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海失业人员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是什么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回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答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
(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
(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2.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可以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
2应该是可以的,带上购房合同贷款合同或装修合同身份证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可以提取了。
3同上
4可以全部提取。
3. 住房公积金可以退吗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退的,当然这里的“退”指的是提取出来。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3)上海退住房公积金条件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公积金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2013年部分城市出台办法,允许患有重大疾病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提取公积金救急。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 2016年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上调后的利率为1.50%。
从2017年7月1日起,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按照住建部发布的《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操作规程》要求,通过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
2018年5月15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取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住房公积金归集和贷款业务办理要件的通知》。
4. 上海市公积金怎么退
全部提取如下,还可以提取部分公积金缴纳物业费和房租
关于重申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政策的通知
(沪公积金发[1997]第55号)
上海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了加强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就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有关政策重申如下:
一、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的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 在办理离休、退休手续时。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4.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5.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6. 偿还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本息时。
二、 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储存余额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职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除应提供其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外,还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购买自住住房,需提供业已生效的住房买卖合同(住房预售合同)或者动拆迁产权房安置协议书。
建造自住住房,需提供乡镇或城镇用地证明,区、县建管部门同意建造的批复、建设用地许可证、施工执照、施工合同等;属于合作建房形式的,应提供合作建房合同(协议书)。
翻建自住住房,需提供乡镇或城镇用地证明,区、县建管部门同意翻建的批复、建设用地许可证、原房地产权证、施工执照、施工合同等。
大修自住住房,需提供原房地产权证、区、县房管部门关于房屋应该大修的有关证明、业主委员会关于大修的决议、大修费用的分摊结算报告等。
2. 离、退休职工应提供本人的离、退休证、身份证。
3.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需提供市或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关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证明和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4. 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的,需提供户口簿(户口注销的原因必须是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本人身份证。本人不能亲自前来提取的,需提供经本人签字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件。
5.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需提供户口簿、提取人合法继承身份的证明和身份证、遗赠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6. 偿还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本息的,应在签订职工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合同中约定,由贷款银行每年一次进行划帐处理。职工本人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5.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5)上海退住房公积金条件扩展阅读:
一、公积金提取流程
1、由单位财务或劳资开出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需同时提供结婚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借款合同,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打印上一年的个人住房贷款还款对账单(提取之月到上年度本月)并请银行盖章
4、若用存折还贷款,须提供还款存折及存折复印件一份;若用银行卡还贷款,须提供由银行柜台打出的最近一年的银行卡明细一份
5、到贷款银行的贷款部门签《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协议书》
注:若夫妻双方都提取,夫妻双方签字摁手印,并在开户银行账户上填写完整,直接打到个人账户里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
1、购房并使用房贷的情况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月可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2、购房一次性付款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全额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一年最多提取四次
3、职工购买拆迁安置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套拆迁安置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足的,购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共有人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总计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购房款(不含贷款金额)
4、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人可每年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每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一年的规定提取限额。申请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应在房屋租赁期内提出,并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5、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一处自建住房只能提取一次。提取金额不足的,建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职工已支付建设费用
6. 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求和条件是什么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二)建造、翻建、大修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
(三) 偿还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四)本市无房且依法承租本市住房用于自住的;
(五)低收入经济困难职工家庭支付本市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六)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等住房消费费用的;
(七)离休、退休的;
(八)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出境定居的;
(十)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由职工的合法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提出申请);
(十一)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
(6)上海退住房公积金条件扩展阅读
第十一条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按以下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一)职工本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供身份证明;
(二)职工配偶同时参与提取的,提供配偶的身份证明及其与职工的婚姻关系证明;
(三)委托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证明及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者直系血亲的,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通过转账方式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应当提供本人在本市商业银行开立的实名制借记卡。
第十七条职工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住房消费费用的,应当按以下情形提供证明材料:
(一)支付房租的,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提取申请人与承租人的关系证明、物业公司联系单、房租发票或者收据等;
(二)支付物业服务费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提取申请人与产权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物业公司出具的生活困难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物业联系单、物业服务发票或者收据等;
(三)支付售后公房物业维修费用的,提供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提取申请人与产权人之间的关系证明、物业维修费或者相关材料费发票等。
职工同时还应当提供以下任一项家庭生活困难证明材料:
(一)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二)连续失业两年以上的证明、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年社会保障部门公布的本市职工最低工资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三)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血亲患重大疾病的证明、病历证明、家庭生活困难的证明等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7. 上海市离职后多长时间可以去退住房公积金
1、首先,需来要职工本人凭公积金卡到源建行营业厅打印明细,将其中的具体转移金额通知原单位人事部。
2、因公积金只处理公对公的业务,所以若现在有接收单位的话,须原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其中需要接收单位提供:单位名称、单位住房公积金帐号、受托银行名称;若无接收单位的话,可以先转为集中封存由公积金中心统一管理,职工须提供身份证、离职证明及公积金卡到建行办理。
公积金的提取需满足下列情况之一方可办理:
1、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2、购买私产房;3、偿还住房贷款、4、购买公有自住房;5、集中封存满两年;6、离退休等。
8. 在上海上班十年住房公积金能退多少呢
注销公积金要去相应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开户行或者公积金管理中心。
符合版公积金销户提取的条件:
1.离退休:离权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的相关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2.户口迁出本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口迁出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3.出国定居:户口注销证明;丧失劳动能力且解除劳动合同:劳动部门提供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人身份证;
4.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应当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5.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应当提供职工死亡证明若其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的,还需提供公证部门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出具的公证书或人民法院做出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
6.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办理公积金提取的销户公积金提取和银行账户的销户取款相类似,办理销户提取时按公积金提取的销户提取的要求填写销户提取申请书到公积金提取的管理部门办理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