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住房公积 >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最新提取政策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最新提取政策

发布时间:2020-12-20 20:08:51

⑴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1、申请条件:

(1)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2)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借款人(共同申请人)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为购买自住住房的产权人且具有相关的证明文件,并按规定比例支付购房首付款

(5)借款人(共同申请人)按规定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6)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12个月内无现金提取公积金(不含委托还贷)记录

(7)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同意提供中心认可的贷款保证方式

(8)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尚未还清的大额债务,且个人信用情况符合规定

(9)借款人所购买楼盘的开发企业已与中心签订保证协议

(10)借款人及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它条件。

2、贷款额度、比例、期限及利率:

(1)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6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80万元。

郊县贷款最高限额按规定执行:辽中、新民、康平、法库管理部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35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55万元。

(2)具体额度计算公式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月缴公积金的工资基数×还贷系数×12个月×贷款年限,且不超过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的15倍(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不足2万元的,按2万元计算)。

(3)首次购买普通商品房,贷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商品房成交价的80%,且不得超过贷款最高额度。

(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实行资金流动性系数调节。资金流动性系数与公积金贷款资金使用率挂钩,贷款资金使用率大于等于95%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8;贷款资金使用率大于等于90%且小于95%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0.9。

贷款资金使用率小于90%时,流动性调节系数为1。贷款资金使用率和流动性调节系数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定期向社会公布。

(5)贷款的最低期限为1年,最高期限为30年。对于男方年满45周岁、女方年满40周岁,连续缴存公积金3年(含3年)以上且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等符合特定条件的职工,还贷年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65周岁,女60周岁。

(6)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并随中国人民银行利率调整而调整。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换算结果精确到“%”表示的小数点后6位。

(1)沈阳市住房公积金最新提取政策扩展阅读

办理材料,以下要件为中心、房产抵押所需要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沈阳市社会保障卡序列号或沈阳市社会保险卡保险编号。

2、婚姻证明原件(已婚提供)。

3、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Ⅰ类银行借记卡(须与受理银行同行)。

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无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

5、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件。(无房屋预告登记证明的,需提供预购商品房预告与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书原件,开发公司提供的委托书原件1份)。

6、辽宁增值税普通发票或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的收据(附首付款进账证明材料)原件。

⑵ 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具体有哪些

沈阳公积金提取区分提取类型,有以下种类:

1、现金购买自住住房提取

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提取申请人配偶、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或单位公积金经办员)持相关要件(配偶代办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身份证;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代办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单位经办员代办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办理。

持外市地《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的,待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实提取申请人购房信息后,办理提取。

2、死亡提取

继承人持相关要件到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办理。

3、退休提取

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提取申请人配偶、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或单位公积金经办员)持相关要件(配偶代办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身份证;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代办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单位经办员代办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办理。

4、出境定居提取

提取申请人或代办人(提取申请人配偶、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或单位公积金经办员)持相关要件(配偶代办须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身份证;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代办须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单位经办员代办须提供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办理。

5、公租房或自租房提取

1、提取申请人持相关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部进行审核。

2、管理部对提取申请人提供的要件信息进行核实。核实准确的,当场即时办理。对信息有疑议,须要进一步核实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⑶ 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怎么规定的,多久可以

可以:没风险,快,都是大公司的可信赖,
正规租房购房或异地转移提取,,成功到账后给费。
本(当)地公积金提取,全球通号186-5144-5916
.;
.;
.;
.;
.;
.;
.;
Handheld findx, in the use of facial recognition unlock because sometimes error detection face, but the screen is too big to press the unlock icon is not convenient
朝时期,王姓大约有590万人,约占全国人口的7.7%,为宋朝第一大姓。王姓第一大省是山东,约占全国王姓总人口的14.7%。在全国的分布主要集中于山东、河北、四川、河南、山西,这五省王姓大约占王姓总人口的55%,其次分布于江西、陕西、浙江,这三省的王姓又集中了25.5%。全国形成了陕晋冀豫鲁、赣浙以及四川三大块王姓人口聚集中心。 [6]
明朝时期,王姓大约有620万人,约占全国人口的6.7%,仍为第一大姓。在全国的分布主要集中于浙江、江苏、山东,这三省王姓大约占王姓总人口的40%,其次分布于江西和山西,这二省又集中了17%。浙江一跃成为王姓第一大省,约占全国王姓总人口的13.7%。南方王姓在宋元明600年中有了大的发展,两广和福建的王姓人口已经大大超过了宋朝。而宋朝的王姓大省河北、河南和四川,这个比率已经降了一半。全国重新形成了赣浙苏皖、鲁豫晋冀陕两大块王姓人口聚集地区。 [6]
当代
截至2014年,王姓的人口已达到9468万人,大约占全国人口的7.1%。 [1]
王姓分布
王姓分布
在全国的分布主要集中于山东、河南、河北三省,大约占王姓总人口的28%;其次分布于四川、安徽、江苏、辽宁、黑龙江、山西、湖北、陕西、浙江、甘肃十省,王姓又集中了42%。山东居住了王姓总人口的10.5%。
全国形成了以长江为界的高比率的北方王姓区和低比率的南方王姓区。而北方区又以太行山为分水岭,东部为高密度的王姓地区。西部为低密度的王姓区。王姓分布很广,但很不均衡。
王姓在人群中分布在王姓在东北、内蒙古大部、山东、河北、北京、天津、河南大部、宁夏、陕西北部、甘肃东部和西中部、新疆喀什地区、海南大部,王姓占当地人口的比例在8.8%以上,有的达到16%,其覆盖面积仅占了总国土面积的29%,大约54%的王姓人口居住于此。
长江以北其他地区、青海东部、新疆北部、云贵川、广西西部,也是王

