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在2019年,各地的公积金贷款利率还没有发生很大的变化。依旧执行以前的标准。版
1、贷款期限在权5年以下,包括5年,贷款利率为2.75%;
2、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贷款利率为3.25%。
与商业银行的的贷款利率相比,公积金贷款利率在2019年依然是偏低的。因为还款方式不同,相同利率情况下产生的贷款利息也是有差别的。
⑵ 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钱怎么计算利息
按照《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每年6月30日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结息。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人民银行制定,在结息年度(指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即年利率0.72%,上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本息,按照人民银行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即年利率1.71%。每年6月30日结息后,将住房公积金利息转入住房公积金本金,所得利息并入本金起息,且个人住房公积金不征收利息税。 一)定期存款利息计算方法 定期部分应得利息为上年度结转数即7月1日结转金额(含利息),乘以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1.71%,即应得定期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 定期部分应得利息=定期部分存款余额×三个月整存整取利率=32480.14×1.71%=555.41元 (二)活期存款利息计算方法 活期部分采用“累计日积数法”计算利息,应得利息=累计日积数×活期日利率,即活期利息=活期进账数额×天数×活期年利率/360天 首先用(结息日期-记息日期)*进账数额,求出每笔进账对应的积数,然后对记息期间的所有进账求总(即累计日积数),最后乘以活期日利率,即得到活期部分应得利息 活期部分应得利息=累计日积数×活期日利
⑶ 住房公积金存在账户上有利息吗
住房公积金存在账户上有利息,住房公积金相当于银行的账户一样,是可以进行资金的存款和取款的,自然也是有利息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的钱属于职工个人,退休后可以依据相关资料销户提取账户余额。
职工的公积金账户一般是每年的6月30日计息,计息期为上年的7月1日——今年的6月30日,利率执行银行定期一年的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中。
我国政府规定,未使用公积金作为存款,可以享受利息。目前我国公积金存款利率如下:当年缴存存款年利率为0.35%,上年结转存款年利率为2.35%。
(3)住房公积金里的余额利率是多少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账户是专门开立的用于储存单位和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专用银行账户。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
职工住房公积金包括职工个人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两部分,全部属职工个人所有,两部分缴存比例现均为职工个人工资的8%。
住房公积金账户是一种专用的银行账户,与银行结算账户(包括平时所说的基本户、一般户)不同。
在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时不要与结算账户混淆。应先去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手续,然后去选定银行办理开户。账号为9位或12位。
⑷ 公积金现在利息是多少
在结息年度内缴存的公积金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0.72%计算利息,上一年度结转的公积金本金和利息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3个月整存整取利率1.71%计算利息。
公积金的结息年度为上年的7月1日至本年的6月30日,在每年的6月30日进行利息结算。
举例:假如一职工自2018年9月开始缴纳公积金,每月公积金账户进入400元,到2019年6月30号结算利息时,公积金账户总余额为4000元,该余额按照活期利率0.72%计算利息,利息有4000*0.72%/12*10=24元,账户总余额为4000+24=4024元。
若从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该职工公积金账户还是每月入账400元,在2020年6月30号结息时,账户内上年度结转公积金本息4024元按照3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算,利息有4024*1.71%=68.81元,当年缴纳的4800元按照活期利率0.72%计算利息,利息有4800*0.72%=34.56元,总共利息有68.81+34.56=103.37元。
⑸ 公积金余额利率是多少
不取住房公积金里面的钱是有利息的,按照《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个回人和单位缴纳的住房答公积金自存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计息,当年存储的住房公积金比照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记息,上一年结转的住房公积金存储本息比照三个月整存整取的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进行结息。
⑹ 请问公积金余额在建行里有利息吗多少利息
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3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
⑺ 住房公积金账户里的余额是什么意思
