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住房公积金贷款被拉黑了怎样撤销
公积金要撤销需要买家到公积金窗口申请。
❷ 住房公积金怎么取消
近年来,有不少人建议取消住房公积金为企业减负。今年2月以来,住房公积金是否取消更是成为热点话题,引发公众关注。住房公积金真的会被取消吗?事实上,关于住房公积金是取消还是保留,相关部门早已定调。
2020年3月6日,住建部部长王蒙徽在《人民日报》上发表文章,阐述了2020年的四项重点工作。其中之一是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5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改革住房公积金制度。
在实践中,各地也积极响应,让住房公积金发挥更大的保民生功效。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已有超过50个城市公布了住房公积金调整方案,上调了缴费基数上限的城市占据绝大多数。此外,多地对公积金的提取范围、提取额度以及贷款申请条件和贷款额度都进行了新规定,且政策明显放宽。这意味着,国家并不会将公积金“一刀切”,而是在原来的基础上完善和改革。
应当说,住房公积金仍在职工购房中扮演重要角色。住房公积金虽然由单位和职工个人共同缴存,但全部计入职工个人账户,而且免征个税,住房公积金被视为一种员工福利。根据2020年社保新规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属于强制缴纳范围,以后社保、公积金必须同时缴纳,否则违法。
如何正确使用住房公积金?
这些常见误区要知道
误区一、入职即可缴存公积金
新入职职工分为两种,即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和单位新调入的职工。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
误区二、缴存公积金就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应满6个月,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申请贷款时,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无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贴息贷款)。
符合中央国家机关及地方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包括购房情况、信用情况、还款能力、房屋套数认定等)
误区三、公积金余额可提取支付首付款
不是所有的购房都可以提取公积金用来支付首付款。购买政策性住房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购买普通商品房、二手房等非政策性住房的,需在购买、贷款发放后申请办理购房提取业务。
误区四、提前还款要收取手续费
提前还款是不收取任何手续费的。在约定还款日两个工作日前将月还款额调高后,高于月最低还款额的部分为提前偿还的贷款本金,次月起将按照剩余本金来计算利息。
之后,可在调整后的月还款额与月最低还款额之间进行自由还款,也可调整回月最低还款额。
误区五、个人不良征信不会影响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也要考核借款人个人征信记录。出现下列情况,会对住房公积金使用产生影响:
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有尚未偿还的逾期贷款,或有贷记卡、准贷记卡逾期透支未还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在申请贷款前2年内,其他贷款(不含助学贷款)逾期连续6期及以上的,不予贷款。
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失信记录随个人账户一并转移;对已提取资金的,责令限期全额退回。在违规行为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予办理提取及贷款申请。
❸ 之前办理了自动提取公积金还住房贷款,请问怎么取消
可以直接去银行办理取消。
公积金冲还贷款两种方法
1、年冲,即一次性还款法
指每年一次向受托行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一次性冲还贷款本金,并按照冲还贷后的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月还款额。一次性冲还贷后,每月的还款需要使用客户的自有资金,不使用公积金帐户里的钱。
2、月冲,即逐月还款法
指每月直接从委托人公积金账户中提取用于归还当月贷款本息的办法。提取的公积金金额不足时,委托人应及时补足其还款金额。这种方法不仅可以冲公积金的贷款本息,而且还可以冲商业性的贷款本息。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2016年2月18日,根据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
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
❹ 怎么撤销住房公积金贷款
撤出的前提是贷款已经还清,所以没办法撤销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流程:
1、初审:
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包括申请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初审合格以后,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2、评估:
申请人持《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到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对所购买的房屋价值进行评估。经济适用房不需要评估。
3、审核:
申请人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审材料到中心进行贷款审核。如果合格,中心开具《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
4、办理担保手续:
申请人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担保委托贷款调查通知单》,按照自己选择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手续。如果选择抵押+保证的方式,保证人应该出具书面的担保函;如果选择抵押+保险或第三人保证的方式,应该到保险公司投保或到担保机构办理委托担保手续。
5、签订借款合同。
6、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协议。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受托行业可根据需要,代为收集借款人申请资料,统一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批。
8、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每笔贷款金额、期限、利率审批同意后,与受托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
9、受托行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抵押合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质押合同》和《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保证合同》后,办理借款手续。
10、受托行将贷款直接划入售房方在受托行开立的指定账户。
❺ 怎么撤销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
本人外地户口,单身,现在唐山丰润区工作两年,从上班到今日缴纳住房公积金也有2年多了,现打算在这买房(首套),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说的政策是本地户口已婚的首付30%,单身的40%,外地户口首付50%+本地户口担保人,问题1:会不会出现外地户口+单身首付60%的情况?这点我忘记问了。问题2:担保人得具备什么条件才具有担保资格?问题3:在我正常还款的前提下,担保人有什么影响?担保人为我担保期间可否用住房公积金贷款?问题4:担保人可否解除为我担保,我在找新的担保人?问...
