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苏州工业园区住房公积金可以租房吗
住房复公积金不可以租房制。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1)苏州市园区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规定:
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B. 苏州园区甲类、乙类公积金交哪个好急
这还用想吗
甲类交的多,乙类交的少。
关于社保,自己交的全部进了个人账版户(虽然取不出但好歹算权自己的钱),公司交的少部分进个人账户,大部分进统筹,医疗统筹没意义,但统筹养老对养老金有一定影响。
关于住房公积金,公司和个人各交一部分(甲类比乙类比例高,乙类并不是没有公积金),全部进入个人公积金账户,这个钱买房公积金贷款可用。
所以,毫无疑问,不论什么时候都是缴纳比例高的好,除非你真的急用钱希望到手多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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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竟然可以选也是很少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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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的缴纳比例参考网页链接
C. 苏州园区住房公积金怎么还贷
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有以下三种:
一次性还款法:从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余额,一次性归还贷款。很多人退休后,采用这一方法还贷。还贷后,若还有贷款未还清,就对剩余贷款本金和还款期限重新计算,确定以后每个月的月还款金额;
停止还贷若干月法:从公积金帐户中提取余额,提前归还贷款。提前还贷后,贷款人可以停止还贷若干月。(停止还贷的时间长短,根据提前归还贷款的数额决定,不过不能超过12个月)停止还贷期结束后,贷款人须继续按月还款。停还期的欠息,不收罚息,不计复利,在停还期结束后的每月还款中逐月扣还。有些购房者在某一阶段收入情况出现变化(如生病、生育、失业等),多采用这一方式还贷;
逐月还款法:每月直接从公积金帐户提取公积金还贷。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足时,贷款人要及时补足还款金额。
D. 苏州工业园区乙类可以不缴纳住房公积金吗
不可以。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正)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应当在设立后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到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 苏州工业园区甲类和乙类公积金的区别是什么我看缴费比例都是一样的,希望知情人士详细回答,谢谢!
之前的ABC类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只是在7月份后全面改革,之前的A类归于甲类,月缴费基数上调至1800元每月,单位月缴费比例上调至28%,个人缴费比例下调19%,19%的比例里涵盖了8%的住房保障公积金,甲类是强制征缴住房这一块的。
7月实施新政之后,原来交BC类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的会员全部默认划归到现在乙类计划中,月缴费基数也是1800元每月,单位承担月缴费比例是20%,个人承担11%,相比甲类,少了8%的住房保障比例,乙类计划会员是不强制征缴住房保障这一块的。在上调了月缴费基数的情况下,个人月缴费还少了几元钱。福利待遇,养老和医疗这一块相对提高了。
乙类计划没有强制征缴住房保障,员工可以自己和单位进行协商,住房浮动比例有16%,18%,20%,22%,24%会员可以选择一种,单位和个人各承担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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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新闻
南京新规
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4年12月30日发布通知称,2015年开始,职工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其本人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其配偶因购房已提取过两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的,不得申请提取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
此外,通知还对异地购房作出了限制。在南京有住房的职工在外地购房时,其购房所在地不是职工或其配偶工作地或户籍地的,不得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含提取偿还购房贷款本息)。
对购房使用公积金收紧的同时,南京对租房使用公积金的条件放宽,明年开始,当地将取消“房租必须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才能使用公积金的限制。同时将简化办理手续、增加办理时间,支持无房职工租房自住。
北京政策
2018年4月8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系统升级暂停有关业务办理的公告》。公告显示,从4月23日零时至5月9日24时,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行系统升级。系统升级完成之后,从今年5月15日起,市民可以通过“北京公积金”APP、支付宝生活号以及微信公众号“北京公积金”这三款手机客户端,查询个人公积金余额、贷款等情况。
2018年年底前,上述客户端可以实现个人公积金提取等功能。以后公积金提取不需要通过单位经办人办理,个人直接就可以办理。
F. 苏州工业园区 住房公积金如何领取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会员卡在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
一、 具体流程
第一步:领取《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
单位在中心网站上查询到领卡信息后,到中心社会化服务科(地址: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汇金大厦1楼)领取《医疗保险证》和《医疗保险病历》。
第二步:领取会员卡、密码函
单位在领取《医疗保险证》和《医疗保险病历》后,到江苏银行公积金专柜(地址:园区苏州大道东123号汇金大厦1楼)领取会员卡和密码函,江苏银行提供会员卡的发放名单(电子文档)和相关的书面材料。
单位领卡时需携带材料:
1、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面复印);
2、盖好单位公章的介绍信(可从中心网站下载);
3、U盘。
第三步、《医疗保险证》盖章
将员工照片(规格为近期一寸证件照)粘贴在《医疗保险证》上后,单位统一到中心社会化服务科或各办事处盖章。盖章完毕,连同会员卡、密码函、《医疗保险病历》一起发放给员工。
第四步、参保人员信息更正
若参保人员信息有误,首先要填写《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表》(表B2)到中心单位服务科办理个人信息更正手续;然后,将错误的《医疗保险证》返回“中心”社会化服务科,社会化服务科核定该参保人员已办理个人信息更正手续后,重新打印发放《医疗保险证》;最后,由参保人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会员卡、《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表》原件到江苏银行公积金专柜申请变更会员卡信息。
