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2017长沙公积金怎么提取公积金
1、职工在收回文件的基础上,向申请单位申请住房公积金,经该单位核实后,发出“提取申请”二份。集中存户的职工向分中心或者管理部门申请发出“提取申请”。
2、通过“提款申请”等提款申请材料,员工到单位存放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分中心或管理部门发出“提款通知”,工人签字确认提取金额。
3、同日,员工持副中心或管理部门审核确认“退出申请表”一式两份,“退出通知”一式三份。那天,雇员去了建设银行办理付款手续。
4、员工在“提款通知”后会将银行付款确认书存入单位,作为单位账户凭证。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市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市私营企业和其他城市企事业单位、私营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长期储蓄的住房。
(1)长沙住房公积金最新政策扩展阅读:
条件:
住房消费提取包括住房消费一次性提取和住房消费按月提取。
1、一次性提取:包括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销售(安置)经济适用住房、私产住房、公有现住房和其他自有自住住房;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
2、按月提取:包括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支付配租或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非住房消费提取包括销户提取和按月提取。
1、销户提取:包括离、退休;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一级或二级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领取失业保险金;被判处刑罚、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两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两年;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和到本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两种原因的销户提取。
2、按月提取:包括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心肌梗死、尿毒症、白血病、肝硬化、再生障碍性贫血、风心二狭二闭、脑血管畸形、脑血管意外、坏死性肠梗阻、肝萎缩、严重复合性外伤、严重电击伤、各种癌性病变)住院治疗的。 较原有提取政策,增加了被纳入特困救助范围提取原因。
网络-住房公积金
② 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和长沙市公积金有区别吗
一、省直公积金和市公积金的区别:
1、购买者不同
省公积金一般是铁路单位,国家机关单位买的,一般的企业都是买市公积金。省公积金直接交纳单位为**省公积金管理中心,市公积金的管理单位为**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可用地点不同
省公积金可以在全省内用,市公积金只能再市内用的。
3、还贷方式不同
贷款为组合贷款,省公积金的话,可以先还商业贷款的部分,再还公积金贷款的部分。市公积金,则需按定的比例同时还,可能年限会比较长。
4、占的比例不同
省公积金和市公积金在贷款额度上会有一定的差别,一般来说,市公积金可占70%,省公积金则占50%。
二、个人一手房异地公积金担保贷款须知:
(一)、申请贷款条件
1、所购住房位于长沙地区范围内且属省直公积金中心认证楼盘。
2、借款人在湖南省内其他地市中心(长沙市中心除外)有公积金账户且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正常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补缴的不算),且住房公积金至少应缴交至申请贷款前2个月。
3、申请办理贷款职工及配偶符合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管理的相关规定(逾期期数不超过连续3期,累计6期)。
4、职工办理了住房公积金提取(不含本套房购房提取)的,须再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下情形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1、购买的同一套住房已申请提取了住房公积金的;
2、职工家庭现有两套(含)以上住房的;
3、职工家庭已有一套住房产权面积超过120平方再购房的;
4、职工家庭已注销三套(含)以上住房的;
5、职工家庭购买别墅、多层联体别墅、商住两用住房(含公寓)、商业用房申请贷款的。
6、职工家庭(含本人和配偶)现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本中心公积金贷款和其他中心的公积金贷款。)
(二)、贷款金额
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12×未来可缴存年限+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2;可贷额度低于20万元的,其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按20万元核定。
最高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
1、缴存职工家庭(包括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金额不超过房价款的80%。
2、缴存职工家庭首套房已转让注销,无其他房产,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执行首套购房贷款政策,贷款金额不超过房价款的80%。
3、缴存职工家庭拥有1套120平米及以下住房(包含有一次住房注销记录)或现无房但有两次住房注销记录(每套均在120平米及以下),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或相应购房贷款已结清的,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
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最低首付比例为40%,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10%。
4、购买精装修住房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普通自住房政策。
(三)、贷款年限
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时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工作年限(男性职工60岁,女性职工55岁)。
(四)、贷款流程
咨询和领表 → 审批和签约 → 办理抵押 → 发放贷款
1、咨询和领表:借款人通过电话、网络或现场咨询确认贷款资格,网站下载或现场凭购房合同领取贷款申请表。
2、审批和签约:申请资料送至省直公积金中心营业厅,贷款审批后,借款人办理合同签署手续。
3、办理抵押:抵押人协同开发商前往房地局办理抵押见证。
4、发放贷款:所贷款项由受托银行直接划到售房单位,借款人或开发商专管员凭本人身份证到中心营业厅柜台领取办好的放款通知书和委托贷款凭证客户联。
③ 长沙市的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可以在长沙公积金app里面直接提取。
④ 长沙公积金怎么提取 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符合《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长沙住房公积提取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操作规程》规定的若干提取条件,资料齐全的皆可进行公积金的提取。具体办理材料及流程如下
一、办理条件
(1)职工家庭(指夫妻双方,下同)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
(2)职工家庭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3)无房户支付房租的
(4)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
(5)退休的
(6)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或被纳入广铁(集团)公司当年特困户救助名单的职工
(7)出境定居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
(9)职工或其配偶、子女、父母遭受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10)职工符合(1)、(2)、(3)项规定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11)职工符合(1)、(2)、(3)、(6)项规定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其配偶可同时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2)职工符合(4)、(5)、(7)、(8)项规定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个人账户必须为封存状态,提取后该职工个人账户同时注销
二、办理地点
长沙市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沙市各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受理时间
办理点工作时间参考: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作息时间( 7 月 1 日- 9 月 30 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30
冬季作息时间( 10 月 1 日-次年 6 月 30 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四、办理材料
(1)必须携带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提取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如购房人是配偶或共有人是配偶的,须提供《结婚证》或能证明夫妻关系的《户口簿》
