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住房公积金有哪几种状态
公积金共分为3种形式,市属公积金、国管公积金、中直公积金。
判断方式是,看你的单位,如果是中国铁道部,中建几局这些一般是国管。如果是一般公司就是市属。中直公积金是中央直属管理的单位
市属公积金的判断,一般公积金联名卡是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缴存地点是各级市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拿北京这边举例子,联名卡卡号是以110开头!
国管公积金,联名卡主要是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缴存地点,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一般单位的联名卡等级号是以5开头。512XXXXXXXXX或者是502XXXXXXXXX。
中直公积金,联名卡对应的银行,没有具体指出。缴存地点: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1)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不正常不能提取扩展阅读:
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
一、购房、建房、房屋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三、无自有住房,租房;
四、支付维修基金(大修基金)、物业管理费。
而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
一、离、退休;
二、出境定居;
三、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五、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六、遇到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七、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标准,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八、非当地户口职工与当地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九、在职期间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⑵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不是封存状态,不可销户怎么办
那就办理封存。想要公积金销户的话,账户是必须处在封存状态的。
⑶ 如果公积金账户状态为封存,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可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专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属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⑷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状态封存了是不是可以取
封存之后是不可以领取的,而且公积金的提取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可以提取;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去公积金中心审核;
⑸ 我要领住房公积金可账户还在正常状态怎么办
员工账户在正常状态下,只要员工满足公积金提取条件,依然是可以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内办容理提取手续的。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⑹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状态不正常是什么意思
应该是没有缴存!
公积金提取条件:
1、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回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答公积金: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3)租房自住的;
(4)本人或配偶、父母、子女发生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遭遇突发重大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2、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离休、退休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国定居或到港、澳、台定居的;
(4)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仍未就业,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5)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男性已满50周岁、女性已满45周岁,且家庭生活困难的;
(6)非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离开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籍迁出本市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由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
⑺ 住房公积金提状态为正常,可以取出来吗
可以。条件符来合即可提自取
公积金提取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