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关于个人所得税中住房公积金的计算方法
不是的,每家公司交的公积金金额都不一样。
纳税金额=工资总额-实际交的公积金金额-社保费-2000。
个人所得税=纳税金额*税率。
B. 住房公积金计算个税允许抵扣多少
个人收入的纳税,是扣除五险一金后,减去最低基准线3500,其余额就是应征数额。因此专住属房公积金是不在个人纳税范围内的。但是为了防止国有大型企业将住房公积金盲目提高,很多地方上出台:住房公积金每月超过1000元则应该计算个人纳税范围内。
C. 个人所得税允许扣除的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是什么意思
指的是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内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容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拓展资料:
当实际缴存金额>税前准予扣除限额时:
1.单位实际缴存金额大于税前准予扣除限额时,需要将超过税前准予扣除限额的部分并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因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应发工资部分不含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所以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部分不涉及税前扣除,仅需将超过税前准予扣除限额部分并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
2.个人实际缴存金额大于税前准予扣除限额时,可以将超过税前准予扣除限额的部分并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同时扣减个人实际缴存金额后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个人部分实际允许扣除额=扣除限额,即个人实际缴存金额超过税前准予扣除限额的部分不并入个人当月工资薪金,但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仅允许扣减个人部分税前准予扣除限额。
D. 按年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如何扣除
工资-(不征税所得、免征税所得)-3500元=x,x再按照个税规定的公式计算,得到的最后数值就是所要缴纳的个税。
不征税所得、免征税所得一般是指定扣除标准,“五险一金”:
1、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2、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3、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4、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5、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6、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你自己每个月为你缴纳的“五险一金”比例应该是8%+2%+10块+1%+8%=19%+10块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不超过1500元
3%
0
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超过80000元
45%
13505
前几个月没交,按照税法的规定(征管法规定纳税年度是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可以补扣(按每个月实际扣缴数额计算)。
E. 请问住房公积金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回金有关个人所得答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二条的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F. 计算个人所得税时,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可以在税前扣除
工资-(不征税所得、免征税所得)-3500元=X,X再按照个税规定的公式计算,得到的最后数值就是所要缴纳的个税。
不征税所得、免征税所得一般是指定扣除标准,“五险一金”:
1、养老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1%,你自己缴纳8%;
2、 医疗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9%,你自己缴纳2%外加10块钱的大病统筹(大病统筹主要管住院这块);
3、失业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2%,你自己缴纳1%;
4、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5、 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8%,你自己一分钱也不要缴;
6、 住房公积金: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8%,你自己缴纳8%
你自己每个月为你缴纳的“五险一金”比例应该是8%+2%+10块+1%+8%=19%+10块
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不超过1500元 3% 0
超过1500元至4500元 10% 105
超过4500元至9000元 20% 555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 25% 100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 30% 2755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 35% 5505
超过80000元 45% 13505
前几个月没交,按照税法的规定(征管法规定纳税年度是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可以补扣(按每个月实际扣缴数额计算)。
G. 如何计算住房公积金个税扣除,其比例为多少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方式: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回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答平均工资的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H. 请问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能否扣除啊,
可以扣除个人负担部分,因为单位负担部分是另行支付的,不在你工资里,故不能扣除
目前上海公积金扣缴比例是单位个人都是7%
I. 上海补充住房公积金与个人所得税计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文件规定:
一、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超过规定的比例和标准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二、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符合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工资收入-“五险一金”-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000-790.1-197.6-98.8-691-2000)*20%-375=2869.5元
J. 超出标准的住房公积金怎样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征税内容
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他有偿服版务活权动取得的所得。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
计算方法:
1.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3.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