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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年审和社保年审

发布时间:2020-12-31 03:46:35

⑴ 社保年检和年审的区别

每年复社保的年审时段一般是每年的制9-12月份,由于各地社保年检的时间不尽相同,你可以咨询你们当地的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
一、社保年审所需资料及办理程序:社会保险登记证-领取并填写社会保险年检表-社保部门审核单位参保缴费情况-年检签章。
二、新开户单位:领取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参加社会保险单位申报表、增员表(另附:工商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保部门审核并输入单位信息【医保参保表(证)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签章】-签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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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劳动年检和社会保险年检的区别

一、侧重不同

1、劳动年检,一般是由劳动部门的劳动监察局或者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主要侧重有关劳动者有关劳动方面的检查,检查的主要项目是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的范围:职工的合同签订情况,合同履行的情况,待遇工资情况。

2、社会保险年检,是由社会保险部门进行检查,只要是侧重检查企业的缴费情况,核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缴纳了社会保险,企业有没有隐瞒工资总额,虚报工资的行为,是否按照国家规定,全部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行为,等等。

二、检验内容不同

1、劳动年检

劳动保障年检是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依法按年度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定期审查的一项劳动行政监督检查制度。劳动年检坚持检查指导、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2、社会保险年检

《社会保险登记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实行定期验证制度和换证制度。每年一次。年检工作与年度的缴费基数申报核定、个人账户公布等一并在上半年进行。

三、检验方式不同

1、劳动年检

一是准备阶段:研究年检内容,准备年检表格和资料。

二是自查阶段:用人单位领取年检资料,积极进行自查自纠,并按要求提供本单位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

三是审查阶段:劳动监察机构认真审查各单位的年险资料,并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2、社会保险年检

在当地社保局要求年检的期限内进行到指定窗口拷盘(拷取社保局年审的初始资料)。

⑶ 退休人员如何在网上进行社保年审

1、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工伤复发期间的医疗费用。(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1)住院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可以要求支付交通费、食宿费;交通费根据地方标准规定: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3、辅助器具费用(1)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2)辅助器具费用参照地方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项目及费用限额标准。4、停工留薪期工资(1)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2)停工留薪期时间长短的确定,参看地方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或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其确定的部门和程序依地方规定。

⑷ 单位怎么年审社保

、社会保险年检内容: 《社会保险登记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实行定期验证制度和换证制度。每年一次。年检工作与年度的缴费基数申报核定、个人账户公布等一并在上半年进行

⑸ 2017年社保年检需要什么资料

一、提供给劳动保障部门留存的资料

1、《营业执照》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与劳务公司签定的劳务协议及劳务人员名册(有劳务协议单位);

4、〈下属分支机构登记表〉及分支机构单位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有分支机构)。

二、备检资料

1、“劳动保障年审综合情况表”;

2、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登记证》;

4、《就业许可证明》(招用外籍、台、港、澳人员);

5、上年度12月份社会保险分险种申报汇总表;

6、本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参保凭证(在异地或其他单位参保);

7、离休证或身分证(聘用离休人员);

8、年审时上月和上年12月份职工工资表;

9、综合计算工时审核表和不定施工时审核表(综合计时或不按时工作制的单位);

10、《XX市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增减员表》

11、《XX市劳动用工备案单位资料登记表》和《XX市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招用流动人员);

12、残疾人就业年审手册(如是残疾职员);

13、《劳动力中介许可证》(职业介绍机构);

14、《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社会办学机构)。

(5)单位年审和社保年审扩展阅读:

网上申报方法

一、网上申报:缴费单位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后,向地税机关申请网络申报业务,经核准后接受培训。申报时持地方税务机关提供账号及密码登陆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自行进行缴费申报并在网上办税系统自行扣缴社保费。

二、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时间为每月1到23日全天,业务咨询电话:12333。

三、(1)人员新增:点击业务操作按钮→点击人员新增→输入身份证号码,户粮关系,姓名,上报工资(基数)→选择:是(否)外来务工人员,是(否)参加外来务工险→核对无误后保存到草稿箱→打开我的文档按钮→草稿箱→打钩→点击申报按钮→审核通过。

