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查询单位住房公积金开户所在地
给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打电话,告知存折上的账号就可以查询到。或咨询回缴存单位答财务。可以知道。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还款方式有: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和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两种。
每月等额本息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总额不变,但每月还款额中贷款本金逐月增加,贷款利息逐月减少的还款方式。每月等额本金还款法是指借款人每月偿还的本金固定不变,贷款利息逐月递减的还款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一年期以内的公积金个贷,应当于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一年期以上的公积金个贷,应当按月偿还贷款本息。
B.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在什么地方什么位置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回户内答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总结:该条例第25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C.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
a:3:{i:0;a:7:{s:6:"mtitle";s:30:"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查询";s:7:"summary";s:411:"1.前往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柜台或触摸屏查询机查询。
2.持公积金联名卡到开户银行的经办网点查询。
3.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电话查询。
4.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上述四种方法中,通过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查询最为方便快捷。";s:8:"art_link";s:37:"http://www.to8to.com/ask/k946818.html";s:8:"ordernum";s:1:"1";s:6:"imgurl";s:59:"//pic.to8to.com/case/2016/03/20/20160320102152-2dd40e12.jpg";s:8:"filename";s:0:"";s:6:"isCase";i:1;}i:1;a:3:{s:6:"mtitle";s:30:"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s:7:"summary";s:579:"提取条件
最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连缴三个月可提。
房屋类:1、购买自住住房的,2、建造自住住房的,3、翻建自住住房的,4、大修自住住房的。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s:8:"ordernum";s:1:"2";}i:2;a:3:{s:6:"mtitle";s:30:"吉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s:7:"summary";s:693:"一、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程序: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并将贷款划入开发商在银行开立的指定账户。";s:8:"ordernum";s:1:"3";}}
D.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去哪里支取
支取办理程序
1、支取人持所需要件到中心服务大厅3-4号窗口初审、复核。
2、对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中心出具住房公积金支取凭证,由提取人签字(按手印)确认。
3、合格者由提取人凭支取凭证到中心附近商业银行支取现金。
支取办理时限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职工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提取规定的,当天办结;需要核实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
E.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内设机构
船营来分中心、龙潭分中心、丰满分自中心、永吉管理部、磐石管理部、桦甸管理部、蛟河管理部、舒兰管理部
负责贯彻落实中心下达的年度计划目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公积金归集、催建催缴、开户、变更、汇缴、缓缴、补缴、封存、销户、记载职工明细帐;负责公积金基数、比例调整和年检;负责公积金支取、个贷审核受理、贷后管理、抵押权管理;负责申请使用公积金开发企业资质、楼盘项目查勘和对委托银行的监管;负责公积金财务核算和会计报表;负责公积金业务统计和各类档案整理归档;负责缴存单位专管员、银行代办员培训;负责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管理、发放工作;负责政策宣传和业务咨询、信访工作。
F. 吉林市的医保,社保,住房公积金具体在什么地方
吉林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 船营区南昌路与吉林大街交汇处
吉林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地址: 吉林市吉林大街128-1号
住房公积金
地址:吉林省 吉林市 越山路11号城建大厦
G.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介绍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3年4月,是隶属于吉林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版的独立的事业单位权。目前,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监察处、归集管理处、资金运用处、资产保全处、计划稽核处、会计核算处、法规处、信息技术处、档案室等10个处室,下设船营、龙潭、丰满3个分中心,永吉、磐石、桦甸、蛟河、舒兰等5个管理部。
H.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查询电话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越山路11号 城建大厦。邮编:132011
咨询电话:4805000,4805100。
I.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查询
可以通过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网查询,输入身份证号码或公积金账号都可以查询
J. 住房公积金的地址在那里
看你是在哪个城市啦,登录你所在城市的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都可以查到的,还可以拨打1232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