是指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和公司缴纳部分之和扣除已提取使用部分的金额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帐,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拓展资料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⑻ 存一万公积金利息多少
存一万公积金利息一年是150元,2016年住房公积金新政后,所有公积金账户余额均按照1.5%来计算。
如果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有1万元,且均为上一年度结转来的,那么原先一年可以获得的利息为10000*1.1%=110元,新政下一年可以获得的利息为10000*1.5%=150元,也就是一年可以多得40元利息。
新政实施之前,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一直比较低,如果是当年发放的公积金,只能按照0.35%的活期利率来计算,如果是上年结转的公积金,按照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只有1.1%。新政实施之后,公积金账户余额均按照1.5%来计算。
(8)住房公积金里的余额利率是多少扩展阅读:
公积金,通常是指住房公积金,有时也指公司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自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2016年2月18日,根据央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2月2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
相关定义
住房公积金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的一种形式。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法律规定的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个人必须依法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单位为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户存储,归职工个人所有。
其他涵义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
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按我国规定,企业都应该给职员存储住房公积金,不分国有企业和私营企业。
公司公积金
公司公积金又称公司的储备金,是指公司为增强自身财产能力,扩大生产经营和预防意外亏损,依法从公司利润中提取的一种款项,不作为股利分配的部分所得或收益。主要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转增公司资本。
公司的公积金来源有以下几项:一是股票溢价发行时,超过股票面值的溢价部分列入公司的资本公积金;二是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每年从税后利润中按比例提存部分法定公积金;
三是股东大会决议后提取的任意公积金;四是公司经过若干年经营以后资产重估增值部分;五是公司从外部取得的赠与资产,如从政府部门、国外部门及其他公司等处得到的赠与资产。
依我国《公司法》有关法规的规定,公司公积金的作用主要有:
1、弥补亏损。当公司出现亏损时,必须设法弥补,否则即违背了资本维持原则。盈余公积金和资本公积金都可用于弥补亏损。
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在不增加资本的情况下,用历年所提取的公积金来扩大公司的生产经营,无疑是一条方便而又快捷的重要途径。
3、增加资本。公司可在需要时将公积金转增股本。
4、特殊情况下可用于分配股利。一般来说,公司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分配股利。但公司为维护股票信誉,在已用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后,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可按不超过股票面值6%的比率用盈余公积金分配股利,但分配股利后,公司法定盈余公积金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廉政公积金
廉政公积金制度与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相似,是指在一定的时期内,由公务员个人与政府财政按一定比例共同缴纳存入个人账户,如个人没有发生违纪情况,即可按一定比例定期予以返还,直至退休;如个人发生违纪违法情况,则要按一定比例扣除账户资金并上缴国库。
从理论逻辑来看,廉政公积金制度体现一种经济治腐防腐的思维,相较于以前的道德说教,无疑具有积极意义,为治理腐败,迈出了重要一步。
廉政公积金制度设计的积极意义在于逻辑上没有回避对公职人员人性的认识,而是正视利益的正义性;也不再沉溺于意识形态和不切实际的虚构与想象,而是基于现实中真实的人性——自利性。
廉政公积金制度旨在根据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状况,以廉政公积金的兑现或剥夺机制,形成针对公职人员的利益激励,也相应地形成针对他们的利益约束,从而有效抑制和减少公职人员的腐败动机,增加其廉洁行为的收益,
促进公职人员养成自律精神,强化公职人员廉洁从政的心理基础,有利于在公职人员中培育起一种廉洁政治文化,从而为预防和遏制腐败提供了支撑与保障。这对于预防和遏制腐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意义十分重大。
廉政公积金制度优越性的反面,是一个不小的“缺陷”:首先是廉政公积金制度需要一个科学的公务员绩效考评、廉政监督体系,而这些在没有完全建立,惟恐公务员既拿灰色收入又获廉政公积金的担忧不无道理;
其次是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生活水平有很大的差距,廉政公积金的标准也理应不同,如何能够让设立的廉政公积金产生有效的激励作用?
其三是有没有一个有效的监察机关来保证这么一大笔钱一定能养出个“廉”字来,会不会造成公务员们一手拿着廉政金,一手继续腐败?廉政公积金制度的出台,亟待相关配套制度的跟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