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房公积金卡,如果想查寻余额,是否可以直接到ATM取款机上查询
可以的,如果余额是0的话,你可以去你们当地的公积金管理银行,打印明细。
② 公积金卡可以在atm机上查询吗
以上海市为例,住房公积金卡可以在ATM机上面查询的。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共同推出ATM机自助查询住房公积金服务,持建行卡的市民只需在柜台开通查询功能,即可在搭载服务的建行ATM机上自助查询。
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只要持建行发行的借记卡、贷记卡、各种联名卡等银行卡,即可自行在本市建行所有的自动取款机、存款机和存取款一体机上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
该信息包括个人公积金账号、职工姓名、单位名称、最近交易日期、月缴存额、余额以及最近一年内的交易明细等,涵盖了公积金年度结存单的所有内容。可供查询的建行ATM机分布在全市各区、县786个地点,共计2233台。
但是客户如要进行自助银行住房公积金信息查询,需要先行携带身份证、银行卡等到银行柜台开通此项查询服务才能查询。
(2)住房公积金卡在柜员机查询不了扩展阅读:
以上海为例,住房公积金卡可以在ATM机查询。
ATM机自助查询服务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持建行发行的各种银行卡即可自行在本市建行所有的自动取款机、存款机和存取款一体机上查询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的服务项目。
个人公积金账户信息包括个人公积金账号、职工姓名、单位名称、最近交易日期、月缴存额、余额以及最近一年内的交易明细等,涵盖了公积金年度结存单的所有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浦东政府网-本市建行ATM机可查住房公积金 民生路支行
③ 住房公积金卡在ATM取款机上查询显示访问被拒绝什么意思
住房公积金在ATM取款机上查询。当然是被拒绝的,因为它不属于银行取款机的服务范围。再来赢我应该在银行柜面上。能提供服务。
④ 住房公积金卡,是有两个密码么为什么我在网上可以登入,而自动取款机上却不对呢
哥们,我体会你的心情,我和你一样的问题。我密码明明修改了,卡刚进去,输入密码还能进去,进去后我选择取款金额,然后点确定,它又提示我密码错误,晕死了。
⑤ 住房公积金怎么样在银行自动取款机查询
公积金的那个卡是个查询卡你能查出有钱但是不能随时的取出来
得填写公积金支取版申请单(卖权了房子的或是离开这个城市
的)盖上你那公司的财务章和法人章
带着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无公积金审批大厅审批,,审批过了盖上章之后才能去取出来呢不是随时随便能去的啊我刚办理了不明白的可以问我
⑥ 我有住房公积金卡为什么在柜员机上查不到我的到帐金额
公积金卡可以当做银行卡用,但公积金金额你是在ATM上找不到的,只能查到你基本帐户上的钱,公积金要办理了提取业务之后才会打到你公积金卡的基本帐户上。而且消户提取(也就是全部取出来)要三个月后才会到帐。
⑦ 为什么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在自动取款机无法使用了
这种情况没有遇到过,不过你可以在网上开通查询功能的,就是登入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很方便开通的,就可以查询了
⑧ 为什么我的住房公积金卡在取款机上不能使用,不能使用显示说请咨询发卡银行。原公司发下来的公积金卡。
没有激活吧,需要重置密码。满意请采纳回答!
⑨ 建行公积金卡可以在atm机取款吗
公积金卡可以在atm机取款,公积金卡它是张普通的储蓄卡,只是同时带有公积金的功能,具有普通银行卡储蓄卡的所有金融功能。等在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后,银行会把钱打到你的公积金卡,这时就可以取款了。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定义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住房消费提取:
(1)购买自住住房;大修、翻建自有住房;自建自有住房;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2、销户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者条件缺一不可);
(4)死亡。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次数(时间)要求:
1、采取一次性付款购买自住住房,每年可支取一次;
2、采取贷款或分期付款方式的,每季可支取一次;
3、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每年3、4月办理支取。
(9)住房公积金卡在柜员机查询不了扩展阅读:
单身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提取住房公积金,可通过《建设银行智慧终端公积金提取业务网点名单》中各建行网点的智慧终端设备(STM)自助办理。
一、职工携带要件:
(一)职工本人有效身份证。
(二)职工本人建行公积金联名卡或具有公积金支取结算功能的建行储蓄卡(卡片功能正常)。
(三)职工本人手机(用于在智慧终端签订服务协议)。
二、业务办理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职工本人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
2、职工已完成面签。
(二)银行智慧终端面签条件:
1、无托管账户(2014年12月31日后新增托管户不受影响)。
2、职工在成都公积金中心登记的身份证号码为18位。
3、账户未被冻结或限制。
三、业务办理种类:
(一)单身职工租住商品住房提取业务
1、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通过建设银行智慧终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1)职工为单身。
(2)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3)职工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未办理过其他住房消费类提取业务。
(4)职工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租住商品住房,已在所租赁房屋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且备案在有效期内。
(5)职工当年通过各种方式办理租房提取业务次数合计不足2次。
2、年提取额度规定:
(1)不超过已支付的房屋租赁金额,租赁商品住房已支付房屋租赁金额计算方式为:住房租赁备案月租金金额×申请时已承租时间;
(2)不超过职工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的50%;
(3)不超过提取限额:
①租住住房位于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5万;
②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龙泉驿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县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
③租住住房位于都江堰市、简阳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
(二)法定退休提取业务
1、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2、单位已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已将职工公积金账户封存。
3、提取额度规定:一次性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本息余额,并注销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