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的住房公积金可以在芜湖使用吗
可以,我去芜湖公积金中心问过了,去年就可以买了!但是个人最高只能贷款25万。
B. 芜湖住房公积金提取全攻略,提取多少
根据《住房公积来金管理条例》第24条的源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4、离休、退休的;
5、出境定居的;
6、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7、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8、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先由所在单位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到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各地公积金中心对公积金提取规定了不同的条件、流程,请咨询当地公积金中心
C. 芜湖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芜湖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条件为购买住房、缴纳房租、退休等。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3)芜湖公积金住房扩展阅读: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的前提下,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可以将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国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得向他人提供担保。
第二十九条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应当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立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专户,用于建立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管理费用和建设城市廉租住房的补充资金。
D. 在芜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
根据《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问题实施意见》(房金委[2006]2号)第十四条的规定,自2006年6月15日起,借款人按规定连续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一年)以上,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在1年之内(其中二手房在6个月之内),每个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12万元调整为20万元。现就申请每笔公积金贷款具体办法规定如下: 一、贷款额度应当同时符合下列限制条件: (一)借款人夫妇双方均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最高不超过20万元;借款人一方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一年)以上的,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借款人或借款人夫妇双方没有按现行政策规定足额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按照不高于借款人或借款人夫妇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余额的8至10倍确定。 借款人信用状况应符合委托银行的有关规定。 (二)不高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应享受住房面积标准计算的费用总额的70%(其中购买二手房的,不高于评估价的50%); (三)不高于按照还款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夫妇双方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工资基数之和×50%×12个月×贷款年限,且无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由于借款申请人或共同借款人所在单位的原因拖欠住房公积金缴存而后又一次性地补缴申请人住房公积金的,不属于按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形。但单位一次性全额补缴所有欠缴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视同按月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贷款额度的确定方法: 每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计算,参考借款人的申请金额和本办法第一条规定的限额条件计算:申请金额不超过所有限额的,以申请金额作为贷款金额;申请金额超过任意一项限额的,以其中最低的限额作为贷款金额。 三、贷款期限: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年限最长不超过20年,并不超过借款人法定离休或者退休时间后的5年。
E. 芜湖可以个人购买公积金吗
个人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操作指南
一、办理依据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操作规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操作指南。
二、办理条件
凡在我市已办理个人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以下简称个人缴存者),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均可申请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以下简称个人缴存者)。
(一)月缴存基数根据申请人个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不得高于我市公布的当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限(省统一缴纳基数),也不得低于我市公布的当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下限。2016年度:缴存基数下限为2849元、上限为4748元。
个人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为5%~12%。
月缴存额为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乘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2倍。
(二)个人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登记表》(四份)。
2、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提供身份证、《芜湖市职工个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复印件);
3、自由职业者(含外地户口):提供身份证、《芜湖市职工个人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原件、复印件);
4、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或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离职职工(贷款未还清):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三)办理个人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流程:
1、个人缴存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携带所需资料到所属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业务窗口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后,到指定的扬子银行网点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2、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完成后,个人缴存者与汇缴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办理扬子银行借记卡或存折,汇缴银行采取代扣方式办理汇缴。
(四)个人缴存者缴存住房公积金注意事项:
1、每月25日为缴存业务承办银行办理个人缴存公积金扣款时间,请个人缴存者在每月25日前将款项存入汇缴银行借记卡或存折中以备扣款;
2、每年7月份,个人缴存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可根据年度社会保险费缴纳基数的变更作出相应调整;
3、个人缴存者的联系地址、电话、银行卡等信息若有变更,须及时到汇缴银行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4、个人缴存者在原单位已开设过公积金个人账户现已封存且账户内仍有余额的,则应在办理个人缴存账户设立手续后,携带由原单位出具的《芜湖市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到所属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业务窗口办理转移手续;
5、个人缴存者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除国家规定、政策调整和退休外,必须按贷款时确定的月缴存额继续缴存公积金,不得停缴或降低月缴存额。
6、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个人缴存者可以申请提高公积金月缴存额至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并办理委托划转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业务。
三、办理时间
