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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住房贷款

发布时间:2020-12-19 19:20:55

A. 内蒙古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是怎样的

一、来住房公积金贷款所自需材料: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户口簿;
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购房首付款证明;
收入证明;
银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状况报告;
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二、住房公积金办理条件;
个人与所在单位必须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借款人购买商品房的,必须有不少于总房价30%。
三、住房公积金办理流程:
贷款人准备相关资料,到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并提交材料;
贷款银行接到申请后进行资料的确认和审核;
审核过后,贷款银行联系贷款人,签订相关合同;
银行放款,贷款人履行还款责任。
四、住房公积金贷款查询方法:
大多数银行的月供卡开通网上银行后,就能在网银上查询到房贷还款记录和贷款余额;
通过电话银行955服务热线,通过银行人工客服查询;
去查询个人征信的机构,打印一份个人征信报告,征信报告上也会显示贷余额。持本人身份证,到银行放发贷款的个贷中心,找经办客户经理查询;
如果清楚知道利率调整的时间,也知道当期执行的利率,也可以自己下一个专业的贷款计算器,自己推算月供。

B. 请问为什么内蒙古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用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属帐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户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户口迁出所在的盟、设区的市或者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户内的存储余额。 第二十五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按规定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应当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承担。

C. 内蒙古公积金贷款多久可以批下来

申请公积金贷款,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贷款审批下来需要10-20个工作日左右。申请住房公贷款应具备的条件:1.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满一年,且按月足额连续缴交住房公积金满半年以上;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有合法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合同、协议以及有关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4.购买住房的,应已支付了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能够支付不低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所需费用的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5.能提供管理中心认可的保证条件。目前中心认可的保证方式有用已取得产权的房屋作为贷款抵押物、由担保公司或房产公司用贷款所购房作为贷款抵押物并同时提供连带或阶段性保证担保、住房公积金联保;6.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的其他条件。申请住房公积金所应提交的资料:1.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2.申请人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变更页)复印件;3.购房首付款发票复印件;4.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5.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6.借款申请表原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步骤:1.申请人携资料到管理中心咨询、申请、填写申请表;2.中心审批后向申请人发放委托通知书;3.申请人领取通知书后携带所有原件到银行签订合同等、同时在公证处公证手续;4.申请人持签定好的合同资料等到房屋出卖人处盖章;5.申请人持保证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到房地产管理处抵押登记;6.申请人持登记后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公证书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领取划款通知书,最后持划款通知书到银行划款手续。

D.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跪求

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资料

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的材料

(1)借款人及参贷人(共同还款人、担保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共同还款承诺书;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其他情况由所在单位或派出所出具证明);

(3)合法的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协议;

(4)借款人及参贷人所在单位提供的个人资信证明;

(5)借款人已交付不低于30%购房款的有效凭据;

(6)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7)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房楼盘,必须是由开发商与受委托银行签订按揭协议的楼盘,借款人可通过按揭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4)内蒙古住房贷款扩展阅读:

贷款流程

(一)借款申请人咨询

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或致电贷款经办部门进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咨询,准备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材料。

(二)借款申请人至贷款经办部门办理初审及相关评估

1.借款申请人持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所需材料至贷款经办部门进行公积金贷款初审。

2.按照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进行个人信用评估的,借款申请人需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在信用评估《授权书》上签字。

3.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打印相关单据,并告知借款申请人如何办理下一步手续。

4.按规定需要对借款申请人所购房屋进行评估的,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同时向借款申请人开具《抵押物评估通知单》,借款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评估机构申请抵押物评估。

(三)借款申请人等待电话通知

1.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依据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贷款所需材料及有关机构的评估结果进行复审,对于需要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沟通的,工作人员将通过借款申请人提供的联系方式与借款申请人进行电话核实、确认。

2.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担保中心担保的,在担保审核通过后,担保中心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需要携带的资料及所需交纳的担保服务费;

对于借款申请人选择的担保方式为非担保中心担保的,根据不同担保方式办理完毕相关手续后,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将通知借款申请人办理贷款相关合同签字手续的时间及所需材料。

(四)借款申请人在相关合同上签字

1.借款申请人根据电话通知的面签时间,持住房公积金贷款面签所需材料到贷款经办部门办理签字手续,对于需要缴纳评估费及担保费的借款申请人需先到指定柜台缴纳费用并领取发票。

2.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抵押人、出质人在贷款经办部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完成《借款合同》等相关合同单据的签字手续。

(五)银行放款

借款申请人等待银行放款后到银行领取借款人相关合同单据。

(六)按月还款

借款申请人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月进行贷款的偿还。

E. 8月起内蒙古购买第三套房不能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7月15日讯 据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网站消息,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房住不炒”政策和“放管服”改革精神,内蒙古近日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提出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通过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家庭房屋交易备案、产权登记等信息进行核查,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从2020年8月1日起执行。
以下为原文: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房住不炒”政策和“放管服”改革精神,根据住建部《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等文件和规范要求,我中心梳理业务规范,调整了部分贷款政策并精简贷款流程,经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报自治区住建厅公积金监管处备案,现就相关政策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严格执行《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建金[2010]179号文件中“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住房”的规定。取消借款人“同户籍”家庭成员购房也可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政策。
2、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建金[2014]148号文件“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规定,我中心将通过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人家庭房屋交易备案、产权登记等信息进行核查,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二、精简贷款流程和材料。
关于共同借款人收入的认定:共同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按照缴存基数确认收入,共同借款人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共同借款人社保缴存基数确认收入(职工可下载如蒙速办、内蒙古12333等手机APP查询个人社保缴存信息后在我中心截屏打印),不再需要职工另行提供工资流水、工资表、工资证明等资料。
三、以上政策从2020年8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3日

F.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的·利率是多少钱

申请公积金贷款申请人需要具备的条件:
交存了住房公积金的,即便是农村户口,也可内以申请住房公积金容贷款;
本人及所在单位在本市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有稳定的职业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有购买自住房的合法合同或协议,并有所需规定比例自筹资金;
有《担保法》规定的资产为贷款抵押或质押;
同意办理置业担保或抵押物财产保险;
同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别的条件。

G. 内蒙古公积金贷款担保人的条件

公积金抄贷款担保条件袭全国统一

以自然人做住房公积金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具有本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收入相对稳定;
3、 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其帐户内有1年以上缴存额;
4、无公积金贷款余额及其它不良债务;
5、 在借款人未全部偿还贷款本息期间不得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 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年龄加担保贷款期限不得超过法定的退休年龄。
自然人住房公积金担保人应提供担保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收入证明及住房公积金帐号,并与受托银行签订保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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