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宁波住房公积金交满多久才能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缴满半年以上后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B. 我在宁波交的住房公积金想到阜阳买房子怎么办
新闻已经江浙沪皖公积金互认互贷,但需要各个省市公积金系统需要互相链接,目前只能在阜阳买过房子后,再到宁波支取公积金
C. 我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是在浙江宁波交的,可以在外省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买房么
您好:
公积金中心条例规定,个人住房公积金暂时不能在缴存当在以外的回地区作购房贷款答使用!--就是说你在宁波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只能在宁波作购房贷款使用!
但你可以在任何一地方购房后再凭购房发票去提取出来!!注:房产证主证必须是你的名字才可以提取!!
D. 我在宁波交的住房公积金,我想回安徽蚌埠买房
异地公积金贷款需要咨询买房得地方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符合要求就可版以贷款。权
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不受理,说明该地区未支持异地贷款公积金,申请人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购房,因为公积金可以用于购房,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用于首付,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偿还本息。
住建部在其官网上发布了签署日期为2015年9月15日的《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住房公积金异地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公积金异地贷款的职责分工及办理流程,使公积金异地贷款有了操作细则。
截止目前,只是大部分城市开通了异地贷款公积金,包括北京、上海、浙江、重庆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等,异地贷款仍然正在逐步全国开放。
E. 宁波的住房公积金在哪里交费的怎么弄啊
你是单位缴呢,还是怎样?自己给自己缴,是不行的。
如果是单内位缴,不清楚,我容可以和你说。
带上公司法人的身份证,委托书,单位公章,个人印章,单位运营证书。组织机构代码去住房公积金办理点办理。证书什么都要复印,带去。
F. 宁波住房公积金怎么办理
个人没抄有正式工作是不可以申请袭住房公积金的。
住房公积金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
G. 在宁波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可否转入上海的公积金账户
可以的!
您可以将外省市的公积金转入本市,但须先咨询外省市的公积金中心能版否办理转移权。如果能办转移,请您到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事务办申请办理转移手续(金陵东路569号9楼云南南路口 电话53828766)。如果您在上海买房并办理了商业贷款,在您还款一期之后可以到贷款银行申请办理公积金冲还贷的手续,详情请向贷款银行咨询。
但有遇到过原单位(在外省)缴纳的公积金无法直接汇入现单位公积金账户的问题。
可以由原单位帮你提取后汇到现单位财务账户,再由现单位补缴进公积金账户,不过关键是看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否允许办理提取,允许的话,上海这边可以补缴入帐户内的。
H. 我在宁波交的住房公积金我现在回安徽合肥了这个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非宁波市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办理销户提取
I. 宁波交的住房公积金可以退吗,怎么退,在那退
根据(宁波市市区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操作规程)的第二章 提取条件 中的第四第内五条,符合条件的可以提取或容退。具体要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操作。
第四条 职工发生住房消费,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提取使用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一)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建翻修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职工本人、配偶及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用于支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的。
第五条 职工丧失缴存住房公积金条件,符合以下之一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并利随本清作销户提取。
(一)退休的;
(二)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三)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满 5 年,或满 2 年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持有总工会核发的《特困职工证》或民政部门核发的《宁波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宁波市城区社会扶助证》,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重新就业的;
(五)工作调动并户口迁出宁波市,或者出国、出境定居的;
(六)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七)非宁波市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宁波市的。
J. 在宁波交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后还能再交吗需要哪些材料
一般情况下公积金只能单位缴纳,个人无法缴纳,直接从工资扣除专缴纳比例。
住属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这个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当地社平工资的60%,不得高于300%。缴纳的比例是5%-12%,用人单位可在这个范围内自行决定,最常见的是8%。公司和个人是按1:1的比例等额供款,也就是说个人缴纳多少,公司也缴纳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