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个人公积金账号如何查询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通过网络和电话进行查询。
网络查询步骤:
1.登录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2.选择便民查询版块;
3.选择账号查询;
4.点击公积金网上个人业务系统;
5.输入个人公积金账号即可查询。
电话查询步骤:
1.打公积金热线电话——12329或者16822888即可查询。
❷ 苏州园区公积金查询 怎样查询公积金账号 苏州住房公积金查询
网上查询
1、苏州的公积金官方查询网址是:https://gr.szgjj.gov.cn/retail/
2、查询项目: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信息(余额和明细),同时还可以咨询公积金贷款、提取等政策。
3、温馨提示:
(1)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用户可以使用代扣还款银行卡(折)账号登录;
(2)身份证号码包含x,录入时不区分大小写;
(3)如果密码控件不可用,说明您的计算机未安装JRE或版本太低,请参照以下内容安装并设置JRE:
a、如果浏览器没有自动下载,请点击下载手动安装;
b、安装JRE需要数分钟时间,请耐心等待,安装完成后请刷新登录页面。
电话查询
1、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统一查询电话: 12329
2、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45
3、查询项目:
单位在住房公积金开户、缴存等方面的政策及业务咨询;职工对提取、贷款等相关政策及业务咨询,如业务办理所需条件、要件、具体办事流程等咨询服务;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查询,如住房公积金缴存日期、金额、账户余额、月缴存额、缴存银行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情况、月还款额、贷款本金、利息查询等;各分支机构电话及各服务网点等查询服务。
短信查询
1、12329短信查询住房公积金目前我市暂未开通,该短信查询平台将于2015年底在全国范围内开通。
服务内容:
公共信息服务包括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业务通告等,个性化服务包括账户变动通知、业务办理进度及结果告知等。
收费标准:
免费。12329短信是面向社会公众的非紧急类公益服务短信,专门用于住房公积金工作和服务,不向社会公众收取信息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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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底公积金短信服务将在全国开通
2、 发送gjj帐号至 1062158861 (移动)
样例: gjjXXXXXXXXXX
说明:公积金帐号已升至10位,原有的9位数的卡号请在首位补充“0”,新的卡号格式为XXXXXXXXXX-X的,后面的“-X”不要输入。
银行查询
1、银行查询网址:
建设银行:https://ibsbjstar.ccb.com.cn/app/V5/CN/STY1/login.jsp
农业银行:http://www.abchina.com/cn/wydl/grwydl/default.htm
工商银行:https://mybank.icbc.com.cn/icbc/perbank/index.jsp
中国银行:https://ebsnew.boc.cn/boc15/login.html
交通银行:http://www.bankcomm.com/BankCommSite/cn/default.html
苏州银行:https://ebank.suzhoubank.com:8443/pweb/prelogin.do?LoginType=R&_locale=zh_CN&BankId=9999
苏州公积金建行龙卡查询方法:
服务网点
1、分中心信息:
张家港分中心地址:杨舍镇人民中路5号 电话:12329 12345
常熟分中心地址:虞山镇海虞北路36号电话:12329 12345
昆山分中心地址:开发区前进东路586号 电话:12329 12345
太仓分中心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 电话:12329 12345
吴江分中心地址:松陵镇中山北路487号 电话:12329
吴中分中心地址:吴中区天灵路98号 电话:12329
相城分中心地址:相城区采莲路1122号 电话:12329
姑苏分中心地址:干将东路877号 电话:12329
虎丘分中心地址:高新区狮山路2号,
新创大厦一楼(门朝运河路) 电话:12329
2、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15:00
3、受理业务点:
(1)缴存受理点:
(2)提取受理点:
(3)贷款还款受理点:
(4)还贷委托提取受理点:
(5)贷款业务受理点:
❸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申请流程:
1.提交资料
借款人到本人缴存公积金的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应提交包括担保申请所需材料在内的全部个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个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购房首付款证明资料,购房合同,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等。
2.审核通知单
管理部对借款申请初审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打印《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将全部个贷资料交与担保中心。
3.审批
担保中心对担保申请进行审核,借款人符合担保条件的,担保中心开具《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借款人委托中介机构代办公积金贷款的,担保申请手续由代办机构负责代理并代收担保服务费。(注:代办中介机构须具备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资质认证,且与担保中心签有合作协议。)
4.缴费
借款人依据审核通过的《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缴纳担保服务费。担保中心开具担保服务费发票,对审批通过的《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收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加盖担保中心公章。
5.材料转送
审核后的个人贷款申请资料(包括盖章后的合同),由担保中心转送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委托中介机构代办的,由中介机构负责上述资料的传递工作。
6.签署合同
住房公积金管理部监督指导借款申请人在《借款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上签字。
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是我国推行住房制度改革的一项措施,目的在于由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同负担,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按照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有享受此种贷款的权利,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
❹ 苏州公积金查询和提取
查询方式:
苏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查询网址为:https://gr.szgjj.gov.cn/retail/
苏州工业园区个人公积金余额查询网址为:http://www.sipspf.org.cn/SZGJJ_ORG/corp/login.jsp
提取:
第一步:
职工带齐材料至公积金大厅中心柜面进行提取申请;