每月正常工作日办理个人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
四、办理地址及咨询电话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咨询电话:12329
F. 外地人在芜湖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可以吗
安徽芜湖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和提取政策内的通知》,对该市容住房公积金政策作进一步完善。新规允许外地调入人员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新规支持外地调入芜湖市区人员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外地(含芜湖市辖县)调入芜湖市区工作,在外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的情况下,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时允许按照芜湖市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办理。
规还规定,一个家庭中,夫妻一方符合芜湖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另一方在外地也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芜湖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在查实外地无贷款和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政策计算贷款额度。
G. 芜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和首付比例是多少
如您在安徽省的中国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先到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领取并如实填写(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表),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1)、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
(2)、首期付款证明(不低于20%,一般达到30%以上):
(3)、借款人收入证明(已婚者同时提供配偶的收入证明)或反映还款能力证明;
(4)、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已婚者同时提供结婚证、配偶的身份证,未婚者提供未婚证明);
(5)、借款人及配偶交纳公积金的证明
(6)、“中心”要求的其他资料或证明
贷款金额按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规定执行。组合贷款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部分的金额不得超过房屋价款与首付款、个人公积金贷款部分之和的差额。单笔组合贷款商业性部分的具体金额需根据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信用记录等逐笔确定。
请您办理时详询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网点或者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
欢迎下载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或关注“中国银行微银行”办理业务。
中国银行在线客服:https://95566.boc.cn/ZIM/
手机银行下载:http://www.bankofchina.com/ebanking/service/cs1/201009/t20100921_1151946.html
在线申请贷款:https://ebsnew.boc.cn/boc15/loginPreLoan.html?locale=zh&v=20180518020405613
国家助学贷款:https://ebsnew.boc.cn/boc15/studentLoan.html?locale=zh&v=20180518020405613
在线申请信用卡:http://www.boc.cn/ebanking/online/201310/t20131024_2567833.html
H.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怎么样
简介: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芜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根据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审核批准的《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的规定,结合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实际批准设立,于2003年5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为直属于芜湖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中心设党组,领导成员4人。内设综合科、归集科、信贷科、核算科、稽核科五个职能科室,设无为县、芜湖县、南陵县、繁昌县四个管理部和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两个办事处。
注册资本:441万人民币
I.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可以以个人名义缴存吗
公积金不可以以个人名义购买。
以下企业要为员工缴纳公积金:1、机关回、事业单位;
2、国有企答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或经济组织;
3、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
4、外国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常驻代表机构;
5、部分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可以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
J.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可以以个人名义缴存吗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可以以个人名义缴存吗明日起,芜湖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个人群体,可到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此举标志,芜湖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实现了全覆盖。为让住房公积金政策真正做到全覆盖,让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
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芜湖市住房公积金可以以个人名义缴存吗的知识,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可以以个人名义缴存吗
明日起,芜湖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个人群体,可到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此举标志,芜湖市住房公积金政策实现了全覆盖。
为让住房公积金政策真正做到全覆盖,让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个人群体也能够享受住房公积金政策权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过调研、论证,遴选扬子农商行作为芜湖市唯一一家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面向全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个人群体,全面受理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
据悉,凡在芜湖市已办理工商登记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及其雇用人员、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等,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均可申请以个人名义缴存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归个人所有。对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人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以上,在购买自住房时可享受与单位职工相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同时,扬子农商行将优先为其办理个人公积金住房按揭贷款。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人士介绍,为方便个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该中心与扬子农商行简化了业务流程,完善了网点布局。个人缴存者只需到属地的市(县)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领取、或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个人缴存账户设立登记表》,填写后报经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登记、盖章,即可到扬子农商行公积金业务受理点的任一网点办理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由个人缴存者与业务受理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采取银行账户扣缴支付方式汇缴。
以上就是小编为你介绍的关于芜湖市住房公积金可以以个人名义缴存吗的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可以联系律师为你解答。