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荆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回房时;
在离休答、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⑵ 荆州住房公积金在哪里可取现金
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在当地公积金中心提取。
⑶ 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通过网络企业信用查看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更多信息和资讯。
⑷ 广州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湖北荆州使用吗
由于考虑到公积金资金的归集和使用监管的问题,目前公积金贷款还不能跨地区办理,目前各地的公积金只限用于购买当地的住房。所以如需公积金异地买房,只能选择异地买房公积金提取。而不能办理公积金异地贷款。
⑸ 荆州住房公积金官网
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前身是荆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于1994年经市政府批准设立。1999—2002年间,中心机构经历了三次重大调整:1999年9月,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从原市房改机构中独立,归口市建委;2001年10月,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告别归口管理,成为直属市政府的独立事业单位;2002年10月,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文件精神,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调整更名为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心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进入区域化管理时期。2014年,根据荆州市政府相关文件,为了便于各县市政府与县市公积金事处之间更好的开展工作,江陵、公安、洪湖、监利、石首、松滋这六个事处下放到地方,取消垂管。2014年10月,为更好的服务于荆州国家级开发区入驻企业,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区事处正式挂牌成立。
⑹ 荆州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专住住房时;属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⑺ 荆州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是多少
公积金缴纳比例:
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为:单位12%,个人版9%,且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权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过12%;各缴存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低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新设立的单位,按照规定应及时开户并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您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各管理处归集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⑻ 荆州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认定
。昨日,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了,进一步加大我市住房公积金对职工解决和改善自住住房的支持力度。
公积金可用于支付公租房和廉租房房租
以前,很多缴存职工反映,公积金提取只有等到购房和退休时才能使用。今后,住房公积金不仅可以用于买房,还可以帮助低收入群体租房、缴物业费,减轻职工生活负担。
此次明确了无自有住房,租住廉租房、公租房的缴存职工,可以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支付方式由职工委托中心按月在职工公积金帐户支取下帐并转入廉租房、公租房房租收入专户。
住房公积金支取范围扩大有助于扩大缴存职工的受惠面。还明确,家庭困难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提供、及缴纳物业管理费的发票,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缴纳物业管理费。
直系亲属购房可互提
公积金最高限额40万
为充分发挥公积金在家庭代际之间的互助作用,明确,荆州将执行直系亲属互取互贷政策。购房时,除配偶外,可与家庭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实行互取互贷。作为共同还款人的直系亲属,可以互提个人账户公积金余额,用于偿还借款人贷款。
对单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执行贷款30万元的最高限额;若该职工某一正常缴存公积金的直系亲属愿为其作为共同偿还人的,最高贷款额度亦可贷40万元。职工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购房贷款最高限额仍维持为40万元。
首套房认定标准放宽
按照目前的政策,本地职工正常连续缴存六个月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对首套房的认定,过去从紧,新政适度放宽。明确,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职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且其名下无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若其名下有一套住房,执行第二套房贷政策;若其名下有二套及以上住房,再次购房的,禁止向其发放贷款。
公积金缴存实现异地互认
明确,职工在原就业地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将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转移回本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向本地中心申请购房贷款,本地中心应认可其公积金缴存的连续性。这也意味着,荆州实现了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此前,荆州住房公积金已推出异地购房抵押贷款。即在荆州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异地购房,在抵押物落实的情况下,可以在荆州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体户、进城务工人员申请公积金贷款门槛降低
取消对特定对象实行重复担保的规定。进城务工人员、个体工商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申请购房贷款,除按规定办理房产抵押以外,取消提供一名缴存住房公积金自然人作担保的方式。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贷款,降低了门槛,放宽了准入。
贷款审批时限缩短至5个工作日
贷款审批时限由国务院规定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抵押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发放。目前,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正积极与房产登记机构研究商讨信息共享方案。
住房公积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本着为缴存人服务的原则,积极推动公积金新政在荆州快速落地。目前,已与城区房地产企业签订按揭合作楼盘协议129个,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职工的购房、租房需求。
⑼ 荆州住房公积金提取找谁好,提取荆州公积金要什么材料
公积金提取代办:抄
提取公积金需在本市办理,如不能亲自办理,符合提取条件可委托配偶或他人代办。委托配偶代办时,提供结婚证。委托第三人代办时,提供公证处开具的公证书。
住房公积金提取需提供资料
职工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当提交下列基本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二)身份证;
(三)《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网上办结
申请人→登陆官网→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证书/秘钥)登陆→点击“个人账户设立”模块→填报信息→系统审核→缴存入账,系统自动分配公积金到员工个人账户
网上申报,柜台办结
申请人→登陆官网→登陆办事大厅→(凭数字证书/秘钥)登陆→点击“个人账户设立”模块/“申报预约”模块→填报信息/预约办理时间→持规定的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业务办结→10个工作日后凭领卡材料到银行网点领取公积金联名卡
柜台办结
申请人→持规定的申请材料→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业务办结→10个工作日后凭领卡材料到银行网点领取公积金联名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