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
a:3:{i:0;a:7:{s:6:"mtitle";s:30:"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查询";s:7:"summary";s:823:"1. 访问管理中心网站首页进行查询,管理中心的网http://www.csgjj.com.cn/index.do,输入个人身份证号、姓名和密码即可查询个人公积金余额,在下一栏中可查询个人公积金明细、个人贷款进程查询、公积金贷款还款明细和单位公积金查询。具体操作按照提示进行即可。
2. 登陆住房公积金手机网站查询:wap.csgjj.com.cn
3. 可以通过拨打电话84886888,根据语音提示查询。全天候 24小时服务,不分节假日。
4.窗口查询。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大厅进行查询。在执行夏季作息时间期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00-18:00;在执行冬季作息时间期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00-17:30。节假日休息。";s:8:"art_link";s:38:"http://www.to8to.com/yezhu/z13954.html";s:8:"ordernum";s:1:"1";s:6:"imgurl";s:59:"//pic.to8to.com/case/2016/08/27/20160827090243-ceb19df2.jpg";s:8:"filename";s:0:"";s:6:"isCase";i:1;}i:1;a:3:{s:6:"mtitle";s:36:"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s:7:"summary";s:787:"提取条件都是由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的规则说明的。根据规则,职工出现以下情形的,就可以对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进行提取了:
1、整理自己的住房,不管是购买、建造,还是只是翻修都可以提取。2、职工离休,或是办理完退休的。3、有城镇低保证明的;或是和工作单位结束劳动的关系并且没有再就业,部分或是全部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结果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4、出境在外定居的。5、用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屋的租金已经超过了家庭工资收入的15%的。
符合条件的,管理中心就要在受理申请的那一天起,1个工作日以内要作出决定,并且通知申请人。";s:8:"ordernum";s:1:"2";}i:2;a:3:{s:6:"mtitle";s:30:"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贷款";s:7:"summary";s:613:"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x12x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号余额)x2。可贷额度按“可贷额度公式”测算低于20万元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最高50万元。贷款额度有一个公式的:((月缴存额*12个月*预计可缴存年限(即现在距离退休年龄还有几年)+公积金卡内余额)*2。 这个是基本的,然后可能还要看工资卡的近几个月流水明细,信用情况等等,所有资料全了拿去审核最后定可贷款额度50万。";s:8:"ordernum";s:1:"3";}}
Ⅱ 2019年长沙公积金年审要如何做,如何核算调整基数,需要准备哪些数据和资料
三、年审程序
(一)各缴存单位专管员在年审资料报送前,须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清理挂账。与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核对住房公积金账务,及时清理挂账;
2.核准、完善基础信息。做好单位信息、个人信息的核对和完善工作。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必须核对清楚、录入准确完整。
(二)各缴存单位认真填写《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单位缴存基本情况申报表》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统计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各缴存单位提供《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单位缴存基本情况申报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统计表》、最近1个月社保缴费通知单(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至中心各业务网点办理基数调整。
(四)为提高效率,节约办理时间,建议各缴存单位提前与中心业务网点预约办理时间,根据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通知分批分次办理年审。
四、年审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指定本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按期完成年审工作。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月缴存额的核定涉及每名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核定,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缴存比例。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的请示》的复函(湘建金函〔2019〕130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74号)等相关规定,2019年度长沙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缴存比例为12%。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四)缴存基数与月缴存额
1.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年度全年税前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年终绩效奖励和各种津补贴)除以12之金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2018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1580元/月)。
湖南省内铁路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参照广州市铁路职工缴存基数上限进行缴存(广州市铁路职工缴存基数上限以每年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年审文件为准)。
根据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长沙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3293元”计算,2018年度长沙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774.4元。因此,2019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基数为23323元。
2.月缴存额。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计算公式为: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
经测算,2019年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5598元,月最低缴存额为158元。
(五)填写《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统计表》时,已开通“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的单位,可在“当月汇缴→当月有变化→基数调整→导出年审文件”模块中直接下载职工相关信息;未开通“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的单位,由单位专管员执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到所属管理部柜台办理;如需在“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中直接办理业务,须提供《长沙住房公积金网厅单位版数字认证业务申请表》(请到中心官网下载中心—>缴存类表格中下载),到所属管理部完成数字证书签约。
各单位应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统计表》中的信息与职工本人进行核对,并告知职工本人月缴存额核定情况。同时,按照核定后的月缴存额缴存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
(六)单位因经济效益差,亏损严重,要求降低至最低缴存比例以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的,须按《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及《长沙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办法》(长金管委〔2018〕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缴存单位基本信息和缴存人基本信息有变更或与现住房公积金系统内信息不一致的,须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八)依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规定,已在中心设立了缴存账户的职工均不能再开立新的账户,只能办理转移合并手续。各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防止出现重复账户。两年以上未再缴存的须办理封存手续。
(九)对于未参加住房公积金年审的缴存单位,中心将暂停办理该单位网上业务大厅的相关业务。
(十)年审文件及相关业务表格可在中心官方网站(www.csgjj.com)下载。
附件: 1.2019年度单位缴存基本情况申报表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统计表
3.《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摘录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7月9日
Ⅲ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怎样查询
常州住房公积金卡实行密码管理,密码由6位数字组成,住房公积金卡的初始密码为本卡帐号的后6位。
相关拓展知识:
职工忘记公积密码可以根据情况通过以下方式找回密码:
1.职工同一日输入3次密码错误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会自动锁定,锁定后职工可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密码挂失,或者等次日自动解锁;