若参保人员身份证号码正常升位且姓名未变更的,无需办理以上手续。
二、工作要求
1、用人单位务必按照时间计划和领取流程在中心网站公布领卡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至江苏银行公积金专柜领取本单位员工的会员卡。
2、用人单位须及时将会员卡和密码函配套发放到员工个人手中。发放时须请员工确认会员卡上的卡号和密码函上的卡号完全一致。同时,务必告知员工可通过中心服务大厅触摸屏来核对信息,确保会员卡信息与其本人相符。对于信息不符的,用人单位或个人必须立即办理信息更正手续。
3、公积金会员卡设置了社会保险(公积金)初始密码,参保人员可通过园区中心网站、咨询电话、中心服务大厅触摸屏等方式修改初始密码。
4、参保人员可在江苏银行ATM机上修改磁条初始密码,亦可直接去江苏银行苏州分行网点修改。电话银行初始密码可直接拨打江苏银行客服热线4008696098进行修改。
5、会员卡、《医疗保险证》和《医保病历》是社会保险(公积金)参保人员持卡就医的必备凭证,缺一不可。单位务必确保员工同时领取此三项材料,避免出现参保人员因材料不全无法持卡就医的情况。
三、公积金会员卡申领须知
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公积金)开户手续后,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将申请制卡名单发送至江苏银行,由江苏银行负责制作会员卡。用人单位可在中心网站会员卡专栏中的“单位会员卡领取”页面中查询领卡通知,用人单位应在领卡通知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江苏银行公积金专柜统一领取会员卡。用人单位应及时领取、发放会员卡,并确保全部发放给会员。因单位原因造成的会员卡、密码函错位发放,或超期发放引起的参保人员帐户基金损失、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公积金)保障待遇的等一系列问题,由单位承担责任。
G. 2016年苏州园区住房公积金提取比例
一般不能全部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形: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建房所需的总金额;
(2)职工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0%的,提取取住房公积金金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房租;
(3)职工离退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定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超过一年内未就业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4)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本人(已婚含配偶)账户存储余额1/2的,一年内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H. 苏州园区乙类公积金住房16%是什么意思
苏州市工业园区公积金16%是指划入账户比例,甲类计划才涉及到住房保障,不是乙类计划,具体如下: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征缴和基金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 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按照综合社会保障计划的类型和账户设置,分别设置账户入账比例。本规定实施后的各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账户入账比例分别如下:
(一)甲类计划个人账户和社会统筹账户入账比例分别为:养老个人账户8%(含养老补充账户6%)、医疗个人账户3%、住房个人账户16%,养老统筹账户1%、医疗统筹账户2%、工伤统筹账户1%、失业统筹账户1%、生育统筹账户1%以及特殊补充账户14%。
(8)苏州市园区住房公积金扩展阅读:
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缴费注意事项:
1、2011年7月1日起,单位应严格按照缴费基数上下限的规定当月足额缴清当月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单位当月尚未发放本月工资的,应按员工上月工资申报当月缴费基数。对于首次参保的员工,以其起薪之月工资为缴费基数。对于请假的员工,以其请假前的月工资申报缴费基数。
3、缴费基数上、下限: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下限将定期公布。参保员工工资收入超出缴费上限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缴费下限的,必须按下限缴纳社会保险费。
4、缴费期与合同期关系:单位应按照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按月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入职和离职时间不足月的,缴费基数也不得低于下限。
5、年申报单位应当在每月14日(不含14日)前通过网上缴费系统申报新员工的年缴费基数或变更原已申报的缴费基数。
6、2011年起结算年度指当年7月1日至下年6月30日。从7月1日起,中心将按照原申报的缴费基数及新政后员工对应的参保计划生成当月的扣款计划,原申报的缴费基数若低于7月1日后的缴费基数下限的,则自动按新缴费基数下限执行。
7、单位申报缴费后,需在相应的银行账户上存足足够的扣款金额,由于扣缴金额不足,当月未扣款成功的,当月作为欠费处理。
8、乙类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中心将把该单位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分别传输给银行托收。两笔金额同时有足够的资金扣缴时,才能扣缴成功。
9、单位由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影响员工社保待遇的,责任由单位承担。
I. 从苏州园区转到新区住房公积金能转过去吗
我是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工
你在园区的公积金是可以转到市区的,但是究竟能转多少要根据园区公积金中心的政策定.
目前,苏州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8&-12%之间,具体要看你们单位的比例.
J. 苏州工业园区公积金乙类含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调整园区社会保险(公积金)缴费比例1.甲类综合社会保障计划(以下简称甲类计划)的缴费比例从47%调整为46.5%,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从19%调整为18.5%,单位缴费比例仍为28%。
苏州工业园区不同于苏州市区、新区,乃至全国其他地区,其对社保、医保等有着自己独特的体系,这套体系是从新加坡引进的,被称为园区公积金。
园区公积金制度是借鉴新加坡经验的重要成果之一,是一项包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住房保障等在内的综合性的社会保障制度。
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必须满足一定条件,主要有,普通专户中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园区内经济住房;员工养老专户中的资金,在未退休时,不能挪用。
员工购买非园区住宅商品房,一般可以提取其普通专户上的累计存款支付购房款,但不得动用其普通专户存款摊还购房贷款;回乡务农或出国员工可申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专户中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