⑷ 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需准备的材料和流程

职工符合规定提取条件的,应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证明材料及复印件等。由代办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相应的证明材料应包括:

1、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

2、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协议或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3、建造、翻建住房的,提供规划部门建房、翻建批准文件、支付费用凭证;

4、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有资质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房屋权属证明、工程预决算及支付费用凭证;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借款合同、银行出具的还款证明;

6、租赁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房租发票、家庭收入证明;

7、离休、退休的,提供本人离、退休证明或劳动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8、出境定居的,提供户籍注销证明或出境定居的证明;

9、死亡、被宣告死亡的,由其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缴存人死亡证明或被宣告死亡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继承权或受遗赠权证明、公证书;

10、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11、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失业证明;

12、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

流程:

1、住房公积金提取,一般由所在单位代为办理。

2、职工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出具提取证明。

3、单位持提取证明及相关材料,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管理中心于受理申请之日起 3 日内做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4、管理中心审核准予提取的,在 3 日内将提取额直接划入职工本人银行储蓄存款账户。

5、单位申请将提取额划入单位结算账户的,应经职工同意。

6、管理中心审核不准予提取的,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7、单位不按规定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的,职工可以凭有效证明材料申请管理中心督促单位办理,经督促仍不办理的,管理中心可以依职工申请办理。

8、职工办理一次提取手续,可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4)沈阳市住房公积金最新提取政策扩展阅读: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一)、(五)、(六)、(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第六条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第七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且未使用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第八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使用住房贷款的,其中贷款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况的每年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总额不应超过贷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所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包括贷款本息及首付款)。

本办法实施之前已签订借款合同的,按照原提取政策执行。

第九条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六)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应高于年房租总额超出家庭年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部分。

第十条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不受额度限制,每月可以提取一次。

第十一条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二)、(三)、(四)、(九)、(十)、 ( 十一 ) 情形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第十二条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十三条除依照本办法第十一、十二条规定注销住房公积金帐户提取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最低应保留人民币 10 元。

⑸ 沈阳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及提取条件

公租房或自租房提取须知:

办理流程:

1、提取申请人持相关要件到缴存住房公积金回的管理部进行审核。答

2、管理部对提取申请人提供的要件信息进行核实。核实准确的,当场即时办理。对信息有疑议,须要进一步核实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

申请条件:

1、提取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提取申请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自住的;

3、租住的房屋属性须为住宅;

4、自租房提取的房屋须在沈阳市房产局指定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机关进行登记备案;

5、公租房提取的房屋须为公租房或廉租房。

(5)沈阳市住房公积金最新提取政策扩展阅读:

办理要件:

1、身份证(已婚提取申请人夫妻双方均须提供);

2、《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已婚提取申请人提供);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4、自租房提取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具体办理事宜附后;

5、公租房提取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收据。

⑹ 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什么手续

一、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二、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并在产权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或契税完税发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⑺ 沈阳市提取公积金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沈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职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所购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七)非本市常住户口或本市农业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住房公积金转入管理中心指定的账户集中封存满2年仍未重新就业的。

依照前款第(一)、(五)项规定,在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不足时,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依照前款第(二)、(三)、(四)、(六)、(七)、(八)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7)沈阳市住房公积金最新提取政策扩展阅读:

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员工死亡的处理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⑻ 沈阳市住房公积金可以二次提取吗

可以的。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专的自住住房时 ;
在离休、属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可以提取;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去公积金中心审核;
等待提取通知。

阅读全文

与沈阳市住房公积金最新提取政策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公司社保账户变更说明 浏览:719
威远县严陵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浏览:797
鄂州住房公积金帐号 浏览:250
江都区建设局与引江棚户区 浏览:717
扬州住房公积金比例 浏览:516
无业买社保还需要买公积金吗 浏览:403
退伍军人住房补贴新政策 浏览:385
工资5000深圳交社保后最后拿到多少 浏览:373
管城区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招聘 浏览:777
杭州滨江住房公积金 浏览:856
社保缴费基数有试用期工资吗 浏览:377
建筑工程城市规划专业 浏览:656
现代设计建筑设计 浏览:9
2014年天津社保缴纳基数是多少 浏览:758
社保交基数高 浏览:275
南京社保卡每月返还多少 浏览:732
北京社保卡办理点 浏览:827
黄陂前川卫生院生化分析仪中标公告 浏览:677
安徽和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亳州市 浏览:455
社保卡上没有录入缴费信息吗 浏览:2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