2.遗忘公积金账户密码的,职工可以携带公积金联名卡和身份证到任意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密码挂失,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并重新设置密码;
3.如果职工没有进行过住房公积金密码修改的话,可以用公积金对账簿号的后六位找加密码;
4.如果可以提供持卡人身份证号、公积金卡号和6位公积金账户密码,也可拨打公积金热线12329电话通过自动语音系统查询,修改其密码。
Ⅳ 长沙市的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可以在长沙公积金app里面直接提取。
Ⅳ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表怎么填写
住房公来积金提取有很多手续需源要办理,光提取公积金的证明材料就够你准备一阵子的。这里主要给大家谈一下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的问题。到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时,第一步就需要用款人像公积金中心提出支取申请,然后公积金中心一次性告知支取所需材料及办理程序,同时发放《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申请人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授权,单位核实真是厚出具证明,冰箱公积金中心核实按规定可以提取的金额,同时提供单位、个人账号,并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填写相关事项,同时加盖预留印鉴。关于申请书发放,上交的流程就是这样。
Ⅵ 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和长沙市公积金有区别吗
一、省直公积金和市公积金的区别:
1、购买者不同
省公积金一般是铁路单位,国家机关单位买的,一般的企业都是买市公积金。省公积金直接交纳单位为**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积金的管理单位为**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可用地点不同
省公积金可以在全省内用,市公积金只能再市内用的。
3、还贷方式不同
贷款为组合贷款,省公积金的话,可以先还商业贷款的部分,再还公积金贷款的部分。市公积金,则需按定的比例同时还,可能年限会比较长。
4、占的比例不同
省公积金和市公积金在贷款额度上会有一定的差别,一般来说,市公积金可占70%,省公积金则占50%。
二、个人一手房异地公积金担保贷款须知:
(一)、申请贷款条件
1、所购住房位于长沙地区范围内且属省直公积金中心认证楼盘。
2、借款人在湖南省内其他地市中心(长沙市中心除外)有公积金账户且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补缴的不算),且住房公积金至少应缴交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
3、申请办理贷款职工及配偶符合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管理的相关规定(逾期期数不超过连续3期,累计6期)。
4、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含本套房购房提取)的,须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下情形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购买的同一套住房已申请提取了住房公积金的;
2、职工家庭现有两套(含)以上住房的;
3、职工家庭已有一套住房产权面积超过120平方再购房的;
4、职工家庭已注销三套(含)以上住房的;
5、职工家庭购买别墅、多层联体别墅、商住两用住房(含公寓)、商业用房申请贷款的。
6、职工家庭(含本人和配偶)现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本中心公积金贷款和其他中心的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金额
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可贷额度低于20万元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
最高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
1、缴存职工家庭(包括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房价款的80%。
2、缴存职工家庭首套房已转让注销,无其他房产,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执行首套购房贷款政策,贷款金额不超过房价款的80%。
3、缴存职工家庭拥有1套120平米及以下住房(包含有一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两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20平米及以下),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
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
4、购买精装修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普通自住房政策。
(三)、贷款年限
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男性职工60岁,女性职工55岁)。
(四)、贷款流程
咨询和领表 → 审批和签约 → 办理抵押 → 发放贷款
1、咨询和领表:借款人通过电话、网络或现场咨询确认贷款资格,网站下载或现场凭购房合同领取贷款申请表。
2、审批和签约:申请资料送至省直公积金中心营业厅,贷款审批后,借款人办理合同签署手续。
3、办理抵押:抵押人协同开发商前往房地局办理抵押见证。
4、发放贷款:所贷款项由受托银行直接划到售房单位,借款人或开发商专管员凭本人身份证到中心营业厅柜台领取办好的放款通知书和委托贷款凭证客户联。
Ⅶ 长沙目前住房公积金月均是多少
在长沙市购买自住房时,可参照长沙市城区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专款。借款人月偿还贷款本息属金额不得超过其家庭月收入的50%。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或缴交比例低于《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时,其贷款额度与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挂钩,但不得超过规定的最高贷款额度。其计算公式为:贷款额度=(借款人月收入×还款能力系数+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配偶月收入×还款能力系数+借款人配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月)×借款期限。其中,月收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还款能力系数为40%。职工在2008年11月1日以后购买普通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时,可申请提取其直系亲属(同一户口簿内父母和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购房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所购住房的总房价款,偿还贷款本息每年可提取或划拨一次,但每次不得超过年度偿还贷款本息之和。取消原文件中关于“借款人﹙含配偶﹚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后,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
Ⅷ 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的比例是怎么规定的
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规定
缴存比例:8%-12%
缴存基数:职员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局工资
缴存基数上限: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
缴存基数下限: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月缴存额上限:3054元
月缴存额下限:200元
【补充说明】
1、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X(职工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
2、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职工个人工资总额除以12计算。
3、自2013年7月1日起,长沙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由5%调整为8%。
4、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与职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致。
5、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暂定为单位和个人各8%。
6、用人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且符合条件,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注意: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
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湘建金〔2016〕124号) 文件精神,为逬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做好困难企业阶
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缴存单位应严格规范调整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缴存 比例一律不得高于12%,缴存基数一律不得超过长沙市统计部门
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超过12%的单 位在办理2016年度年审时予以规范调整。
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按照《长沙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 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办法》(长金管委(2013〕9号)文件
规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须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 期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单位符合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产业园区企业住房公积金缓 缴试点政策条件并申请缓缴的,按照《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
员会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产业园区企业吸纳大龄人员就业住 房公积金缓缴试点的通知》(长金管委(2016〕4号)规定执行。
本通知从2016年7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