注:红色打*号为必填项,参加外来务工险人员系统会提示输入所在省,市,县信息也必须完整填写。

(2)人员续保:点击业务操作按钮→点击人员续保→输入身份证号码,户粮关系,姓名,上报工资(基数)→选择:是(否)外来务工人员,是(否)参加外来务工险→核对无误后保存到草稿箱→打开我的文档按钮→草稿箱→打钩→点击申报按钮→审核通过。

注:续保人员系统会自动提示:养老和失业在正常中断的情况下可补缴一个月,医保在正常中断的情况下可补缴一至三个月。补缴→人员续保→是否补缴→要补缴选“是”(不补缴选“否”)。

(3)人员中断:点击业务操作按钮→点击人员中断→输入身份证号码按回车键→核对无误后保存到草稿箱→打开我的文档按钮→草稿箱→打钩→点击申报按钮→审核通过。

参考资料:网络-劳动年审

⑹ 如何办理社保年审

首次办理社保年审的流程如下:

一、在当地社保局要求年检的期限内进行到指定窗口拷盘(拷取社保局年审的初始资料)。

二、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3、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4、实际工资发放表及相关会计记账凭证(如原件未装订成册,请将当月其它凭证散件一并带来,工资发放表须复印件);

5、《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年检及工资申报表》;

6、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系统导出表格纸质一式两份及电子版。

7、参保单位基本信息表(电子版)

8、有实发工资而未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人员名单和本年度实发工资金额及相关证明(实习生:实习协议、学生证或学籍证明;退休返聘、在外单位参保: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参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系统导出表格数据仅修改工资一项,如发现除工资项以外的与实际不符项目不得修改,需到业务窗口提出申请,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与修改。)

三、 带齐上述资料至社保局年检窗口进行审核,最好带上公司公章,按照流程审核完毕领取社保局发放的一个证书就可以了。

(6)单位年审和社保年审扩展阅读:

办理社保时的注意事项:

1、只能参加养老、生育、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失业险。

2、被保险人初次缴费6个月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方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须连续缴费,不应间断。逾期三个月未缴费的,视为间断。间断前连续缴费满5年并没有报销过大病医疗费的,其再次缴费的时间前后相加连续计算。

缴费不满5年或虽满5年但享受了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其再次缴费时,6个月以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按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并且,只报销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超过1300元的,门急诊费用不予报销。

3、申领银行“医保借记卡”时如用的不是18位身份证,请及时到银行变更并到职介或人才进行登记,否则社保中心无法正常划款。

4、保证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款足够划帐且在划帐后留有至少10元的余额。

5、办理完参保手续后请于2个月后领取《市医疗保险手册》,超过6个月未领取医疗手册的,需重新申请领取(需要1-2周时间)。

6、每年4月开始保险基数变更,收费会有变化,建议在每年4月前使银行“医保借记卡”中余额不少于400元,可在4月底去银行打印对帐单以了解新一年度缴费标准。

7、个人存档人员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中第一和第二月内出现欠费,根据政策,第二和第三个月的基本医疗待遇暂中断。如在连续第三个应缴费月的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足额缴清所有费用后,被暂中断的医保待遇重新恢复。

8、因个人原因,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的10日前未能在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入足够现金,连续欠费三个月,医疗保险待遇自动中断,所签订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协议书》自行失效。

9、连续欠费三个月,医疗保险被中断后,存档个人如要求继续参保时,需持《医疗保险手册》和银行所出具的借记卡对帐单,到中心重新签订《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协议书》。

10、个人存档人员办理的基本医疗保险,仅负责参保人医疗保险生效期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同一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钱为1300元,年度内第二次后(包括第二次)每次起付钱为650元。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封顶线一个自然年度内为7万元,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为一个自然年度内1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钱以上部分,最低报销85%,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封顶钱(7万元)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 ,门诊不属于报销范围。

11、退休后如要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前实际缴费和视同缴费的累计年限男女须分别达到25年和20年。

