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公积金是这个月交上个月的吗
公积金一般情况是当月下旬缴纳,如25日,27日等缴纳。
如果碰上特殊情况,可以补缴,二个月内补缴,视作连续缴纳。
『贰』 这样住房公积金算是按时缴纳了吗 每月20号左右发上月工资,公司扣款缴纳上月住房公积金,次月10左右在到
算是,具体你可以到当地住房公积金官网上查询,可网络搜索城市名+住房公积金,找到当地官网,输入身份证和姓名,缴纳日期会注明缴纳月份,如果是连续的就是按时缴纳
『叁』 缴纳上月住房公积金99544,其中企业负担69789,个人负担29755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工资和五险一金的完整账务处理如下
先计提工资
工资(含个人缴纳部分社保和公回积金)先答计提,计入相关费用
借:管理费用等——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然后发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等 (实际发的工资)
其他应付款——社保 (扣除个人缴纳部分的社保和公积金)
应交税费——个人所得税 (扣除个税部分)
然后还有计提单位缴纳的社保及公积金
借:管理费用——社保 (社保和公积金)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含公积金)
然后缴纳社保和公积金的时候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其他应付款——社保
贷:银行存款等
『肆』 谁知道,每月扣除住房公积金个人部分是在什么时候是当月的还是次月的
1、住房公积金抄的个人部袭分是自动在工资里面扣除的,也就是工资发下来的时候,就已经扣除了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部分。
2、公司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话,就不一定是哪个日期了,主要看人事部什么时候去缴纳的,一般是这个月缴纳上个月的住房公积金。
(4)交纳上月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特点
(1)普遍性,城镇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
(2)强制性(政策性),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的,住房公积金的管理中心有权力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以按《条例》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罚,并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
(4)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伍』 住房公积金每个月在什么时候交
每月20日以后,中心会对各单位当月的公积金进行托收.
通常都由所在单位代回缴,单位财务在给你发工资答时,就帮你把公积金缴了。
拓展资料: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
1、机关、事业单位;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陆』 缴上月住房公积金怎么做会计科目
一、单位来向有关机构缴纳住房公源积金,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借: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扩展阅读:
1、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薪酬的一个组成部分。按规定,住房公积金由企业承担一部分,由个人负担一部分,统一由企业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
2、在计算企业应负担的住房公积金时,按职工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有关的成本费用账户。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单位负担部分)
3、按规定从工资中扣除职工个人应负担的住房公积金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奖金、津贴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个人负担部分)
『柒』 缴纳上月社保及住房公积金的会计分录
社保和公积金都是当月交的
扣款的时候
借:应付职工薪酬- 社保(单位)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
贷:银行存款
『捌』 住房公积金每个月是哪几号交
住房公积金规定每月交纳的时间是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公积金贷款必须连续缴存12个月以上并且贷款时还在连续缴存着。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注:并不是每个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都允许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交纳住房公积金,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