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广州市萝岗区住房公积金在哪里提取
广州开发区萝岗区关于提取个人公积金或住房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预算单位:
为方便广大干部职工提取个人公积金或住房补贴,经与建设银行开发区支行沟通协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已实行实名制预算单位
1、已取得“住房公积金专用折(蓝色存折)”或“住房货币补贴专用折(蓝色存折)”的干部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或《住房货币补贴个人支取申请表》,加盖本单位预留银行印鉴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建设银行开发区支行办理。
2、未取得上述存折的干部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或《住房货币补贴个人支取申请表》,加盖本单位公章和银行印鉴,同时需加盖支付中心会计名章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建设银行开发区支行办理。
二、尚未实行实名制预算单位
1、已取得上述存折的干部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或《住房货币补贴个人支取申请表》,加盖支付中心银行印鉴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建设银行开发区支行办理。
2、未取得上述存折的干部职工,在提取个人公积金或个人住房货币补贴时,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或《住房货币补贴个人支取申请表》,加盖支付中心银行印鉴和支付中心公章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建设银行开发区支行办理。
三、公积金账户合并在区党政办的预算单位
预算单位无论是否已实行实名制操作,均以“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1、已取得上述存折的干部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或《住房货币补贴个人支取申请表》,到区党政办(区管委会大楼8楼东座800室)加盖“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银行印鉴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建设银行开发区支行办理。
2、未取得上述存折的干部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申请表》或《住房货币补贴个人支取申请表》,到区党政办(区管委会大楼东座800室和802室)加盖“广州市萝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银行印鉴和公章,同时加盖支付中心会计名章后,携带相关资料到建设银行开发区支行办理。
特此通知。
附件: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在区党政的预算单位名单(以下用单位简称):
区党政办、区经发局、区计科局、区组织部、区纪委、区直属机关党委、区保税业务局、区宣传部、区团委、区综治办、区社区管理局、区政研室、区环境局、区规划局、区财政局、区妇联、区人大、区政协、区农水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局、区司法局、区安监局、区九龙镇政府。
❷ 广州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在哪里提取
提取公积金是有一定的条件的
□购买自住住房 □建造自住住房 0□翻建自住住房 □大修自住住房
□偿还住房贷款 □租赁住房自住 □离休、退休(退职)
□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出国、出境定居
□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
□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
□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这个提取是要走程序的,肯定是需要时间的。
❸ 在广州去哪里拿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公积金官网下载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有限制的,按照相关规定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一)职工所在单位和职工本人每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符合《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大致手续如下:
(一)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证明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并加盖预留印鉴。
(二)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连同有关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给本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公积金中心(以下简称为开户的公积金中心)进行审批。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和录入业务后,在单位填写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上加盖公积金审批专用章。
(三)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公积金中心已审批的公积金个人提取审批表以及单位填写并签章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账凭证”,到开户的公积金中心办理转账业务,公积金中心将职工申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账至其单位基本结算账户,由单位取出支付给职工。
❹ 广州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需要哪些手续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程序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审核属实后,填写《住房公积金领取表》(一式二联)和《住房公积金提取明细表》(一式二联),加盖公章及财务印鉴
2、缴存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个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住房公积金领取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
二、公积金提取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4)广州天河区去哪提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范围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❺ 广州住房公积金在哪里能提取
首先,与你的公积金存折开户行取得联系,询问提取公积金所需的材料。一般第一专次提时需要提供一些资属料,之后就不用那么麻烦了。
其次,你应该向单位主管人事或财务的同事,询问提取公积金是否需单位出证明;
最后,每半年可以提一次。
❻ 求问广州天河哪里可以取住房公积金
直接到公司找财务或人事拿已经加盖公司公章的公积金提取表,一般公司都会有的。。。然后直接预约四大行提取
❼ 广州住房公积金办事处在哪里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概况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直属广州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包括: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编制共72人,内设综合部、归集部、贷款部、财务部、信息部;下辖番禺、花都、从化、增城四个办事处,负责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支取、贷款等具体工作。另设广州铁路分中心,管理广州地区铁路系统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广州市豪贤路193号10楼
业务咨询电话:83992049 邮政编码:510030
网址:http://www.gzgjj.gov.cn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部门职能
综合部职责
1.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政策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的调研;
2.负责日常文秘工作,包括起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对外材料的组织、编写;对办公会议及领导确定的事项进行协调、检查和督办等;