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初审→符合条件,开具《苏州市租赁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核表》;
中心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通知职工审核结果。
第二步:
职工接到电话通知,凭相关材料至公积金大厅提取专柜办理提取;
符合提取条件,把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实时划转至职工关联的银行借记卡中。
❺ 苏州市公积金贷款对象和条件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象及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出资购买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职工本人与配偶、父母(含公、婆或岳父、岳母)、子女(含媳妇、女婿)共同出资购买住房的,可共同申请一笔公积金贷款。
借款申请人的配偶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其他住房共同买受人及其配偶也应当作为共同借款申请人。下列两种情形的住房共同买受人,可作为借款申请人或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
(一)在苏州工业园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二)在上海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家庭所在地在苏州市的上海铁路局上海地区职工。
二: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以下简称个人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二)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三)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
本项所述购买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
(五)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六)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三: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住房总价的50%。
四:借款申请人或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公积金缴存和公积金贷款记录,应视作在公积金中心的公积金缴存和公积金贷款记录。
(以上回答发布于2016-12-07,当前相关购房政策请以实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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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苏州购房资质是怎样的以及公积金贷款情况
苏州市买房资质
一个原则:认苏州的房,认全国的贷!!!
一、非本市户籍→在苏州可买一套
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
①外地无房无贷款: 首付30%
②外地有房无贷款记录
③外地有贷款记录:首付50%
③外地有一笔未结清贷款:首付80%
④外地有两笔及以上未还清贷款:全款
二、本市户籍→在苏州可买3套
①从未购置过住房首次购置:首付30%
②本地无房但有贷款记录
③本地1套房且无贷款记录首付50%
④本地1套房且贷款已结清
⑤本地1套房且贷款未结清:首付80%
⑥本地拥有两套及以上住房:全款
苏州市公积金贷款
苏州仅少部分楼盘支持公积金贷款
一、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a.首付比例不低于30%
b.可贷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
c.最多70万
注:余额之和不足1万的按1万计算
二、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a.首付比例不低于50%
b.利率上浮1.1倍(3.575)
c.家庭最多贷50万;个人最多贷30万
d.可贷额度计算公式:借款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6倍
❼ 苏州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多少
苏州公积金贷款根据个人条件不同,可贷额度也各不相同。
根据《苏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细则》规定:
第十条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10(倍);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为借款申请人(含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个人账户余额之和×6(倍)。
个人账户余额之和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中等偏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其可贷额度可上浮最多不超过3万元。
第十一条 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还应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不超过贷款最高限额。
1、首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7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
2、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申请人中有两人(含)以上共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仅借款申请人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
3、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含)以内的普通住房,且住房总价不超过110万元的,贷款最高限额为住房总价的80%。
(二)不超过住房总价与已支付首付款的差额。
(三)月还款额(按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的本金和利息),应不超过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7)苏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查询扩展阅读
苏州市新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条件:
1、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含)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3、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4、购买苏州市范围内的新建普通住房,所购住房所属房地产开发企业已按规定办理楼盘备案手续;
5、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6、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❽ 苏州公积金咨询电话是多少 该如何查询
苏州市公积金查询咨询电话号码是0512-12329,可以直接拨打该电话号码并根据语音提示版提供个人的身份证件权以及公积金账号信息进行查询。还可以通过其官方网站、短息等多种方式查询。具体的以网站查询为例,查询方法如下:
1、在电脑的网络上输入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找到其官方网站以后点击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