社保单位年审怎么办理

每年社保的年审时段一般是每年的9-12月份,由于各地社保年检的时间不尽相同,你可专以咨询你们当地的社会属保障局相关部门。
一、社保年审所需资料及办理程序:社会保险登记证-领取并填写社会保险年检表-社保部门审核单位参保缴费情况-年检签章。
二、新开户单位:领取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参加社会保险单位申报表、增员表(另附:工商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保部门审核并输入单位信息【医保参保表(证)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签章】-签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⑻ 社保年检是什么意思

税务机关每年对缴费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检查。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七条缴费单位应当每年向本单位职工公布本单位全年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接受职工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告社会保险费征收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依法对单位缴费情况进行检查时,被检查的单位应当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检查。

(8)单位年审和社保年审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相关法条:

第二十九条 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就医,社保经办机构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协议管理。普通居民、大学生分别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居民身份证就医。

办理转、住院,应当报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在定点医疗机构(科室)之间转院,由转出医疗机构办理转院手续的;转往非定点医疗机构(科室),由本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院手续的。

第三十二条 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通过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即时结算。符合第三十一条第(二)项和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科室)紧急抢救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

⑼ 单位社保年检是什么时候

每年社保的年审时段一般是每年的9-12月份,由于各地社保年检的时间不尽相同,你可以咨询你们当地的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
一、社保年审所需资料及办理程序:
社会保险登记证-领取并填写社会保险年检表-社保部门审核单位参保缴费情况-年检签章。
二、新开户单位:领取并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参加社会保险单位申报表、增员表(另附:工商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社保部门审核并输入单位信息【医保参保表(证)到市医保中心办理签章】-签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⑽ 社保单位年审怎么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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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关于沈阳市2007年企业社会保险年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规范用人单位依法参保缴费行为,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第259号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费登记管理暂行办法》(1999年第1号令)和《沈阳市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百日行动”方案》(沈社办发[2007]6号),市政府决定,从2007年8月1日起,对全市应参加养老保险范围的用人单位,开展社会保险登记各项基础信息年度审验认证工作。为将本次年审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年审范围凡纳入我市企业养老保险范围的已参保和应参保而未参保的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均在本次社会保险年审范围之内(含有临时用工的机关、事业和社会团体等单位)。已参保的进行年审,未参保的在办理新参保登记的同时进行年审。二、年审时间安排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07年8月1日前,市劳动保障部门通过新闻媒体和沈阳市养老保险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养老中心)、沈阳市地方税务局外网发布年审通告。市养老中心和市地税局在各自的办事(税)大厅张贴年审通告,告知年审单位须携带的资料,发放《沈阳市养老保险年审登记表》(年审单位也可通过网站自行下载《沈阳市社会保险年审登记表》等年审资料,做好年审的各项准备工作。下载网址:http//或http//)。各区县(市)政府做好本地区的社会宣传,各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要积极配合本次社会保险年审工作,做好公益性宣传,在本社区内张贴宣传标语、年审通告。第二阶段自查准备阶段2007年8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各参加年审的单位对本单位参保信息进行自行核对和缴费情况进行自查。1、已参保单位要对本单位的参保基础信息逐人进行核对。未签劳动合同的,要在年审以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各险种参保手续;要确保企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一致,如不一致要在2007年8月31日前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人员增减变动手续;自查中发现有漏缴工资基数和欠费的,要到地税部门及时办理补缴。