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谁在庐江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啊,麻烦不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版工住房公积权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2. 庐江县城乡客运公司职工怎么交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的缴存额等于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一般是职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缴存比例最低不少于5%。个人和单位是缴纳一样多的,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
3. 合肥市庐江县非直系亲属能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吗
你认为呢?
4. 合肥市庐江县能否办理军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军人退伍公积金
1,军人的公积金提取是在退伍时统一结算和提取。因为军队的公积金没有和地方的挂钩,所以只能在退伍后办理提取手续。
2,退伍军人要提取公积金需在退伍时开开具离职证明(退役证明),然后携带退伍证明去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
公积金提取流程
(一)由公积金中心核准的提取
除外市户口职工离职、职工离退休两种提取类型外,其它类型的提取均需经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才可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办理程序如下:
1.提交相关证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
2.持经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办事处审核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公积金联名卡和有效身份证等到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二)委托银行审核的提取
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和离、退休职工提取已全部委托建设银行审核,申请人提交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非本市户口职工离职)、离退休证、身份证等可直接到本市相关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办理提取。
(三)公积金委托提取还贷业务(即按月自动划扣)
办理了本市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申请办理公积金委托提取住房业务。此业务必须本人持相关资料到公积金中心或办事处审批办理,不可委托他人代办。贷款银行为除建设银行以外其他银行的申请人,必须先到单位开户的相关银行网点办理公积金联名卡,并与公积金账户关联(激活)后,方可办理此业务。
5. 安徽合肥市庐江县住房公积金每月交多少才能按揭
您好,抄只要你交公积金且连续达到袭一年以上,继续正常交情况都可以办理银行按揭贷款。多少只会影响你能贷的额度。单方最高35万,双方45万。具体额度有公式计算。详情你可以咨询12345或者我也可以。影响额度因素有房龄,贷款人年龄,缴纳公积金的基数。
6. 庐江县住房公积金查询地址在哪
庐江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长江中路80号
庐江县住房公积金查询有以下方法:
1、可通过拨打服务热线“你们当地的,114查询下”进入自动语音播报系统中的个人对账信息进行查询,按语音提示输入个人公积金客户号(12位)及身份证号码。
2、进入当地住房公积金网(网上业务——个人业务)输入个人公积金客户号(12位)及身份证号码注册后查询。
3、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政策咨询窗口查询。
4、凭市民卡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查询机插卡查询。
5、到中心归集提取服务大厅多媒体查询机上进行自助查询。
7. 我在宁波上班缴的公积金,是庐江人,可以在合肥买房用公积金贷款吗
1、不可以使用的:因为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在同一个城市,不可以异地使用。
2、公积金可以提取但是公积金账号目前转移不了。
3、已经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只要账号还没有注销的话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4、应该是不可以的,
因为公积金贷款的对象必须具备的条件之一: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有关证明文件(这个需要和公积金账号一致的)。
以下是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七)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八)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九)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3年以上(含3年)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8. 庐江上班族:离职后住房公积金怎么办
可以提取
公积金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