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本人外地人 在扬州打工交的保险怎么处理 能转走么 住房公积金能否提取出来
现在的保险不好转,辞职时公积金倒是可以在离开单位时取现。
⑵ 扬州市邗江区怎么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
首先是买房,得到购房合同后,带身份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金单子,户口本去办理贷款。
⑶ 扬州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从本单位来带着
公积金提取
申请表源,到公积金中心去提。需要带的东西有
身份证
公积金卡
房照
公证书
(还是合同来着)
据说还要带着还房贷的银行卡扣款明细,反正过程特简单,10分钟就出来了,钱要10个工作日内达到公积金的卡里
⑷ 扬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准备哪些资料
职工在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需携带
住房公积金龙卡
和身份证、
户口本、
结婚证;
托他人代领的必须同时提供代领人身份证、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或经公证的委托证明。
住房公积金 圆您住房梦
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 + V❤ (dqgjj2)
⑸ 扬州住房公积金能提取装修吗
不可以。根据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专施细则》,住属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如下: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三)退休;
(四)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五)房租超出家庭收入20%以上;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有下列情形之一:
1、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户籍迁出本市或户籍不在本市;
3、在职期间被判刑;
4、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满40周岁;
(七)因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限父母、子女,下同)患有医保规定范围的特殊病种或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八)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
(九)其他相关文件明确规定的。
符合本条第(一)、(二)、(五)、(七)、(八)项规定的,可同时提取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因此家中装潢不能提取扬州住房公积金。
⑹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在哪里取
在西站坐66路到世纪联华下,前面十字路口左转走40米左右,在左手旁。
⑺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手机可以提取吗
可以提取。材料如下:
一、 租房提取
(一)本人身份证;
(二)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的,应提供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配租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三)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应提供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单身职工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单身证明)无住房产权登记证明;市区(不含江都区)范围内的,需同时提供市房管部门和邗江区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产权登记证明;
(四)租赁双方签订的租房协议(协议需注明出租人姓名、联系方式、房屋地址、租金价格、租赁期限);
(五)租住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
(六)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承诺书;
(七)如提取人不是本人,代办人还需提供关系证明(配偶、直系亲属)。
二、购买自住商品房提取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在办理房产证前提取公积金;提供国家建设(房产)行政部门认可备案的《商品房购销合同》和有效付款凭证;
(三)在办理房产证后提取公积金,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完税凭证;
(四)如提取人不是本人,代办人还需提供身份证和关系证明(配偶、直系亲属)。
⑻ 扬州离职了公积金怎么提取
公积金一般都是职工单位帮忙缴存的,所以当职工离职的时候,单位不再帮忙缴存版,而公积金留在账权户里“发霉”也不太好,就可以选择提取出来。那么,离职后公积金怎么取呢?
第一步:去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
如果你与原单位已经终止或解除了劳动关系,且公积金账户已经被封存6个月以上,或者住房公积金停缴了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经封存的话,你就可以带上相关的凭证去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销户提取。
第二步:管理中心进行审核
在你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了公积金销户提取后,管理中心就会根据你提供的凭证来进行审核。
第三步:提取公积金,转至个人银行卡账户
当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通过了之后,管理中心也就会立马为你办结,将你缴存公积金的金额转至你所提供的银行卡账户上,这样就算是提取出来了。
而现在有些城市和地区是可以直接在网上提取公积金的,有的城市和地区开通了公众号,也开通了个人网上业务,是可以直接在微信公众号上上传身份证信息和银行卡信息来进行提取的,有的城市和地区还能通过支付宝进行提取。
⑼ 扬州住房公积金提取在什么地方怎么坐公交车
1、邗江中路 星座国际大厦9楼
2、运河城市广场6楼
都可以办理
⑽ 扬州住房公积金在不买房子的情况下怎样提取现金
扬州住房公积金在不买房子的情况下,在缴纳房租或物业费等情况下都是可以提取的。
以缴纳房租为例,根据扬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租房提取须知》第一条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含原廉租住房)的,应提供住房保障部门出具的配租证明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3、通过市场租赁住房的,应提供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本人及配偶(单身职工提供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单身证明)无住房产权登记证明;市区(不含江都区)范围内的,需同时提供市房管部门和邗江区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产权登记证明;
4、租赁双方签订的租房协议(协议需注明出租人姓名、联系方式、房屋地址、租金价格、租赁期限);
5、租住房屋的产权证复印件;
6、签订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承诺书;
7、如提取人不是本人,代办人还需提供关系证明(配偶、直系亲属)。
(10)扬州住房公积金异地提取扩展阅读:
《扬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一)离休、退休的;
(二)出境定居的;
(三)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四)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户口不在本市的;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的;
(七)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在职期间被判刑的;
(八)账户封存十年以上的;
(九)下岗失业,且配偶未就业的。
第十八条职工有下列特殊情形之一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职工本人、配偶或职工的直系亲属患重大疾病(一般指医保规定范围的特殊病种,下同)治疗,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二)职工家庭遭遇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特困职工;
(四)国家或本市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