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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南通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发布时间:2020-12-20 17:52:52

❶ 2019年不知怎么提取南通的公积金啊

应在付款凭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开具或登记发放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即可。

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应在付款凭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开具或登记发放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逾期不办理;提取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所购

办理流程:

1、初审,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复核,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决定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审批,审批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决定予以办理。


(1)2020年南通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❷ 2020年公积金如何提取

2020年公积金如何提取?这个要根据当地的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符合要求的可以提取。

❸ 江苏南通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哪些条件

和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一下就知道了。

❹ 南通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再调整!

11月17日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网站发布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的通知》

通金管〔2020〕62号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的通知

各分支机构、承办银行、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GB/T51353-2019)和《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业务标准》(JGJ/T474-2019)等规定,经研究,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如下:

一、符合条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除职工死亡提取、法院判决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外,一律划转至提取申请人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约定的本人银行账户。

(一)职工死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划转至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中心约定的银行账户。

(二)法院判决执行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转至债权人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债权人无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开户后再划转。

(三)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提取,职工缴存账户与贷款账户已经关联的,划转至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账户直接还款;职工缴存账户未与贷款账户关联的,采用先偿还贷款后办理提取的方式。

(四)偿还商业贷款、公转商贷款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采用先偿还贷款后办理提取的方式。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的,首次提取申请时间应在贷款发放之日起满12个月(含)后申请提取,之后每次提取申请时间应间隔12个月。

首次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时已偿还的贷款本息额,之后每次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之日前12个月(含)的还款本息额。提前还清的,不超过上次申请提取至提前还清之日期间的还款本息额。

三、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取;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的,自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取。购买同一套住房,职工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四、缴存职工在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的,不予提取。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业务的政策解读

各分支机构:

根据《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标准的通知》,对相关提取业务标准的政策解读如下:

一、符合条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除职工死亡提取、法院判决提取、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外,一律划转至提取申请人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约定的本人银行账户。

(一)职工申请办理提取业务时,除出具提取所需材料外,可持商业银行(分别为兴业、华夏、南京、邮储、招商、工商、中国、浦发、江苏、农业、建设、交通、中信、广发、南通农商、海安农商、如皋农商、如东农商、海门农商、苏州银行等)的一类借记卡到各分支机构(或登录“南通公积金”网厅、手机APP、微信等)办理公积金账户与银行卡的绑定业务,提取审批完成后柜面人员在系统内进行直连转账支付操作,实时转账至职工本人商业银行的一类借记卡(死亡提取例外)。每笔业务生成唯一的业务流水号,系统自动生成业务凭证。

(二)职工死亡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划转至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中心约定的银行账户。涉及多个继承人的,划转至由继承人指定的其中一人的银行账户。取消原《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问题的通知》(通金管[2015]241号)之第二条“关于死亡职工提取”的相关规定,即取消“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转账至该职工所在单位账户,由单位负责处理”的提取方式。

(三)法院判决执行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划转至债权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债权人无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开户后再划转。取消原提取现金、汇缴入账的提取操作方式,变更为“余额转移”的操作方式。该“余额转移”操作方式由中心各分支机构的2名柜面人员合作完成,不需要受委托银行的参与。柜面人员可登录信息系统“转移管理”-“职工余额转移”业务模块,分“初审录入”、“审批记账”2个环节办理该项业务。

(四)偿还商业贷款、公转商贷款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采用先偿还贷款后办理提取的方式。职工申请办理业务时,除出具偿还商业贷款、公转商贷款提取所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偿还商业贷款的流水凭证(与商业银行联网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即可)到柜面申请,经审批后柜面人员在系统内进行直连转账支付操作,实时转账至职工本人银行的一类借记卡。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住房贷款的,采用报账制,提取金额不得大于偿还贷款本息额。首次提取申请时间应在贷款发放之日起满12个月(含)后申请提取,之后每次提取申请时间应间隔12个月。

三、购买同一套住房,职工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提取申请时间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之日为准。购买新建自住住房的,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取;购买再交易自住住房的,自不动产权证书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提取。

四、缴存职工在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的,不予提取。目前,缴存职工(含本人、配偶、未婚子女或未婚提取申请人的父母)在户籍地或缴存地购房的,可以提取。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11月12日

来源:南通住房公积金网

❺ 2020南通应该如何提取公积金,现在有新政策吗

如果是在南通,有人帮忙的情况下,是可以的

❻ 南通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取住房公积金的资料:
一、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二、购买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并在产权部门办理过户手续的《房屋所有权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交易《契税完税凭证》或契税完税发票(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契约》(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三、偿还住房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准备以下资料:
1、提供贷款银行签章的贷款余额表。
2、与贷款银行签定的《借款合同》(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3、还款存折(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4、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5、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6、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配偶因该项原因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与购房人之间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或能证明上述关系的户口簿,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❼ 南通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我们在生活中应该听到过很多关于公积金的话,也碰到过很多关于公积金的问题。那么今天让我以南通这个较发达的城市的公积金为例,为大家讲解一下关于公积金的问题,各种不同公积金有什么不同提取方法以及条件。


公积金的含义


公积金指公司公积金和住房公积金。公司公积金即公司为职员在资本之外所保留的资金金额。根据公积金提留是否为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又分为法定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而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南通公司公积金提取方法及条件


也许很多人认为只有在从公司辞职后才可以提取公司公积金,但其实只有满足特定条件中的一种才可以提取这一部分的储存余额。

(1)离休、退休的职工,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的,

(3)出境定居的,

(4)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5)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6)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现房的。

当满足了这些条件的一种,带相关的证明去所在的公司办理一些手续,得到公司负责认得签字与证实成功,应该就可以提取到自己的公司公积金。



南通住房公积金提取方法


南通住房公积金现在提取比较难,因为现在关于这方面的政策限制越来越多。而很多人也是因为换了公司,想把之前的公司给予的住房公积金给提取出来。这部分公积金不能直接提取出来,只能在买房的时候用。那么买房时提取需要的资料有:(1)房产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契税完税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职工本人的银行储蓄账号。准备好这些资料后还要填一份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将表递交上去,整个步奏就算大体完成啦。




看了我归纳总结的这些方法是不是学到了呢,是不是觉得找一个能为我们提供公积金的正规公司是必要的呢。以后遇到公积金提取一类的问题,一定要想起在小编这里学到的知识哦。想更好的充实自己,学到更多知识与解决问题的方法,那就继续关注土巴兔吧!

❽ 南通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哪些材料

住房公积金的领取需要以下条件:
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回的自住住房时答;
在离休、退休或到达离休、退休年龄时;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时;
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时;
非本市籍职工调离本市时;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抵冲;
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时,职工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死亡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同时作销户处理。
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夫妻提取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由于哪种类型提取公积金按照相应的条件提供所需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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