在长沙地区购建房的,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居民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及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未婚的须提供户口簿或单位出具的近 3 个月《未婚证明》
(2)购买自住房
购买新建商品房:提供《购房合同》(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备案,下同)、《购房增值税普通发票》
购买二手房:提供二手房《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无权证原件提供银行盖章的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
购买单位自建经济适用房的:提供《购房合同》、《自建经济适用房计划批文》(复印件)、经房改办盖章确认的《购房认购单》或《购房清册》(复印件);购房款付款凭证
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提供《项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购房合同》、《购房税务发票》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
建造、翻建自住房:城镇内建造、翻建自住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支付凭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翻建提供);农村建造、翻建自住房的,提供农村《宅基地使用批》文(或<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用地批准书>或<个人建房用地许可证>)、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支付凭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翻建提供)
大修自住房:提供房屋所在地住建部门出具的C、D级《危房鉴定书》、《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支付凭证
(4)偿还自住房贷款本息
偿还本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除基本资料外无须提供其他资料
偿还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贷款本息,按月偿还(含提前部分还贷)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二手房为<契税完税证明>),《借款合同》,首次提取提供自还贷之日起所有《还款明细》,超过24个月的提供近24个月的《还款明细》,盖银行业务章、住房公积金贷款加盖住房公积金业务章)
提前结清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或其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合同》(二手房提供契税完税证明)、《借款合同》、 《还款明细》及《贷款结清证明》(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加盖银行业务章、住房公积金贷款加盖住房公积金业务章)
偿还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本息的:按照本条第(三)项 1 、 2 点的规定提供对应资料。
(5)无房户支付房租
提供站、段、公司人事劳资部门出具的《工作地证明》、本人和配偶《居民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配偶在同一户口的<户口簿>,未婚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近三个月(或<户口簿>)《未婚证明》、夫妻双方工作地的《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长沙以外地区,由本人到工作地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自行开具, 3 个月内有效。长沙地区,以房屋产权信息系统查询结果为准,不需职工本人提供)
(6)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
(7)退休
提供《退休批文》或《退休证》
(8)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广铁(集团)公司特困户救助文件》及名单复印件
(9)出境定居
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出国定居证明》
(10)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手续》职工个人账户余额超过1000元的提供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法院生效判决书)或职工单位出具的《合法继承人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居民身份证》(多人继承均须<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1)重大疾病或重大灾害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重大疾病:提供患者《居民身份证》、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医疗费用发票、《住院结算单》和《亲属关系证明》(配偶提供<结婚证>;子女提供<户口簿>;父母提供由单位人劳部门出具参加工作时填写的含有家庭成员一页的履历表复印件并盖章)
重大灾害:提供受灾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或《宅基地使用批文》、相关部门出具的《重大灾害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五、办理流程
Step 1: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并加盖预留印鉴
Step 2:携带《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连同有关证明资料(各种情况下所需的相关文件‘办理材料’已详细列出)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审批。工作人员确定材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Step 3: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六、办理时间
即时办理
七、办理费用
无需缴费
八、温馨贴士
(1)办理业务时请携带齐全所需的相关相关文件
(2)用户也可以通过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办理提取业务,更加的快捷方便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以上信息来源于:长沙住房公积金中心
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审批项目流程清单
关于印发《长沙住房公积金铁路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
⑤ 长沙住房公积金可以在岳阳买房吗
要看当地是否有异地贷款的政策,具体咨询12329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满足什么条件,主要内容如下:
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3、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且连续交足半年以上;
5、能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协议;
6、借款人和购房合同中的购房人必须一致,购买共有产权的(除配偶外)共有人必须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书面承诺;
7、具有不低于购买自住住房价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资金;
8、借款人同意办理住房抵押和保险;
9、购买商品住房的,应由开发商提供阶段性担保并报备相关资信材料;
10、借款人同意在贷款承办银行开立个人帐户,并同意由贷款承办银行每月直接从该帐户划收贷款本息。
⑥ 外地公积金可以在长沙买房吗
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异地买房的。
1、住房公积金是可以异地买房的,这种情况属于异地公积金贷款。
2、一般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3、对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4、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
5、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6、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住房公积金由资金中心转出至异地:
1、申请范围:
(1)缴存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将个人账户转至国管中心集中封存户封存;
(2)职工未存在住房公积金违规失信记录;
(3)职工在异地新就业并已建缴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办理转移。
2、所需材料:
具体请按照异地中心要求准备材料
3、办理地点:
异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⑦ 省直单位公积金和长沙市公积金政策有区别吗
有区别的,区别如下:
1、湖南省直公积金一般是铁路单位,国家机关单位买的,一专般的属企业都是买市公积金,省公积金可以全省内用,市公积金只能再市内用的。
2、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定委贷银行有:中、农、工、建、招行、浦发六家委贷银行。
市公积金委托的银行没有这么多,只有中农工建四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