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的住房公积金怎么领取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
第六条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即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
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未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管理;职工被新单位录用后,新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启封和转移手续。
单位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封存、启封等手续,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督促办理,经督促单位在十日内仍不办理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二十日内予以办理。
第七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大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职工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家庭生活严重困难,或者因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病、大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也可以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后,其依法享受社会保障的权利不受影响。
第八条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职工,应当向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提取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的银行(以下简称受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不准提取的,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说明理由。
你这种情况看一个咨询问答:
我08年1月辞职离开上海,户口是杭州的,经查询目前公积金已经在封存办,现在想全额提取,请问:
1、如果公积金已经转到封存办,还必须要带上退工单或离职证明吗?因为我之前给建行打电话得知,转到封存办就是凭退工单转的,所以已经转到封存办的就不需要再带上退工单了。(我的退工单已经被我现在工作单位归档,拿出来比较麻烦)
2、补充公积金的提取是否和基本公积金的提取手续相同?
谢谢! 1、如果您的公积金账户已经在封管办的,那么在办理时提取可以不用提供退工单等。只需带好外省市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去各区的中心管理部开具公积金提取证明和提取申请书,再去上海任意区的建行支行公积金业务专柜办理提取业http://cms.shgjj.com/gjjcms/html.do/446.html#21。
2、是的,由于您的补充公积金账户也在封管办,在去区、县管理部办理提取审核时,他们会同时为您开具公积金提取证明和补充公积金的提取证明的。
B. 公积金卡怎么领取
联名卡由单位统一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不受理职工个人办卡申请(现在可以个人去办了)。具体流程如下:
1)单位到所属管理部领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申请表》;
2)单位指导职工填写申请表各项信息、签名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单位将职工填写好的申请表及身份证复印件收齐后,交回所属管理部;
4)管理部给单位打印《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确认表》及不可制卡人员清单;
5)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发卡银行具体办理制卡和发卡手续。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又简称:“联名卡”,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合作发放,具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账户查询和银行借记卡多种功能的银行卡,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2)住房公积金怎么领去扩展阅读:
公积金联名卡是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服务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为目的,与商业银行合作发放,具有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账户查询和银行借记卡多种功能的银行卡,是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从2013年3月25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无需再通过单位,即可以个人名义去银行直接申领具有借记卡功能的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联名卡主要包含如下功能:
1:是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具有普通银行卡储蓄卡的所有金融功能;
2: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
3:提取住房公积金转入联名卡储蓄账户等住房公积金服务功能等。
申请办理联名卡的银行,包括交通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北京银行在北京地区的所有营业网点,以及建设银行的部分网点。
网络-公积金联名卡
C. 北京住房公积金怎么领取
1、填写表格。按照样表填写《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
“所在单位名称”为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单位。“联名卡开户银行及联名卡卡号”需为申请人本人的有效住房公积金联名卡。若申请人原在中直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已办理过公积金联名卡的,可以继续使用。
2、提供材料
若申请人原在中直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办理过同套住房的提取,转移至北京地方后申请继续提取同套房屋剩余限额的,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在中直分中心的提取额度清零。
3、住房公积金柜台审核办理。
由经办人携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材料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的缴存人按所在分中心规定办理。
(3)住房公积金怎么领去扩展阅读:
1、《大修、翻建、自建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一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3、房屋所在地的规划国土部门批准大修、翻建、自建的文件或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的文件原件。
4、购买材料的明细发票或分摊到个人的费用发票原件。
5、产权人姓名为提取人配偶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D. 住房公积金怎么取出来,条件是什么
1.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2.购买自住住房的,提内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容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3.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4.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6.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8.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9.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10.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11.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13.职工在外地用商贷买了房,可以提取公积金。职工因购买自住住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的,其本人及其配偶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职工购房地并不影响公积金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