3.通过新闻媒介向社会宣传住房公积金政策;
4.编报有关统计报表;
5.编制及组织实施公积金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和人员岗位职责;
6.负责组织、人事、劳资、教育、安全保卫、妇女和老干工作;
7.负责人员考勤和日常行政事务;
8.负责固定资产(电脑设备除外)、车辆、办公用品的配购和管理;
9.负责文件收发、文书档案管理和印鉴管理;
10.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归集部职责
1.拟订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计划;
2.执行已批准的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检查、分析计划执行情况;
3.组织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调研,并负责拟订有关政策及规定;
4.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政策的宣传工作,并对单位进行住房公积金政策指导,帮助单位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
5.负责住房公积金催缴、督缴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6.监督受委托银行按规定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
7.承办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工作;
8.承办住房公积金缓缴、降低缴存比例审核工作;
9.承办住房公积金信访工作;
10.建立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负责归集业务统计、归档工作。
贷款部职责
1.提出年度贷款指标,编制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审批及发放工作;
3.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统计工作及贷款资料的档案管理;
4.组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政策调研,并负责草拟相关的政策及规定;
5.监督受委托银行按规定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6.负责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宣传指导工作;
7.定期检查、监督贷款使用及回收情况,提出并落实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各种防范风险措施。
财务部职责
1.编制住房公积金运作的财务计划(预算)和决算;
2.负责实施经批准的住房公积金财务计划(预算)和决算;
3.承担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工作;
4.负责住房公积金会计报表、各类统计报表的编制和财务分析;
5.负责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帐户管理工作;
6.保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财务印鉴;
7.负责核算单位的管理经费、工会经费;
8.负责办理破产、关闭企业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托管备案及支取、转移;
9.办理住房公积金各项资金的划拨;
10.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财经纪律的贯彻执行;
11.协调与财政、税务、审计等各部门的业务关系;
12.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信息部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信息工作的指示、决定,拟制、执行中心信息工作规划、计划;
2.负责中心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维护、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与安全;
3.拟制中心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规则和操作规程;负责中心工作人员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应用软件、硬件设备的使用培训,指导中心工作人员正确使用各种应用软件和硬件设备;
4.协调与各受委托银行的业务关系,督促受委托银行按协议提交受委托业务的业务凭证和相关的数据信息,对受委托银行提交的数据进行处理、复核和纠错;
5.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信息的录入、统计、查询、咨询和管理工作;
6.根据中心信息工作建设需要,负责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的选型、购置、安装和调试工作;
7.组织信息技术调研,及时掌握信息技术发展动态,反映信息工作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
8.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❽ 广州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哪里
A、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485号-4号
B、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河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就路12号
C、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海珠管理部
地址:昌岗东路272号2楼
D、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荔湾管理部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康王北路1024号
E、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白云管理部
地址:白云区机场路1438号正阳大厦2楼
F、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越秀管理部
地址:豪贤路193号房地产大厦东楼9-10层、西楼9层
J、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萝岗管理部
地址:萝岗区萝岗区开创大道保利商业综合楼1楼104-108室(近香雪二路)
❾ 广州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点是哪,怎么提取公积金吗
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必须是本人申请的。代办除非有公证书。
❿ 公积金如何提取去哪里提取
1.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a购买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购房合同及发票(看原件留复印件);
b离、退休:个人申请,单位证明,离、退休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c在职死亡:委托提取人身份证明,提取人单位证明,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d自建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建房审批手续(准建证原件及复印件);
e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个人申请,单位证明,有关审批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f出境定居:个人申请,单位证明,出境定居证明;
g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个人申请,单位证明。
2.公积金的使用方法。
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变业满五年的;出国、出境定居的;户口迁出本市、县行政区域,迁入地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工其他住房消费。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或者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金,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的,应当凭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向管理核心提出申请,去管理核心办理。
本条内容来源于:中国法律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法律法规全书:含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