凡在2007年9月1日前补缴欠费和自查补缴漏缴款的,可不加收滞纳金。2、年审通告下发以后,未参保的单位要在年审期内及时到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3、各参保单位在基础信息核对和自查工作完成以后,尤其是在参加医疗保险与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信息核对调整一致的情况下,方可填写《沈阳市社会保险年审登记表》,并到所在区、县(市)养老分中心办理年审。4、用人单位办理年审时须携带的要件(1)工资手册;(2)七月份工资发放明细表;(3)七月份职工花名册(包括电子信息盘);(4)地税登记证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6)《沈阳市社会保险年审表》;有欠费的还要携带如下资料复印件:①资产负债表(年审前一个月);②现金流量表(年审前一个月);③2006年所得税汇算报表-“工资薪金和工会经费等三项经费明细表”(实行所得税查实征收的企业)。第三阶段年审和稽核阶段2007年9月1日至2007年10月31日,各区、县(市)养老分中心正式受理参保单位年审工作。同时由市社保领导小组组织抽调劳动保障、地税、审计、财政、工商等部门组成养老保险扩面征缴联合执法队,对百人以上的参保用人单位的年审情况进行联合稽核。对瞒报、少报缴费工资总额、参保人数,恶意欠缴和偷逃养老保险费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第四阶段总结阶段2007年11月1日至2007年11月10日,对年审工作进行总结。三、年审的方式、内容和程序本次年审的方式采取以养老保险为主,养老与医疗参保信息联动的方式进行。年审的重点内容包括:一是审验用人单位上报的基础信息及职工参保人数是否与计算机系统中的信息一致,如有漏项、不符的内容要及时更正;二是重点审验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是否一致,如不一致要及时进行调整(政策另有规定除外)。具体操作程序如下:1、首先将年审单位提供的各项年审资料认真核对,查看年审资料是否齐全,凡是提供年审资料不齐全的,要求年审单位补齐资料,否则不予年审。2、将年审单位的参保信息(包括参保人员的明细资料)与系统中的参保单位基础信息、人员信息逐人进行核对,核对的主要内容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是否正确,凡是发现错误信息,应由年审单位认定,说明原因,及时将错误信息修改正确。对于已参加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的年审单位,养老中心要与医保中心的参保人员数据相衔接,年审工作人员输入单位编码后,系统自动提示参保人员差异。对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大于参加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单位,要督促参保单位将漏保人员及时补录。对参加医疗保险人数小于参加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的单位,要通知年审单位到医保中心办理人员增加变动,信息一致后再来进行年审。对医保中心一户参保,参加养老保险为多户参保的单位,必须由单位写出证明材料,按照一个税务登记对应一户的原则调整过来,再进行年审。3、年审工作开始后,养老中心、地税局、医保中心要加强合作,密切配合,医保中心负责每月及时提供核定的缴费信息,地税局负责提供并督促只申报税不申报养老、医保费的企业及时到养老中心、医保中心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养老中心负责将年审完的信息每十天按《养老中心与地税交接单》反馈给市地税局,以确保年审完的单位次月起按年审后的参保人数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年审工作结束后,养老分中心负责将各年审单位上报的《沈阳市养老保险年审登记表》及欠费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复印件移交给对应的地税分局。四、对未按期进行年审及未参保单位的处理1、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规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2、年审日期截止后市养老中心将未按期进行年审及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名单转给市、区两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按其职责分工对其用工状况进行重点监察,视相关情况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3、养老中心负责按期将已年审完的单位信息及未参保的用人单位名单反馈给税务部门。年审截止期以后,对未按期进行年审及未参保的用人单位,税务部门在其申领发票时,要督促其先到养老保险管理分中心办理年审手续,对拒不办理参保登记和年审的,税务部门可暂缓售发票,暂停已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4、市、区、县(市)医保中心对未按期进行年审的用人单位,在办理缴费核定时,督促其要先到养老中心办理年审手续,否则将暂缓办理该单位缴费核定。5、养老中心对未按期进行年审的用人单位,将暂缓办理该单位各种人员变动手续;暂缓办理退休审批手续,直至该单位参加年审。6、年审工作结束后,养老中心要将欠费企业名单全部报给市社保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社保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沈阳市养老保险扩面征缴“百日行动”方案》移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五、几点要求1、年审工作是加强企业参保登记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年审总体指导原则是:覆盖面要全,年审环节要细,掌握政策要严,年审效果要突出。通过年审进一步提高单位信息的准确度,努力做到统一基础信息、统一参保人数、规范工作流程。希望各部门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周密布置、合理安排人员,使年审工作顺利实施。2、把年审工作与日常业务结合起来,通过年审将企业的基础信息、登记信息核准补录齐全。重点检查业务系统中企业信息与《沈阳市社会保险年审登记表》是否一致;企业职工人数与参保人数是否一致,杜绝少缴、瞒缴现象的发生。表中所涉及的医疗、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要与参保信息库人数相一致后,方可加盖沈阳市社会保险年审审验章。3、各单位要做好年审企业的资料留存、装订、登记、统计工作。此项工作的进度、质量将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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