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可以第三次公积金贷款吗
不可以。
一套住房只能用于一次公积金贷款,结清贷款新购住房还可以申版请公积金贷款。权但是对住房套数来说,第一套和第二套住房都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第三套及第三套以上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网络
② 第三次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可以贷款吗
不可以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最低20%,执行基准利率;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按照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发放第三次公积金贷款。【1】
如果使用公积金贷款,首付成本将直接增加一倍,所以打算再次购房的购房者可能需要重新调整一下购房计划。
需查询房产套数,已有三套房产的职工家庭暂不能再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贷款申请,不再查询借款人家庭持有住房套数;职工家庭可申请两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禁止发放第三次。【2】
【1】http://house.gmw.cn/newspaper/2015-01/15/content_103747635.htm
【2】http://house.gmw.cn/newspaper/2015-12/04/content_110062144.htm
③ 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几次
两次。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2条,有以下规定:
1.一个家庭(含单身)只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
2.家庭其中一人和配偶无论婚前或婚后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两次使用标准的,第三次贷款将不予受理;
3.需要连续缴纳12个月,就可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贷所缴金额的贷款。
(3)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三次贷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条件
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
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
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④ 住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几次
只要还清首次公积金贷款就能进行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暂时没有次数的限制。
贷款条件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
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
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
5、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办理组合贷款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贷款期限必须一致。
(4)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三次贷扩展阅读:
贷款步骤
1、进行交易房屋评估、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和还款方式 、进行交易房屋评估、确定贷款金额、双方拟交易房屋(抵押物)的价值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
交易双方应积极予以配合。中心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预评估报告、双方交易价格及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对职工拟申请的贷款金额及期限进行预审,并向职工出具《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贷款金额及期限预审确认表》 。
2、贷款需求备案 、准备申请二手房贷款的职工应提交《借款人(配偶)工资收入及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一式三份)和交易前的《房屋所有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由业务人员审核确认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是否正常,该职 工(配偶)工资收入证明是否真实、规范。
3、选择贷款担保方式,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有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抵押两种,借款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选择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方式办理二手房贷款的,在借款人所购住房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且房屋他项权证交受托银行收妥之前。
由借款人选定的担保公司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选择抵押方式办 理二手房贷款的,借款人所购住房应在贷款放款前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房屋他项权证交由受托银行保管。
4、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办理自筹资金交付、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易手续、领取房屋评估报告 、签订房屋转让合同、办理自筹资金交付、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易手续、自筹资金交付的方式交易双方,既可在担保公司(受托银行)见证下交付,也可选择由受托银行监管支付。
5、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并按要求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包括房屋评估报告 、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 并按要求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 包括房屋评估报告 。
并按要求提交全部贷款申请资料 包括房屋评估报告) ,选择阶段性保证加抵押方式办理二手房贷款的,可由担保公司代借款人向中心提交贷款申请资料;选择 抵押方式办理二手房贷款的,由借款人本人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6、银行放款随着银行贷款利息的逐渐提高以及首套房贷的利率优惠取消,购房采用商业贷款利息成本相比住房公 积金贷款越来越高。如果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房者,采用公积金贷款是最划算的办法。
7、审核、审批 、审核。
8、签订借款合同等手续。
⑤ 公积金第三次贷款条件
目前政策尚未限制贷款次数,只限制住房套数,即:一套住房只能用于一次公积金贷款,结清贷款新购住房还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对住房套数来说,第一套和第二套住房都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第三套及第三套以上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第二十八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第三十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规定的标准编制全年预算支出总额,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后,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上交本级财政,由本级财政拨付。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按照略高于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费用标准制定。更多精彩内容来源哈尔找滨律师 http://china.findlaw.cn/haerbin
⑥ 住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几次
公积金贷款最多可以使用两次。
一个家庭(含单身)只能使用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
家庭其中一人和配偶无论婚前或婚后曾经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两人合计使用次数或一人使用次数已达到两次使用标准的,第三次贷款将不予受理。
(6)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三次贷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照规定储存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职工离退休时本息余额一次付偿,退还给职工本人。
类别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类别有:新房贷款、二手房贷款、自建住房贷款,住房装修贷款、商业性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等。
(注意:不是所有的公积金中心都提供以上类别的贷款,请先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特点
相对于商业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较低,还款方式灵活,首付比例低的优点,缺点在于手续繁琐,审批时间长。
办理流程
1、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一)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二)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三)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四)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五)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七)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⑦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已使用过两次,还能再使用第三次吗
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已使用过两次是不能在继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了,具体以当地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为准。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发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须知》关于贷款比例的规定:
1、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所购房产为期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80%;所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60%。
2、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贷款金额不得高于所购房产总价的70%;暂不为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已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或上笔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家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注:家庭已有住房包括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和新购房所在地本人及配偶(含共有权房产)名下拥有所有权的住房,并依据郑州市住房信息联网查询单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认定。
(7)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三次贷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⑧ 住房公积金有两次贷款记录,能否提取公积金还第三次商业贷
1、市属来公积金,根据现在的政策,只自要申请人及其配偶无未还清的公积金及贴息贷款,在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下,就可以进行第三次公积金贷款。
2、国管贷款属于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需第一次公积金结清后即可申请,本次国管贷款属于第三次公积金贷款需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结清满5年方可申请。(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公积金贷款限于在北京市申请的公积金贷款包括市属,国管以及中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