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租房子怎么使用住房公积金
如果租房子想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话,第一步:要先租好房子。第二步:拿着租好房子的租房合同,还有自己与房东的身份证及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到相关部门缴税。第三步,拿着以上的证件与缴税的单子,回工作单位提取你的租房公积金。如果是单位或职工提取的款项在业务办理成功后3个工作日内,划入提取人的个人储蓄账户或单位结算账户。
符合租房使用公租金的条件。随着国家对住房公积金政策的放宽,新的规定下,职工只需连续缴纳三个月住房公积金就满足提取条件,这个无需提交证明材料,公积金能自行确认的。
住房公积金的用处有哪些
1、贷款:
公积金最大的用处就是还房贷,公积金的贷款利率几乎是商业贷款利率的一半。就目前而言,商业贷款的在5年以上的贷款基准利率在4.9%左右。而公积金贷款呢,在5年及5年以内,公积金贷款的利率只有2.75%,5年以上的公积金贷款利率也只有3.25%。
2、取出来:
对于没有在工作地买房的,你缴纳的公积金也并不是米有用处的,你可以用来支付租金。其实也就是去公积金管理中心取出来,取出来也不一定要交房租,反正取出来怎么花就是你自己打算了。但是公积金取出来每个月都是有限度的,但是每个地方的规定也不一样,额度限度也是不同的。根据自己的所在地的公积金提取政策来就好了。
3、租房使用:
住房公积金也是可以使用的,只不过公租房、商品房额度是不同的。具体的可以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子女买房可以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未婚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的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父母可以提取本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子女贷款购房,父母参与共同还款的,可按公积金还贷提取方式提取,既可以提取首付,又可以每年提取公积金还贷本息。
❷ 租房怎么取住房公积金
租房提取公积金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回
(2)提取职工本人答的公积金联名卡复印件;
(3)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承诺,授权书》注:采用租房提取公积金呢,员工本人及配偶需均无住宅。
一般是通过公司人事办理,如果像您描述的公司办理不了,您可以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咨询或者致电公积金管理中心先进行了解!
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
❸ 租房怎样提取公积金,租房怎么用住房公积金
租房提取公积金流程:
1、单位经办人到银行服务网点领购《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现金(转账)支票;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单位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单位核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现金(转账)支票,并加盖预留印鉴,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管理中心集中户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携带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区县分中心管理部柜台申请;
3、职工按照规定携带《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银行服务网点(区县分中心管理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4、工作人员审核职工提供的资料合格后,为职工办理提取审核,打印《受理回执》交职工确认,将《受理回执》的一联和证明材料原件交给员工;
5、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
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❹ 公积金能拿来租房子用么
可以的。
根据《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
一、明确租房提取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二、规范租房提取额度。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的,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根据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租住住房面积,确定租房提取额度。
三、简化租房提取要件。职工租房提取应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租住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因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房产信息查询结果证明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不收取费用。
四、提高提取审核效率。各设区城市要加强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点建设,方便职工办理提取业务,要积极创造条件,抓紧开展网上提取咨询和业务办理。缴存职工提取申请资料齐全,审核无误后应即时办理。
需对申请资料进一步核查时,应在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提取支付住房租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受缴存职工委托,定期将提取资金划转至缴存职工指定账户。
(4)使用住房公积金租房扩展阅读:
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职工首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供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提取住房公积金 (不含单位办理提取) ,应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
第十五条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
第十六条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首次提取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一)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购房发票;
(二)购买危改回迁房的,提供拆迁协议、购房发票;
(三)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产证、契税完税凭证;
(四)购买公有住宅楼房的,提供单位房管部门出具的购房协议或者购房证明、购房收据;
(五)大修、翻建自住房屋的,提供所属房管或物业部门的大修证明和产权证明、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
(六)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房管部门宅基地批复或建房批准证明文件、购买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费用发票。
第十七条 职工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首次提取应提供借款合同、首付款发票。
第十八条 职工支付房租提取的,应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承租人夫妻双方的收入证明。
第十九条 职工离休、退休提取的,应提供离、退休证或劳动部门相关证明。
第二十条 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的,应提供劳动部门出具的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