呢?正确方法是,劳动者应当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之规定,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要求其责令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该《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则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如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一定期间内不依法履行上述义务,劳动者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确认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行政不作为。
总之,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应当依照规定全面计算工资总额来确定缴费基数,而不应当擅自减少缴费基数。如用人单位不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可以通过有效的途径进行维权,而不应当认为,劳动争议仲裁部门和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就维权无门。

⑷ 单位不缴,少缴社会保险费怎么办

单位必须给交,你可以去劳动局投诉

⑸ 公司少缴社保,社保局反应后,要求个人部分个人承担,但是数额太大无法承担会怎样

公司少缴社保,社保局反应后,要求个人部分个人承担,但是数额太大无法承担会怎样
应该是需要补缴!想办法解决。

⑹ 单位未按规定给惹人缴纳社保,个人的损失由谁来承担

一般来说,我们在企业工作,有时候也确实会遇到用人单位不给缴纳社保的情况。遇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和社保稽核部门投诉维权。一般情况,劳动仲裁部门和法院是不会受理这样案件的,因为属于行政执法的权限。有点儿像我们见到路上有小摊小贩,违规占道经营,我们不可能向法院起诉一样的道理。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入职当月就应当给职工交纳社保。个别用人单位用试期、试用期的名义不给职工缴纳社保,这也是违法行为。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职工交纳社保的话,职工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同时索要经济补偿金,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保。而且多数情况下,企业也没有跟职工交签订劳动合同,因此,我们一起可以索要双倍工资待遇。另外,由于单位违法行为,即使是主动申请辞职,也是可以申领失业金的。
至于有人说劳动违法维权非常麻烦,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我们一般有劳动维权的简易程序。职工投诉后直接联系用人单位,如果双方就违法行为没有异议的话,不用下达法律文书,让用人单位补交就可以了。如果需要进一步调查,那双方提供证据材料就好了。
至于有人所说的需要投诉人的工作证、工资明细、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等各种证据材料,这就有点小题大做了。我们从来没有说遇到职工讨薪爬楼维权,我们还要让职工下来,找一下工作证证明一下他是不是这个单位职工的情况。其实简单点儿,找用人单位的负责人核对一下实际情况,一切就明白了。
而且维权主要是以用人单位做账的会计凭证为准,因为工资表里面都会显示每一个人的信息,再对照工资发放记录,这个用人单位很难作假的。
大家遇到直接发现金的用人单位和通过私人给转账的用人单位,一定要小心。他们是在规避劳动关系,在这种单位不可干长久了。因为你说不清是个人转账,还是单位发工资。

⑺ 原单位社保少缴一个月怎么办

社保补缴方式: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如果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是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版能够权进行补缴,并且补缴五险;
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没有给开户)的只能补缴养老;
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给补缴。
缴费单位(不含个体、自由职业者)漏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应带以下材料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费个案补缴:
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等;
其他相关材料。

⑻ 单位少缴社保历史问题样解决

是这样的,92年以前单位还都没有社保,但是是被视为默认缴费的,92年后开始全面实行社保缴费

⑼ 单位为职工少缴纳了社保,违法么

少交了就喊单位补缴,超过3个月没补也补缴不了。如果时间不长你还上班没必要计较,除非你不想干了,走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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