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淄博市个人住房公积金帐号
向您公司的人力资源所要和人公积金编号查询
个人基本信息
例如:
所在单位名称:XXXXXXXXXXXXXXX
个人公积金编号:XXXXXXXXXXX 姓名:XXX 身份证号: XXXXXXXXXXXXXXXXX
单位缴存比例:10.00% 个人缴存比例:10.00% 状态:正常 缴存基数:XXX元
㈡ 目前淄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钱
央行公布的公积金贷款利率:
五年以下(含) 2.75%
五年以上 3.25%
若您需要了解当地贷款是否有优惠,可以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㈢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每一年多少钱,按最低系数和最高系数分别是多少,有知道的吗谢谢
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5%,初始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县(市)可适当低于此比例。单位缴存比例最高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5%,个人缴存比例可以提高到职工工资的10%;
1998年12月15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比例最高可以达到职工工资的25%,个人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工资的10%,但不高于15%。
单位如何缴存公积金:
老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新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合并、分立、撤销或者破产的单位,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
个人如何缴存公积金: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注意事项:
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问题的了解很重要,缴纳人员需要根据缴纳规定进行费用缴纳,以保证公积金缴存顺利进行;
住房公积金兼有福利性与返还性,是为现代人减压的一种好的政策形式。
㈣ 淄博住房公积金周六上班吗
目前,少数城市来为方便职工办理自住房公积金业务,已推出“周六工作制”。周六(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正常受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受理业务范围包括:住房公积金业务咨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变更、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等。
淄博市是否实行了“周六工作制”,建议拨打住房公积金热线12329咨询一下。
㈤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一,淄博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公积金在退休时候能带着利息全部提出来;
买商品房贷款 在1年之内可一次性提取账户的余额.。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流程如下:
1.职工凭提取证明文件,向所在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集中封存户职工到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开具《提取申请书》。
2.职工凭《提取申请书》及其他提取申请资料,到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出具《提取通知书》,由职工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职工当日持分中心或管理部审核确认的《提取申请书》一式二份及《提取通知书》一式三份,当日到建设银行办理支款手续。
4.职工将建设银行付款确认后的《提取通知书》一份退给单位,作为单位记账凭证。
三,提取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㈥ 淄博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谁了解
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按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来算的。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㈦ 淄博提取住房公积金 多长时间下来
一般复在15天左右
住房公积金的制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㈧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多长时间能放款
关于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新政策向我们传达了新的信号。国家鼓励居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鼓励居民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购房。但是由于信息不对等、各地政策冲突等问题,实际推行尚且有较大的困难。那么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流程究竟复杂在哪个环节呢?
1. 初审
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审核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出具评估通知单。
2. 评估
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指定评估机构,评估要购买房屋的价值。经济适用房不需走价值评估流程。
3. 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报告和其他初审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进行贷款审核。
4. 办理担保手续
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担保方式有“抵押+保证”、“抵押+保险”、“第三保证人”等。
5. 签订借款合同
根据银行标准,确定借款人的借款额度和还款期限。
以上五项流程中,区别于商业贷款流程的一道供需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对申请人提交材料进行初审”。5项流程走下来,一手房耗时12个工作日,二手房耗时15个工作日,还不包含办理抵押登记的时间。
为了响应核心去库存政策,各地陆续推出了适合本地的住房公积金政策。有“住房公积金对申请人有什么要求?公积金贷款一般多久可以放款?”类似疑问的网友,可以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详细咨询。
㈨ 淄博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有多少
淄博市公积金贷款区分首套房、二套房、购房者身份,具体如下:
1、职工购买首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职工购买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均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及家庭直系亲属合力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仅一方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2、淄博市新引进培养的高层次人才,在淄博市首次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2倍的贷款额度。
3、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住宅最高贷款额度可以上浮20%。
贷款额度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最高额度。
(二)贷款最高额度必须在职工所购自住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以内。
(三)首付款金额加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所购住房价值。
(四)房屋产权共有的情况下,贷款额度的确定
1、夫妻共有的,且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夫妻双方均可作为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借款人,以所购住房价值计算贷款额度。
2、非夫妻共有的,买受人与借款人必须一致。以买受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来计算贷款额度。对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没有明确的,按照《物权法》的规定,视为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对享有份额没有明确约定的,视为等额共有。
合力贷款购房,共有人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均为共同借款人的,以所购住房价值计算贷款额度。
(9)4月1日住房公积金淄博扩展阅读:
淄博市公积金贷款期限和贷款比例:
一、贷款期限
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五年,贷款最长期限3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不得申请贷款。贷款期限的确定以借款人可贷期限为准。
二、贷款比例
1、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第二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2、独门独院、二至三层楼形式的独栋别墅或者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含300平方米)以上的住宅,不得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3、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者已使用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出现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时,首套房贷款者优先。有一笔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视其拥有一套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