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
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方法如下:
1、缴存职工准备提取所需资料。
2、缴存职工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提取初审岗办理(或职工可直接通过网上业务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办理并上传档案)。
3、初审岗办理(或网上业务大厅、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办理上传成功后复核岗进行复审。
4、复核岗审核完成后转账提取的资金及时到账该业务办理完结,现金提取的到中心指定银行进行转账办理提取业务。
购买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2、经房产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3、本人银行卡或售房单位名称、账号及开户银行。
(1)住房公积金取现还贷扩展阅读: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㈡ 房贷从住房公积金中扣取,余额剩多少时,自动转为从银行卡还贷
房贷从住房公积金中全部扣完后再从银行卡里扣。
用公积金还房贷,有三种办法:
1、一次性还款法。
从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很多人退休后,采用这一方法还贷。还贷后,若还有贷款未还清,就对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确定以后每个月的月还款金额。
2、停止还贷若干月法
从公积金帐户中提取余额,提前归还贷款。提前还贷后,贷款人可以停止还贷若干月。(停止还贷的时间长短,根据提前归还贷款的数额决定,不过不能超过12个月)停止还贷期结束后,贷款人须继续按月还款。停还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在停还期结束后的每月还款中逐月扣还。
3、逐月还款法
每月直接从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还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贷款人要及时补足还款金额。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还款一年后方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公积金里的钱不能自动转到还款账户。
(2)住房公积金取现还贷扩展阅读:
公积金还款注意事项:
1、选择合适的贷款方式可以帮助借款人省下不少利息,所以一定要注意。逐月还贷的方式没有太大的还贷压力,但在整个还贷期间,借款人所要偿还的利息并没有减少。
因此比较适合希望减轻月还款压力的人。逐年还贷的方式无法减少借款人每个月的还贷压力,但是可以减少贷款利息的支出,加快还贷的速度。
2、变更公积金还贷方式,如果借款人觉得现今的还贷方式并不适合自己,那就不要勉强,借款人可以向贷款银行申请办理变更还贷方式。借款人需要提交申请,并填写《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变更书》。
3、在借款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根据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表示,如果借款人想要办理提前还贷业务,前提必须是贷款时间已经满一年,并且提前还款的金额应该多于六个月的还款金额。
4、公积金逐月还贷和逐年还贷都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的便民服务措施,两者各有利弊。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指出,逐月还贷能利用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来还款,但在整个还贷期间,还款计划不变,所需偿还的利息也没有减少,因此比较适合希望减轻月还款压力的职工。
㈢ 用公积金还贷,提取公积金后账户上要留多少余额
提取公积金对公积金账户留存余额没有要求。
以重庆地区为例,只对提取公积金的金额有限制;根据《重庆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或其配偶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可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应偿还的贷款本息额。
(3)住房公积金取现还贷扩展阅读:
重庆住房公积金其他可以提取的情况
一、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调出本市或户口迁出本市的。
二、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两年未再就业的;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
三、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即指配偶、子女、父母,以下简称直系亲属)购买自住住房付清购房价款,在签定购房合同一年内或办理房屋权证一年内的。
四、职工或其配偶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自住住房,在房屋竣工一年内的;职工或其配偶租赁住房,租金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达到成本租金的。
五、缴存人为农民工的;
六、职工或其直系亲属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或其直系亲属患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等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㈣ 买房取住房公积金办过购房取款,还在还贷,还能再取吗
只要还在还房贷期间,就可以取。之前提取过,所以再次提取只需带上身份证,到公积金网点或授权的银行办理。
㈤ 住房公积金提取后是否必须用来还贷
不是,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流程:
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㈥ 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的手续是怎样的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并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偿还住房贷款的职工,应出具《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或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及截止提取日前的贷款余额证明;
2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经单位审核、盖章,本人签字后,由单位经办人员或职工本人持相关提取证明材料,向市住房中心申请办理提取手续。职工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应同时提供其配偶填写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职工符合提取条件,单位不为职工出具提取手续的,职工可凭规定的有效证明材料,直接向市住房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市住房中心应当在申请人资料齐全的前提下,3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送达受委托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