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可以到哪里拿
住房公积金领取程序
一、购建房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先到单位财务部门领取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和公积金支取申请书,填表、经单位同意盖章后,到市房改办办理审批手续;
二、审批时请个人根据情况带好下列材料: (1)购房改房:需带房改专用发票原件、复印件; (2)购统建解困房:需带统建解困房专用发票原件、复印件,或职工个人产权登记收件收据或产权证书复印件; ((3)购商品房:应提供商品房发票原件、复印件、商品房预售合同复印件(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印制); (4)购买拆迁安置房:提供拆迁统一发票或收据及安置购买合同书复印件; (5)集资建房:单位集资收款票据及集资合同书复印件; (6)职工自建房: A、乡村建房应提供土地使用证书原件、复印件并提供区土地房产部门出具的住房已建好的证明; B、城市建房应提供原产权证原件、复印件、建设许可证。 (7)职工维修住房:应提供产权证书原件、复印件、维修承办单位出具的维修预算书; (8)直系亲属购房:不同户成员要支取公积金的,支取公积金职工应提供直系亲属关系材料及上述支取材料。 以上支取公积金名字与购房发票名字不同的,还应提供户口本上全户户口页复印件。
三、职工退休一年后,凭退休证和上述支取申请表直接到住房公积金专柜领取住房公积金;
四、职工死亡后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由其合法继承人按继承证明材料直接到住房公积金专柜领取;
五、职工因出国定居领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离境相关手续材料按上述第一条办理,市房改办审批后,方可支取;
六、上述材料齐全,自申请之日三天内办理。
『贰』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 怎么填
确定的填,不确定的不要填,一般公积金中心那边会有模版,照着写就好啦
『叁』 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书
不知你要办按揭还是商务抵押,各银行都有规定表格,按照照其要求填写盖章即可,若需交流请到高圣亚吧!
『肆』 请问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要那个单位填表盖章的提取审批表吗
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要有所在单位扣有财务章的提取申请表。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伍』 如何办理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申请审批书》
首先你要确定你的公积金账户原单位给你办理的是封存手续还是集中封存。大概从去年开始五六月份开始,离职人员不办理集中封存,封存满一年后自动转成集中封存。
《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申请审批书》你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服务台去取。
如果你是封存账户单位预留印鉴应该由你离职的单位盖财务章和法人章(也许是其他的,反正我们单位交公积金都是盖这两个章),然后你带着身份证原件去单位所属的公积金中心领取(户口本我记不清了能带最好也带上不行就拿复印件)。
如果是集中封存就可以直接去单位所属公积金中心去办理。问一下服务台就行了。
市公积金在彩电塔附近。和平的在自来水公司附近。铁西的在艳粉街203、258终点;皇姑区的在皇寺广场附近;大东的在滂江街。
公积金中心网站上有更详细的地址
http://www.sygjj.com/sygjj/glb/glb.html
希望可以帮助你!
『陆』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怎么写
申请书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XX(姓名)于X年X月购买住房一套,位于XXXXXXX(房屋地址)。为购买该房,本人向XX银行借款XX元(借款合同号为:XX),现申请支取本人住房公积金XX元。
特此申请。
申请人签名: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这样就可以了,希望能帮到你:)
『柒』 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怎么填写最好有份规范填写的样图,非常感谢!
