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怎样查询南昌市住房公积金
查询南昌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可以通过下列途径查询:
1、登陆当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查询;
2、携带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到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查询;
3、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电话12329,按照语音提示进行查询。
㈡ 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何提取
1、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将本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全部或部分提取出来的行为。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主体。 3、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支付业务由受委托银行办理。 4、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应本人办理,因故确实不能本人办理的,可以委托配偶、同户直系亲属或原缴存单位职工代办。受委托人代办提取业务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与委托人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职工、配偶及房屋产权共有人尚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离、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出境定居;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非本市户口或户口迁出南昌市行政区域; (二)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三)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定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 (1)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九种重大疾病的; (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 (一)职工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的全部余额: 1、职工离、退休;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3、出境定居;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非本市户口或户口迁出南昌市行政区域;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二)职工购买、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未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在购、建或大修住房一年内(实际发生时间以有效证明材料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办理一次性提取手续。提取金额以百元为单位,且夫妻双方及房屋产权共有人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支出。 (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在全部贷款本息结清前可以每年申请提取一次,职工、配偶及其房屋产权共有人可提取的最高额度,不应超出上年度实际偿还贷款本息之和。
㈢ 南昌公积金怎么样才能提取如果只有租房行吗
租房提取公积金是可以的。
南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分为:偿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租房、购房首次使用/非首次使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离退休等12种情况。下面简述几种常见的情况:
租房:
申请租房提取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的;
(二)职工本人及配偶未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住房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
(三)职工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
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职工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实际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
租住商品住房的:可每年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与上一次申请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职工本人及配偶合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当年南昌住房公积管理委员会确定的租房提取限额。未婚职工申请租房提取的,提取额度减半执行。
需提交的相关证件和提取证明材料:
1、《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声明书》一份;
2、身份证原件;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原件;
4、结婚证原件;
5、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原件;
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原件)。
购房首次使用:
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且不需贷款的,在购房两年内产权人及其配偶可在申请办理柜台提取的同时与管理中心签订购房按年委托提取协议,委托管理中心每年代办一次提取公积金帐户余额,协议历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剩余可提取额(实际购房总金额一已提取金额)。
提取方式:
柜面提取——申请人(产权人、产权人配偶)与直系亲属可在购房两年内以购买该住房的原因在柜面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合并计算),柜面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一年内帐户余额,提取资金转帐至本人银行卡帐户内。
协议提取——申请人办理提取手续后,当日 (本人)再与管理中心签订购房按年委托提取协议,从协议签订有效日起,管理中心从下一年度开始每年按协议约定的年度对应月(协议签订月)为申请人代办一次提取手续,提取资金转帐至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帐户内。协议签订后,不能再以该套住房申请柜面提取。
离、退休提取:
离、退休职工在单位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后,可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账户。
为了便于离、退休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根据管理中心与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签订的委托协议,离、退休职工可就近到中国银行指定的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
需提交的相关证件和提取证明材料:
1、《南昌住房公积金提取声明书》一份;
2、身份证原件;
3、中国银行(或工行、建行)的个人银行卡原件;
4、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或人事、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有效相关证明原件;
5、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便是“信用管家”整理的南昌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相关信息来源于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希望可以对你有所帮助。
㈣ 南昌公积金最新消息2017 公积金缴费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是多少
南昌住房公积金2017年度,南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单位、个人各12%执行,月缴存额上限为3948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为260元(含单位、个人部分)。
与南昌市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相比,2017年度,南昌市公积金除月缴存额上限由2016年度的3464元上调至3948元以外,其他系数均未发生调整。
南昌市各单位应以2016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7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本年度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核定后不再变更。
(4)南昌最低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南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及月缴存额上限、下限以201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单位、个人各12%执行。月缴存额上限为3464元(含单位、个人两部分),下限为260元(含单位、个人部分)。
各单位经办人要认真填写《南昌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清册》,准确填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缴存比例分别测算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四舍五入到元),并加盖单位印章报送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参考资料来源:新华网-南昌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调至3948元
人民网-南昌市公布今年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㈤ 南昌应该如何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本人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以下情况一项即可) 1、购买、建造、翻建、大内修自住住房;容 2、离、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出境定居;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非本市户口或户口迁出南昌市行政区域;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管理费。(1)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2)职工本人、配偶或子女患九种重大疾病的;(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1.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2.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住房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将本人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全部或部分提取出来的行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审批主体。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支付业务由受委托银行办理。
㈥ 江西省住房公积金和南昌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区别
江西省住房公积金和南昌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区别是:
一、省公积金比市公积金利息低,市公积金比商贷利息低。相差还是瞒大的。但是商贷贷款额度高,可以向上浮动,以此类推省公积金贷款额度最低。所以要因人而异,想多贷点钱可以考虑用商贷,再提取公积金还贷 。
二、省公积金比市公积金缴纳的比例高,范围广。
㈦ 2015-2016南昌最新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政策 个人可以缴纳公积金吗
个人是不能够缴纳公积金的。
公积金缴纳比例:
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专例为:单位12%,个属人9%,且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过12%;各缴存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低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新设立的单位,按照规定应及时开户并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您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各管理处归集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单位开户办理要件如下:1、《市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关系登记表》一份;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出具单位设立批准文件或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企业出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预留印鉴卡片二张。
㈧ 南昌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
(1)购买、专建属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㈨ 江西省南昌市如果离职了,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正常情况下,离职后公积金封存。
如果你提供你的户口是外地的,可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支取申请(带身份证、户口本、离职证明)。
希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