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买首套房,用公积金 怎么办才合适
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购房款的20%,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款的80%。
以岳阳市为例,依据《岳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贷款额度最高不得超过购房款的80%,且不得超过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最高限额。第一次申请贷款且购买的是首套住房的,购房首付比例不低于购房款的20%,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款的80%。
第二次申请贷款或购买第二套住房,并已结清之前相应购房贷款本息的,购房首付比例和贷款额度按岳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执行;第三次及以上申请贷款或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发放贷款;所购住房为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且住房用地为国有划拨土地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款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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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相关要求规定:
1、借款人要求变更《借款合同》,须书面通知其他当事人。在未达成一致意见之前,原《借款合同》继续有效。
2、经管理中心、借款人、抵押人、第三方担保人等有关各方协商一致同意变更的,应当依法签订变更合同。
3、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合法的监护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继续履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2. 婚前一方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另一方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算首套吗
算的。
二套房认定:
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
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2)首套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银行认定为二套房的七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也是被划为家庭范畴的。所以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申请贷款购房时,就会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的情况下,再贷款购房是属于二套房的,将按照二套房的政策执行。如果按过去政策,未成年时的房产只要没贷款,再申请房贷不算二套。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买的住房,再贷款购房
详解:过去只"认贷",这种情况不算二套房,但现在加了"认房",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是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详解: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详解: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房贷记录,不论房贷是否结清、房产是否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也会被算做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贷款购房,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详解:夫妻双方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现在,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本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而结了婚的夫妻是不能提供单身证明的,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详解: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这使得很多试图通过"假离婚"来规避二套房新政的想法也付之东流。
认定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4日晚间在其网站上公布《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通知指,各地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成员名下,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以下是通知全文:
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
建房[2010]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省会(首府)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厅(建委、房地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贷款申请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二、应借款人的申请或授权,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首府)城市及其他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
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对其暂停发放住房贷款。
五、各地要把城市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建设作为落实国发〔2010〕10号文件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数据不完备的城市,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尚未建立房屋登记系统的城市,要加快建设。2010年年底前各设区城市要基本建立房屋登记信息系统。
要加强住房信息查询管理工作。房地产主管部门应严格按照《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暂行办法》(建住房〔2006〕244号)及《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建住房〔2008〕84号)进行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对提供虚假查询信息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 申请住房公积金 什么条件算是首套
个人申请住房公抄积袭金的条件是:1、城镇职工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2、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以上的自筹资金作为房屋首付款。3、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4、夫妻双方都正常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只允许一方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5、一个家庭同一时间只能申请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处住房。6、贷款人须有本省(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7、同意用所购住房做抵押。
4. 首套住房公积金还清,多久才可以贷款买房
这个要看各地的公积金中心的规定,每个地方的情况不一样,设定的条件回也不一样,比如我答们扬州,最多贷50万,还完后还可以贷50万,但利息上浮,最多贷两次。有点地方是第二次贷款额度为第一次的百分之五十,利息不变。具体情况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5. 请问住房公积金在首套住房时能不能提出来交首付
回答如下:
公积金不能在购房时(包括首套房)提出来用于首付。
正常缴内交公积金的容职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低30%左右);在贷款发放并正常还款后,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帐户内的余额用于偿还住房贷款的本息。
6. 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能贷款多少
1、对于购买首套住房的认定,由借款人提供经本市房管部门认定的其回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答、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本市无成套住房登记为依据。如果您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可以初步判断为首套房贷款。
2、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3、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最高一人可贷30万,一户家庭最高贷款60万;若有补充住房公积金,一人再增加10万,一户家庭最高增加20万。
具体的认定需要与《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单、住房坐落情况表》等资料相结合,由于每个公积金贷款申请者的具体情况不同,最终贷款资格及贷款额度将以实际当面核对借款人的规定资料的贷款办理窗口的结果为准。
7. 首套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材料
首套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者单身证明或者离婚证,手章,公积金卡,公积金查询单等材料~
8. 住房公积金取过一次的,买首套房时需要首付多少
买首套房需要缴纳多少首付要看当地的银行贷款政策,和你住房公积金取过几次没有关系,现在大多数城市购买首套住房,个人要首付房款的百分之三十左右,剩余的可以贷款,至于贷款的利率还要看你是商业贷款还是公积金贷款,当然了,公积金贷款利率低,具体还要看当地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