南通市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
受托银行: 编号:
借款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婚姻状况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职务(称) 单位电话
单位地址 个人公积金帐号 公积金月缴额
个人月收入 家庭月收入 手机号码
邮政编码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家庭成员姓名 关系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公积金帐号 公积金月缴存额 月收入 电 话
贷款用途:√ 购房 建造(翻建) 大修
拟购(建、大修)房屋情况
售房单位 售房合同编号
房屋形式:√ 现房 期房 二手房
房屋地址
房屋建筑面积 单价(元/平方米) 房价总金额 元
房屋开工时间 房屋竣工时间 已付房款 元
申请借款情况
申请借款金额(小写): 金额(大写): 拾 万 仟元
其中:政策性贷款金额 期限 利率 每月还款金额 元
商业性贷款金额 期限 利率 每月还款金额 元
贷款担保方式:√ 房产抵押 存单质押 抵押加阶段性保证
期房按揭 担保单位名称
房产抵押 抵押房产地址 建筑面积 价值
他项权证号码 保单号码 备注
质 押 质押物名称 价 值 收件人
借款申请人申明:
1、 上述各项填报资料属实,且按规定报送的资料复印件可留存银行作备查凭证;
2、 按时偿还银行贷款本息;
3、 如经审查不符合规定的借款条件不予受理时,不得有任何异议;
4、 承认此申请书作为借款依据。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贷款审批情况
住房公积金贷款
审
批
意
见
经办人审查意见:
经核实,申请人符合《南通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中规定的条件,同意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万元。(大写: 拾 万 仟元整)。
经办责任人: 年 月 日 部门审查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中心”审批意见:
根据《南通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同意对申请人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
贷款计 万元,请受托银行按规定办理有关贷款手续。
负责人: 年 月 日
商业性贷款审批意见
经办责任人审查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经办机构审查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经办银行或市行(信贷委)审批意见:
负责人: 年 月 日
行长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二份,“中心”、受托银行各一份。
下载地址http://www.ntgjj.com/UpImg/20051229150427.doc
『捌』 住房公积金怎么取现
凡公积金提取人抄须提供填写完整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和身份证(城区管理部河西网点办理须带公积金龙卡或建行存折)。
公积金贷款还贷提取:借款合同,一年以上银行盖章的还款明细或存折,配偶提取带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
房租超出家庭收入的15%:房产部门登记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单位或社区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上年度房租支付费用凭证
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
终止劳动关系: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长沙地区的需离职两年
出境定居:户籍注销或出境定居证明
退休:退休证(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需提供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
继承或受遗赠人的提取:缴存人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手续、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多人继承均须身份证原件)
重大疾病等突发事件家庭困 难的:有关部门出具的重大事故证明或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重大疾病证明、医疗费用支付证明等
『玖』 长沙公积金怎么提取 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符合《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长沙住房公积提取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操作规程》规定的若干提取条件,资料齐全的皆可进行公积金的提取。具体办理材料及流程如下
一、办理条件
(1)职工家庭(指夫妻双方,下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2)职工家庭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3)无房户支付房租的
(4)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
(5)退休的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或被纳入广铁(集团)公司当年特困户救助名单的职工
(7)出境定居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9)职工或其配偶、子女、父母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10)职工符合(1)、(2)、(3)项规定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1)职工符合(1)、(2)、(3)、(6)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2)职工符合(4)、(5)、(7)、(8)项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提取后该职工个人账户同时注销
二、办理地点
长沙市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沙市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受理时间
办理点工作时间参考: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作息时间( 7 月 1 日- 9 月 30 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30
冬季作息时间( 10 月 1 日-次年 6 月 30 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四、办理材料
(1)必须携带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提取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如购房人是配偶或共有人是配偶的,须提供《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
在长沙地区购建房的,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居民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及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未婚的须提供户口簿或单位出具的近 3 个月《未婚证明》
(2)购买自住房
购买新建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备案,下同)、《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
购买二手房:提供二手房《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原件提供银行盖章的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
购买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自建经济适用房计划批文》(复印件)、经房改办盖章确认的《购房认购单》或《购房清册》(复印件);购房款付款凭证
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购房合同》、《购房税务发票》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建造、翻建自住房:城镇内建造、翻建自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支付凭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翻建提供);农村建造、翻建自住房的,提供农村《宅基地使用批》文(或<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批准书>或<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支付凭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翻建提供)
大修自住房:提供房屋所在地住建部门出具的C、D级《危房鉴定书》、《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支付凭证
