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长沙住房公积金公司多久打一次
公积金每来个月打卡一次。
公积金缴源纳比例:
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为:单位12%,个人9%,且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最高不得超过12%;各缴存单位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但最低缴存比例不得低于5%。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新设立的单位,按照规定应及时开户并按时足额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您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各管理处归集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2. 长沙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规定
缴存比例:%-12%
缴存基数:职员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局工资
缴存基数上限:上一年度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
缴存基数下限:上一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
月缴存额上限:3054元
月缴存额下限:200元
【补充说明】
1、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X(职工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
2、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职工个人工资总额除以12计算。
3、自2013年7月1日起,长沙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由5%调整为8%。
4、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与职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一致。
5、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制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暂定为单位和个人各8%。
6、用人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且符合条件,可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注意:
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
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湘建金〔2016〕124号) 文件精神,为逬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做好困难企业阶
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缴存单位应严格规范调整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缴存 比例一律不得高于12%,缴存基数一律不得超过长沙市统计部门
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超过12%的单 位在办理2016年度年审时予以规范调整。
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按照《长沙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 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办法》(长金管委(2013〕9号)文件
规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
企业经济效益好转后,须提高缴存比例或恢复缴存并补缴其缓缴 期间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单位符合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产业园区企业住房公积金缓 缴试点政策条件并申请缓缴的,按照《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
员会关于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产业园区企业吸纳大龄人员就业住 房公积金缓缴试点的通知》(长金管委(2016〕4号)规定执行。
本通知从2016年7月1日起实施。
3. 2019年长沙公积金年审要如何做,如何核算调整基数,需要准备哪些数据和资料
三、年审程序
(一)各缴存单位专管员在年审资料报送前,须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1.清理挂账。与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核对住房公积金账务,及时清理挂账;
2.核准、完善基础信息。做好单位信息、个人信息的核对和完善工作。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必须核对清楚、录入准确完整。
(二)各缴存单位认真填写《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单位缴存基本情况申报表》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统计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各缴存单位提供《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度单位缴存基本情况申报表》、《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统计表》、最近1个月社保缴费通知单(盖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资料至中心各业务网点办理基数调整。
(四)为提高效率,节约办理时间,建议各缴存单位提前与中心业务网点预约办理时间,根据铁路分中心、各管理部通知分批分次办理年审。
四、年审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住房公积金年审工作,指定本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按期完成年审工作。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及月缴存额的核定涉及每名职工的切身利益,请各单位按要求认真核定,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缴存比例。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的请示》的复函(湘建金函〔2019〕130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74号)等相关规定,2019年度长沙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5%,最高缴存比例为12%。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四)缴存基数与月缴存额
1.缴存基数。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即上年度全年税前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年终绩效奖励和各种津补贴)除以12之金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月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2018年度最低月工资标准(最低月工资标准1580元/月)。
湖南省内铁路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参照广州市铁路职工缴存基数上限进行缴存(广州市铁路职工缴存基数上限以每年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的年审文件为准)。
根据长沙市统计局公布的“2018年长沙市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3293元”计算,2018年度长沙市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774.4元。因此,2019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基数为23323元。
2.月缴存额。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缴存基数分别乘以职工本人和所在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计算公式为:月缴存额=月缴存基数×(职工缴存比例+单位缴存比例)。
经测算,2019年长沙市住房公积金月最高缴存额为5598元,月最低缴存额为158元。
(五)填写《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统计表》时,已开通“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的单位,可在“当月汇缴→当月有变化→基数调整→导出年审文件”模块中直接下载职工相关信息;未开通“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的单位,由单位专管员执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到所属管理部柜台办理;如需在“网上业务大厅”单位版中直接办理业务,须提供《长沙住房公积金网厅单位版数字认证业务申请表》(请到中心官网下载中心—>缴存类表格中下载),到所属管理部完成数字证书签约。
各单位应将《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统计表》中的信息与职工本人进行核对,并告知职工本人月缴存额核定情况。同时,按照核定后的月缴存额缴存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
(六)单位因经济效益差,亏损严重,要求降低至最低缴存比例以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的,须按《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章第二十条及《长沙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办法》(长金管委〔2018〕9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缴存单位基本信息和缴存人基本信息有变更或与现住房公积金系统内信息不一致的,须按相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
(八)依据《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规定,已在中心设立了缴存账户的职工均不能再开立新的账户,只能办理转移合并手续。各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防止出现重复账户。两年以上未再缴存的须办理封存手续。
(九)对于未参加住房公积金年审的缴存单位,中心将暂停办理该单位网上业务大厅的相关业务。
(十)年审文件及相关业务表格可在中心官方网站(www.csgjj.com)下载。
附件: 1.2019年度单位缴存基本情况申报表
2.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统计表
3.《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摘录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7月9日
4.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最低交多少
国家规定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职工上一年的月平均工资。但很多企业为了节省支出,按本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公积金缴存基数。
5. 2016年度长沙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为8%,是指哪些单位
1、机关、事业单位;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回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答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6.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 事业单位,个人分别缴纳的比例是多少
公司50%,个人50%```缴纳额度是工资的8%
7. 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能贷多少
若通过招行办理住房贷款(含一手楼和二手楼)/ 首付比例规定如下:
1.首套房,比内例最低30%,即贷款容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70%(不实施“限购”的城市调整为不低于25%)
2.二套房,比例最低40%,即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价值的60%。
具体您的可贷金额需您提交相关资料,网点审核之后才能确定,您可以直接与当地网点个贷部门联系咨询。
8. 长沙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是按底薪缴纳还是按上年月平均工资计算的,
成都公积金单边缴纳比例是6%-15%.(个人比例和单位比例相等)
如果是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国有企业,内那么上限是12%.
举例来容说,比例定6%,你的工资2000元,那么每个月公积金就是你交120元,单位交1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