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社保和公积金不在同一家单位有问题吗
没问题
公积金和社保是可以不在一家公司缴纳的,只要不重复缴纳就可以。
一、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二、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B. 社保和公积金不在同一单位缴纳行不行
不是,社保办理有两种方式:
1、个人名义交纳:需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申请,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备两张,保费,申请书等即可。且只能办理养老,医疗保险两种。
2、交纳多少是根据当地去年社平工资进行计算的,且每年都不是一样的。
另外也规定了最低档和最高档,最低档的交纳不得低于社平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档为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一般以最低档居多。
另外,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只要续费平时也是可以的).
C. 公积金跟社保缴纳的单位不一样可以吗
不可以的
住房公积金自己是不能缴纳的,单位辞职后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以封存。
职工在下列情况下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手续:
被兼并或破产企业的职工未与新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职工所在单位撤销的;
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重新上岗的;
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开除、未重新上岗工作的;
职工在服刑、劳教期间的;
经批准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在批准缓缴期限内的;
其它原因需要封存的。
职工账户在封存状态时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因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账户内余额。
D. 社保和公积金缴纳人数不一致吗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没有手续可以通过审核,除非没有缴纳的人都是‘农村户口’。
社保和公积金都是强制缴纳项目,如果因员工个人不想缴而不缴纳,公司会承担风险,将来被抽查到,轻微补缴,严重的罚款+补缴,建议你和员工解释清楚。
北京住房公积金缴交比较是12%(公司和个人各12%)
E. 社保和公积金基数不一致应该如何处理
社保基数和公积金基数理论上应当是一样的,因为他们都是要按照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除以12个月,得出平均的缴费数额。
工资总额的规定应当是按照1990年统计部门的有关文件要求进行明确的。
而上下限的问题,多数地区都采用社保部门的60%到300%。但住房公积金部门有的地方也比较特殊会选择最低工资,或者另外的一些形式。比如青岛市住房公积金,最低交费基数达到了1667元,而当年的最低工资标准是1810元。
其实通过这一个就可以明确公积金基数和社保基数可以两个数值,因为下限不一样。
实际操作中由于住房公积金和社保部门没有联网,独立运作。虽然会浪费单位人事的重复劳动,但是又给了单位很多自主权,比如公积金交费比例从5%到12%灵活选择。
因此会出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社保基数普遍不一样的问题。
而且近年来国家开始允许灵活就业人员在交纳社保费的基础上缴纳住房公积金。而且缴费比例又是灵活选择,不一样的情况也越来越多。所以也就见怪不怪了。
不过大家要注意,没有按照工资总额申报住房公积金基数和社保缴费基数都是违法行为,一旦被举报查处都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但是执法部门不一样,公积金是公积金管理中心,社保是社保稽核科或者劳动监察大队。
一般来说除了灵活就业人员之外,其他人都没有灵活选择缴费基数的权力,按照国家规定交费的好。
F. 社保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合法吗
只要是单位正常缴纳的是合法的,社保缴纳单位与劳动合同单位不一致,很大的弊端就是发生工伤会赔不了,所以最好还是一致好点,最好可以到当地社保局或者拨打电话12333咨询一下。
1、根据有关规定,新成立的企业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有关证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2、社会保险登记内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3、办理好缴费登记手续后,缴费单位应当在每月1日至15日内,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指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费。本单位职工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单位从职工本人工资中扣除后代为缴纳。
(6)公积金和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扩展阅读:
缴费比例
一、养老保险
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2006年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
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二、医疗保险
以北京市为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单位10%,个人2%+3元;
三、失业保险
单位1%,个人0.2%;
四、工伤保险
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五、生育保险
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六、公积金
以北京市为例,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2009年下半年起,北京市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G. 社保缴纳基数和公积金缴纳基数必须一致吗
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住房公积金基数和社保基数必须一致。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6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7)公积金和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扩展阅读:
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目前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省份可降至16%,同时,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
自2019年目前低于16%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各省具体调整或过渡方案于2019年4月15日前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H. 公积金和社保可不可不在同一个单位买
可以的没有限制。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是由单位与个人个缴纳一部分组成的,具有相关政策规定。不少初办理住房公积金的人对其缴纳方法不了解,对此,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如何缴纳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市)可适当低于此比例。单位缴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5%,个人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0%;
1998年12月15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例最高可以达到职工工资的25%,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10%,但不高于15%。
单位如何缴存公积金:
老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新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
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合并、分立、撤销或者破产的单位,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
个人如何缴存公积金: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注意事项:
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问题的了解很重要,缴纳人员需要根据缴纳规定进行费用缴纳,以保证公积金缴存顺利进行;
住房公积金兼有福利性与返还性,是为现代人减压的一种好的政策形式。
(8)公积金和社保缴纳单位不一致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指由职工所在的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职工个人缴纳并长期储蓄一定的住房公积金,用以日后支付职工家庭购买或自建自住住房、私房翻修等住房费用的制度。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 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决定自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1996年以来,遵循“低来低去、保本微利”的原则,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照归集时间区分利率档次,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分别为0.35%和1.10%。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种社会性、互助性、政策性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有利于筹集、融通住房资金,大大提高了职工的商品房购买能力。发展住房金融是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之一,也是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得以进一步推行的动力。从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及《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到1998年下半年开始停止住房实物分配,逐步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我国城镇已开始全面推行和不断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