(4)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
偿还本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除基本资料外无须提供其他资料
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贷款本息,按月偿还(含提前部分还贷)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二手房为<契税完税证明>),《借款合同》,首次提取提供自还贷之日起所有《还款明细》,超过24个月的提供近24个月的《还款明细》,盖银行业务章、住房公积金贷款加盖住房公积金业务章)
提前结清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二手房提供契税完税证明)、《借款合同》、 《还款明细》及《贷款结清证明》(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加盖银行业务章、住房公积金贷款加盖住房公积金业务章)
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本息的:按照本条第(三)项 1 、 2 点的规定提供对应资料。
(5)无房户支付房租
提供站、段、公司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地证明》、本人和配偶《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配偶在同一户口的<户口簿>,未婚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近三个月(或<户口簿>)《未婚证明》、夫妻双方工作地的《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长沙以外地区,由本人到工作地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自行开具, 3 个月内有效。长沙地区,以房屋产权信息系统查询结果为准,不需职工本人提供)
(6)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
(7)退休
提供《退休批文》或《退休证》
(8)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广铁(集团)公司特困户救助文件》及名单复印件
(9)出境定居
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出国定居证明》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手续》职工个人账户余额超过1000元的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职工单位出具的《合法继承人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居民身份证》(多人继承均须<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重大疾病:提供患者《居民身份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住院结算单》和《亲属关系证明》(配偶提供<结婚证>;子女提供<户口簿>;父母提供由单位人劳部门出具参加工作时填写的含有家庭成员一页的履历表复印件并盖章)
重大灾害:提供受灾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宅基地使用批文》、相关部门出具的《重大灾害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五、办理流程
Step 1: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并加盖预留印鉴
Step 2:携带《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连同有关证明资料(各种情况下所需的相关文件‘办理材料’已详细列出)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工作人员确定材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Step 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六、办理时间
即时办理
七、办理费用
无需缴费
八、温馨贴士
(1)办理业务时请携带齐全所需的相关相关文件
(2)用户也可以通过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提取业务,更加的快捷方便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信息来源于:长沙住房公积金中心
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审批项目流程清单
关于印发《长沙住房公积金铁路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
『拾』 《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申请审批书》中有一页要填借款人配偶公积金缴存证明,而我老婆没有工作,该怎么填
没有工作的话,就用你自己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的话走组合贷款流程。
组合贷款买房流程:
(1)提出申请。借款申请人需分别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和建设银行分别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2)签订合同。借款申请人获得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之后,持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委托通知单》,向贷款行申请组合贷款(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客户在接到银行同意贷款的通知后,需与贷款行就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分别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视情况办理汉汉舷同公证。
(3)办理抵押、保险。签订合同后,应根据国家和当地的法律法规,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及其他必须的手续,抵押登记与保险费用由借款人负担,抵押期间保险单正本由贷款银行保管。
(4)开立帐户。选用委托扣除款方式还款的客户在贷款行开立还款专用的储蓄存折账户或储蓄卡、信用卡账户。同时,售房人要在贷款行开立存款专户。
(5)支用款项。借款人在银行营业会计前台,分别填制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的"贷转存凭证",贷款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或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售房人在创?靠铑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内。
(6)按期还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按期归还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银行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目前还款方式有委托银行扣款和柜面还款两种。
(7)贷款结清。贷款结清包括提前结清和正常结清两种。提前结清是指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贷款)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贷款)前结清贷款;正常结清指在贷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本付息类)或贷款最后一期(分期偿还类贷款)结清贷款。如提前结清贷款,借款人须在清偿应付各项款项后,提前10个工作日向公积金管理部门或(和)贷款行提出提前结清申请。
借款人从贷款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房地产权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并持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组合贷款材料:
客户向公积金管理部门和银行依次提出借款申请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件);
(2)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认可的借款人偿还能力证明材料,例如:收入证明和资产证明等
(3)合法的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批准文件;
(4)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要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文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书面证明;
(5)涉及保证担保的,需提供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6)借款人用于购买住房的自筹资金的有关证明;
(7)公积金管理部门和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文件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