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假如工资4600扣除住房公积金1000,那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数是按4600还是按3600
3600元;
个人所得税是在扣除五险一金后的数值计算。
⑵ 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扣税吗
需要交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明确规定: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本通知自2001年10月1日起执行。以前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符的,一律按本通知规定执行。对于此前已发生而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也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所以,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要交税。
(2)关于住房公积金超额计税问题扩展阅读:
2019年开始,起征点进行调整:
2018年6月19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这是个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第七次大修。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劳动性所得首次实行综合征税;个税起征点由每月3500元提高至每月5000元(每年6万元);首次增加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优化调整税率结构,扩大较低档税率级距。
新个税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
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用。
⑶ 一万九跟二万的工资个人所得税有差别吗
如果按照每月的应发合计数来进行计算的话,我们可以推演。
应发合计内=19000
则,个人所容得税计税工资=19000-三险一金-3500
假设三险一金就是以19000为基数,那么
三险一金一共扣除=19000(8%+2%+1%+12%)=4370
所以;计税工资=19000-4370-3500=11130
根据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应交个税=11130*25%-1055=1727.5
同理:若应发合计为20000
则,三险一金为4600
则,计税工资=20000-4600-3500=11900 此时,七级累进税率和19000是一样的
所以,无论是19000还是20000 税率一致,缴纳金额不同。
⑷ 住房公积金超额如何计税
您好!
您这已经算了啊
⑸ 公积金超过扣除上限要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应纳所得税额(不是工资总额的范围或含义)计算个税如下:
第一个问题,比如应发工资8000,
那么,应纳所得税额=8000 -3500-800 -(自负的三险)
个税 =应纳所得税额×适用税率
至于第二个问题,通常分别计算申报,前者单位补贴超标的公积金确实=后者企业所得税申报中调增利润总额项,换言之,企业所得税申报中,超出公积金上限的部分支出不得扣除,即也要调增利润总额项
⑹ 用住房公积金贷装修款怎么贷
一、银行抵押贷款可用哪些抵押?
1. 1
房产。银行抵押贷款可用来抵押的第一样就是房产,比如个人住房、家庭住房、不动产厂房、商铺等。用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先评估,评估后,可以贷款至评估价的百分之七八十。
1. 2
⑺ 用用友软件做的工资表为什么代扣税合计不正确(计税依据正确 应发合计和社会保险 住房公积金都正确)
你看看税率表,扣税基数、附加费用、税目税率是否需要调整。
⑻ 住房公积金超额如何计税!!
对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减除费用3500元(如果适用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则可每月减除费用4800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再减除税法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按规定缴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项目金额,以其余额按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或4800元及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8)关于住房公积金超额计税问题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税目范围: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是指:
个体工商户从事工业、手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以及其他行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个人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取得执照,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其他个人从事个体工商业生产、经营取得的所得;
上述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取得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各项应纳税所得。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