❻ 住房公积金撤销还可以重新申请吗
可以的。公积金贷款可以自由还款。公积金自由还款是指在申请住房公专积金贷款买房时,住房属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借款金额和期限,给出一个最低还款额,以后每月还款额不再一成不变,而是可以在还款金额不少于最低还款额的前提下,根据自身的收入情况,自由安排每月还款额的还款方式。注意要点:自由还款为"日对日还款",即放款日为当月某日,还款日即为每月某日。如果该月没有对应的还款日,则在当月最后一天还款;如果借款人不慎将用于还款的银行卡或者存折丢失,那么借款人必须携带同一银行的银行卡或者存折及时到申请贷款的管理部办理变更手续;借款人的贷款全部还清后,要到办理贷款的管理部领取还清全部贷款的证明。
❼ 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后可以取消吗
若是通过我行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关于“贷款申请能否取消”等业务,建议您直接联系贷款经办行或当地的贷后服务中心核实确认。
❽ 住房公积金贷款取消了,还可以申请贷款吗
可以申请的。
如果您在住房公积金网上提交了贷款申请是可以撤销的,您可以在工作时间拨打公积金服务热线12329,客服人员也会验证您身份后帮助您撤销。也可以去当地公积金中心办理取消手续,如果批下来的话,就很难取消了。
❾ 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如何撤销担保,要什么手续
1、借款人首先向贷款科(或所在管理部、分中心,下同)提出申请,经贷款科同意,由贷款科向贷款经办银行开具《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变更通知书》。
2、银行经办人员应按照《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变更通知书》的内容,通知借款人、新增担保人、原所有担保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银行现场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人变更协议》,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协议各方签字齐全后,担保人变更有效。
3、银行经办人员根据变更内容,修改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信息,并通知贷款科变更手续完成。
4、贷款科解冻被替换担保人住房公积金帐户,冻结新增担保人住房公积金帐户。
各委托银行应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因借款相关人员签字不真实引发的合同纠纷,由经办银行承担。
(9)怎么撤销住房公积金贷款扩展阅读:
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程序
一、申请
由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向安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二、审核
安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核、批准,确定贷款额、贷款期限,申请人夫妻双方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
三、置业担保业务办理
(一)、申请人用购置的房产或他人合法拥有的房产向安康市康泰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以下简称康泰担保公司)提出担保申请;
(二)、 在担保公司领取《保证书》或在中心网站下载,由申请人单位盖章,单位法人签章,开发商加盖公章法人签章,申请人夫妻双方签字,复印一份交开发公司。
(三)、办理担保所需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夫妻双方)1份。
2.结婚证复印件1份。申请人结婚证与身份证不相符需相关部门开据证明,未婚的需开未婚证明。
3.公积金中心个人贷款申请审批书复印件1份。
4.拟购商品房买卖合同复印件3份。
5.银行个人征信证明复印件1份。
(四 ) 申请人夫妻双方携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保证书原件,公积金个人贷款审批资料及办理担保所需资料交予担保公司代办人员审查。(每星期1,3,5担保公司在中心代办担保手续,2,4通贷人可直接到担保公司办理)。
(五)审查合格的由申请人夫妻双方共同填写担保审批表,签定抵押(反担保)合同,抵押登记表等担保资料,交付担保费用。(附收费标准)
(六)康泰担保公司法人在申请人与资金中心签订的借款合同上出具担保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